邵武市妇幼保健院创建等级医院责任书
责 任 书
二〇一二年三月
创建等级医院工作责任书
第一条
为使创建等级医院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医院“二级”评审顺利通过,特制定本责任书,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各科室主任及创建二级医院领导小组各一份。
第二条
本责任书适用于全院在职干部、职工、聘用人员(含临时工)、退休返聘人员、来院进修、实习人员。
第三条
为使医院顺利通过“二级医院”评审,医院对“二级”评审工作实行奖惩机制,设立奖励金。顺利通过评审后,创建二级医院领导小组成员及科室主任予以奖励2000元,各职工予以奖励1000元。
第四条
医院将评审标准层层分解,逐条逐项落实到各科室,科室分解到个人,各科室和个人应认真对照所分配的任务,逐条加以落实。医院将把各科室创“二级”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医院质量考核体系,实行通报制。 第五条
在医院“二级”创建工作中,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扣除绩效奖金、延迟职称聘任、免职、停岗、直至开除):
1、发生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造成医院评审一票否决的。
2、对医院“二级“创建工作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二级”创建工作方案和部署,落实“二级”医院评审标准指标的。
3、领导和安排本科室“二级”创建工作不得力,对“二级”评审工作任务敷衍塞责,没有按医院创建办公室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4、在“二级”创建工作中,拒不执行医院决定或不接受医院“二级创建工作任务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诿需要协助有关工作的。
5、对“二级”创建工作中不认真、责任心不强,不按内容和时间要求报送评审资料或报送的资料和数据出现较大错漏的。
6、医院组织评审自查式模拟评审后,不按医院评审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和进度整改任务的。
7、医院创建评审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医院“二级”创建工作督查不力,指导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
8、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医院评审中,各类考试考核(如提问、技能操作等)出现不及格的,病历评分出现乙级病历的。
9、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医院评审中发现因主观原因、人为造成考评扣分,影响医院考评达标的。
10、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院评审中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医德医风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其它不按要求完成医院“二级”创建工作任务的情形。
邵武市妇幼保健院(盖章)
责任科室主任(签名):
2012年3月5日
附:邵武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医院任务分解表(三类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