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韶关市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制度
一、时间安排: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
二、会议议题:
1、讨论贯彻上级委员会及同级中共党委的决议和决定;
2、处理市委会重要事务;
3、听取和审议市委会机关工作汇报;
4、审议市委会班子的调整和讨论决定基层组织班子的撤建、升格等事项;
5、讨论并提出市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和有关人事安排的方案;
6、审议并提出市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调动(招聘)、调整、奖励和惩处等事项的方案;
7、决定召开全委会及会员大会的时间与议程,研究提交全委会审议通过的事项;
8、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三、会议主持人:主任委员或被委托的副主任委员;
四、出席人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五、列席人员:秘书长(负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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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韶关市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制度
一、时间安排: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
二、会议议题:
1、讨论贯彻上级委员会及全市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2、听取和审议市委会阶段工作汇报和年度工作总结;
3、审议通过市委会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决定市委会重大事项;
4、承办同级会员大会授权的有关事项;
5、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6、负责吸收新会员的审批、备案工作,讨论决定会员违章违纪处理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主持人:主任委员或被委托的副主任委员;
四、出席人员:全体委员;
五、列席人员:副秘书长和有关人员,没有委员的地方组织主 要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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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韶关市委员会机关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每周一上午举行(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
二、会议议题:
1、讨论贯彻主委会议、市委委员会议的决定和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2、机关工作人员汇报上周工作和提出需要研究讨论的问题;
3、就准备向市委委员会议、主委会议提出的工作计划、会议方案、重大财务开支等问题交换意见;
4、就机关工作人员提出的工作问题交换意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及时向主委汇报;
5、讨论其他有关会务方面的工作。
三、会议主持人:秘书长或被委托的副秘书长;
四、出席人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主委岗位责任
一、主持民进韶关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向民进广东省委、中共韶关市委、市委统战部汇报或请示工作;
三、出席民进中央、民进广东省委和中共韶关市委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
四、负责主持主任委员会议、全体委员会议,督促落实上级委员会和同级中共党委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五、审批、签发以市委会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有关文件;
六、对市委会经费预算、结算和开支情况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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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委岗位责任
一、参加主委会议、市委委员会议及其他会议;
二、分管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三、协助主委向民进广东省委会、中共韶关市委及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请示、汇报工作;
四、受主委委托主持有关会议和完成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职(驻会)副主委还包括以下职责:
一、代表主委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会务工作及指导正、副秘书长开展工作;
二、代表主委签发市委会发出的重要文件,必要时受主委委托主持市委会全面工作;
三、负责对机关干部的考察、调整、提升和奖惩等提出初步意见,供主委会议研究并与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沟通后交主委会议任免;
四、向主委或其他副主委通报民进市委机关及基层组织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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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岗位责任
一、协助主委工作;
二、负责市委会机关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起草市委会文件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
四、负责市委会机关经费预算、结算和日常开支的审核工作;
五、负责对上级来文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主委签批;
六、负责市委会各类会议或活动的准备、组织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
八、负责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和检查工作;
九、完成主委、副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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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岗位责任
一、协助秘书长工作;
二、协助做好组织发展和会员组织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负责做好机关文件的整理、保管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机关报账工作,做好市委会经费的预算、结算和核销工作;
五、负责做好机关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六、负责做好市委会机关的对外联络、行政接待和机关车辆的 协调安排等工作;
七、负责做好市委会有关工作任务、文件通知等的跟踪落实工 作;
八、负责机关老干、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九、完成正、副主委、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岗位责任
一、协助正、副秘书长工作,重大事情需及时向正、副秘书长 请示汇报;
二、协助做好文秘工作;
三、协助做好行政接待工作;
四、负责机关文件等的收发、登记和整理,并将文件送秘书长提出处理意见,再呈报主委签批;
五、协助做好机关办公用品及会议需用物品的采购工作;
六、协助做好文件的分类、保管和保密工作;
七、协助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负责资料的分发和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统计及撰写大事记工作;
八、完成正、副主委和正、副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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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韶关市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准时上下班。
二、有事须请假,请假1天以内的,由秘书长批准并负责告知主委;请假2天以内的,先向秘书长提出申请,再经主委批准;请假3天及3天以上的,经主委批准并由秘书长负责告知市委统战部。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
三、凡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因事情紧急来不及填写的,须事后补填,请假单由档案管理员保管。
四、严格执行干部年休假制度,由机关制定本年度各工作人员年休假时段,经主委批准后执行。凡事假天数超过公休假天数的,病假超过一个月的,按规定不得再享受休假。
五、凡加班补休,须按时间范围内报告批准;
六、不得无故不上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每月请假超过5天者(特殊情况除外),取消考勤补贴;
七、请(销)各类假项(事假、病假、公假、年休假),由市民进机关作书面登记,年终统计后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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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韶关市委员会领导班子及机关干部分工安排
(一)委员分工:
1、组织、宣传工作委员会:
主
任:刘大济 副主任:吴韵清
委
员:邓
华(特邀)
2、文化教育工作委员会:
主
任:欧阳泽宝
委
员:廖晋雄
王育军
3、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
主
任:刘大济(兼) 委
员:李步德
庄东明
4、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
主 任:宋良锋
委 员:丘丙养
邓田庭
5、退休干部和妇女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杨松柏
委 员:温荣华
施欣敏(特邀)
(二)区域分工:
1、刘大济负责指导仁化县、武江区各支部的工作;
2、欧阳泽宝负责指导始兴县、曲江区各支部的工作;
3、宋良锋负责指导乐昌市支部的工作;
4、杨松柏负责指导浈江区各支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