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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法律法规课程作业

发布时间:2020-03-02 06:35: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水利法律法规课程作业

作业要求:1)A4纸打印或手写,双面或单面;2)宋体,小四或五号;3)注明:班组、学号及姓名;4)各班班委于5月20日以前收作业,由周乔林及谢强同学统一归类、整理后上交(按学号排列,未交作业名单单独注明)。

一、简答

1、我国水法的法律体系有哪些部分组成?

2、简述我国水资源的所有权属性如何?

3、简述我国水资源的特点及面临的问题?

4、简述水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构成要素及特征?

5、简述水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依据及程序,以及水行政执法的主体、对象和内容?

6、简述我国水行政执法的手段、种类及水行政违法的法律责任?

7、简述我国水行政处罚的通用程序?

8、简述我国水行政复议制度和水行政诉讼制度?

9、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10、简述《水法》中对水资源配置制度主要规定?

11、简要叙述《水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我国水污染防治管理体制?

12、我国取水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13、《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对“水利工程发包、勘测、设计、施工违法”的法律责任如何规定?

14、谈谈你对学习《水利法律法规》这门课的体会和感想?

二、案例分析(结合所学知识,对案例给予评析)

1、“黄河滩边的陷阱”

案情

陕西省府谷县位于黄河边,这里随处可以见到忙碌的采砂船。周围的群众告诉我们,一艘停在河中的采砂船前些天出了一件大事,在这艘船采掘砂石后留下的坑里,淹死了一个刚考上大学的男孩。出事之后,采砂场的主人张峰也不知去向。

2、“干涸的山泉”

案情

贵州北部的老房子村村民,长期以来一直靠一股泉水生活。但是在2001年,由于泉水的一家煤矿开始进行采矿活动,造成泉水断流,使当地村民的生活遭到严重损害。因此,村民们将这家煤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老房子村是贵州北部的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全村32户村民世世代代在这里过得恬静而自足。可2001年的春天,这份平静被打破了,村里的一股泉水断流了。记者去采访前,这里下过十几天的雨,应当是泉水最为旺盛的时候,但现在从泉眼里抓出来的却是一把砂土。老房子村四面是高山,海拔近千米,水资源十分贫乏,这股泉水是全村唯一的水源,历史上从来没有断流过,为什么现在会断流呢?

这股泉水位于小村的北坡,村民们说,北坡的地下是一座煤矿的矿井,现在地下都被挖空了,泉水漏走了当然就断流了。为了证明,村民们还带记者上了山。果然,记者看到北坡

的岩石都裂开了,形成了2条长达几百米的断裂带,一直延伸到了村里,危及到村里房屋的安全。村民们说,由于煤矿长期的开采,这里早就地陷山裂了,泉水断流是他们早就预料到的后果。

3、“美丽的沱江”

案情

2004年2月至4月期间,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水排入沱江干流水域,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等五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经济损失。经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评估,天然渔业资源损失达1569万余元,经济总损失达3亿元。

4、“河边小屋惹是非,八年官司难分解”

案情

1996年12月中旬,广西融安县杨柳村村民罗俊军经村民小组及县土地局批准同意后,在河岸边自家的水田里建起一间24平方米的房屋。住在河道上游不远处的罗启伟等10户人家认为房屋阻挡行洪,危及自家及其他村民原有房屋的安全,向融安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县土地局告上法庭。

融安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罗启伟等人诉融安县土地局审批第三人罗俊军建房侵权证据不足,对原告诉讼请求不予采纳,判决维持县土地局同意建房的批复。罗启伟等人不服,上诉至原柳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以同样理由,维持原判。罗启伟等人仍然不服,向自治区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自治区高级法院再审认为,罗俊军房子建在河边,应由水利部门先行审批,而本案未经水利部门审批。因此,于2004年4月7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

一、二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同时向县、市、自治区水利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

罗启伟等人收到再审判决书后,立即再次请求县水利局对第三人建房是否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认定。2004年7月13日,县水利局给予原告答复:1.第三人在自己责任田建房,应属于《土地法》规定的范畴;2.第三人建房后是否阻洪,我局无资质认定;3.杨柳河属乡村小溪沟渠,其建房应不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原告不服,以申请人身份向柳州市水利局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县水利局自行撤销答复意见,2004年8月16日,柳乱州市水利局终止该复议案。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行政复议,至今原告仍然不服。

5、“癌 症 村 ”

案情

阜宁县杨集镇为了招商引资,在土地及税收上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吸引投资,于是巨龙化工厂看到优惠的条件便准备在此投资建厂。杨集镇政府的主要领导来到东进村(现为东兴村)、三庄村(现为角巷村)等周边的村庄,找到一些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召开会议,讨论在当地建厂的情况。 由于不了解化工厂具体生产何种产品,以及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在镇政府官员和办厂方的劝说与游说之下,与会的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在同意建厂的材料上签名盖章。化工厂于2000年3月21日通过阜宁县环保局立项审批,2000年4月4日通过江苏省环保厅立项审批,同年11月20日通过盐城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竣工验收。 化工厂自2000年4月份通过江苏省环保厅审批以后实际上7月份便开始进行生产。自投产以来 污染也随之而来,当地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大量村民患上各种癌症,癌 症 村 由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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