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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0-03-02 06:14: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操作规程

(试行)

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受山东省教育厅委派,由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秘书处)聘请,承担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任务。为顺利开展该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程。

一、专家组成员守则

(一)专家组成员为省教育厅委派,既要对国家负责,又要对被评学校负责。按照评估委员会要求,自始至终要维护评估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排除干扰,坚持讲客观证据,不凭感觉、感情、印象用事。注重了解实际情况,不能停留在学校提供的文件和口头讲话上面。

(二)专家组成员在工作中既要严格坚持标准,又要持虚心态度。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不介入学校内部事务。在与被评院校交换意见时,应持坦诚、中肯的态度,尽可能具体地提出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三)与学校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评估任务。

(四)每位专家都要坚持廉洁自律,专家之间要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不搞特殊化。

(五)专家组内部讨论的意见结论等要严格保密,不得向被评学校及个人泄露。

(六)自觉接受省教育厅以及被评估学校的监督,努力改进评估。

(七)评估专家名单公示后,专家组成员不得在评估前到被评估学校作有关评估工作的指导或报告。

二、专家组工作任务

(一)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进行考察,在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后,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评估工作。

(二)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参评学校共谋发展对策。

(三)形成考察评估反馈意见,与参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交换意见,并向评估委员会提交评估工作报告、评估结论建议和相关材料。

三、专家组成员分工

(一)专家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专家组开展各项评估工作,就评估工作的进程和结果对省教育厅全面负责。制定考察评估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和专家组成员内部分工,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撰写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向评估委员会提交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

(二)专家组成员按分工分别对相关主要评估指标及关键要素进行考察,并做出相应的评价,提出整改建议。

(三)专家组秘书,受专家组组长委托,负责和学校方面的联系协调工作,具体落实专家组的各项日程安排,起草或打印各种材料表格,负责评估材料的立卷归档,完成专家组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秘书不对学校评估结论表决投票。

四、专家组主要工作环节与内容

(一)现场考察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1、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以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 (试行) 》;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指标的内涵、关键要素以及重点考察内容。

2、专家组组长要提前20天草拟考察评估工作计划,根据各位专家的具体情况进行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分工。

3、各专家根据分工情况,对学校提交的自评材料,包括自评报告、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库、区域和行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特色专业建设规划等认真分析审阅,尤其要分析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上所提供的各个方面的信息。以此为基础,做好考察方案,并填写专家预审意见表(附表1)。

4、专家组于考察评估的前一天进校,召开评估预备会,讨论各专家的考察方案,初步确定小组考察工作计划,填写附表2。各小组可根据考察进程及需要补充和调整内容。

5、专家组秘书配合专家组组长,与学校协商考察评估工作日程,做好专家组与学校的各项协调工作。

(二)现场考察评估工作

专家组考察评估时间为2至3天,必须完成以下环节的考察评估任务:

1、听取学校自评自建情况报告,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主要陈述学校的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创新举措、存在问题及自我诊断的原因、整改措施等内容。

2、有重点、有选择地考察学校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实验室和实训基地、教师教研及学生课内外学习活动等,获得相关信息。

3、考察教师说课。听取某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对课程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法等方面的阐述,时间控制在20分钟。说课后,专家与教师进行交流和讨论,填写附表3。

4、深度访谈。深度访谈是专家现场考察评估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访谈可以通过安排座谈会、部门走访、教师和学生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访谈对象由专家根据个人分工情况、发现的问题、考察的重点确定,访谈工作可由专家单独完成或合作完成,专家要以探究问题的成因为主要目的,学校的师生员工也可向专家反映情况或意见。

5、专业剖析。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布局,结合学校的推荐,选择1至2个专业进行重点剖析。从专业建设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实

践教学、教学设计与教学方法、师资队伍、社会服务、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等方面进行考察,全面了解专业建设情况。专业剖析可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专业剖析,总结专业办学过程中的经验、成果和特色,以带动全校专业建设。同时查找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探究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推动专业发展。

6、专家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可以调阅学校的相关原始资料、记录。数据重点在于使用,数据的真实性由学校负责,专家对表现异常的数据,要深度挖掘原因,找出问题本质。

7、在各位专家考察建议的基础上,经过民主讨论和专家组成员投票(秘书不参加投票),形成专家组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并安排评估材料上报及归档工作。

8、召开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由专家组组长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反馈考察评估意见,各位专家发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听取学校和主管部门的意见(不宣布评估结论建议)。

五、评估结论认定

(一)专家根据分工,结合对状态数据的分析,在现场考察评估的基础上,形成个人初步考察意见。在专家个人汇报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专家对照《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关键要素进行投票,并填写专家个人评定结果用表。

(二)若某个关键要素 “合格”票数达到三分之二即该关键要素“合格”,否则该关键要素为“不合格”。

(三)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种。被评院校关键要素的“不合格”总数超过5项,则院校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若关键要素的“不合格”总数不超过5项(含5项),评估结论为“通过”。

(四)专家组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提交学校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并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六、反馈意见及要点

(一)考察评估工作报告

在专家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各位专家意见,形成向评估委员会提交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五个组成部分:

1、考察评估工作概况:被评学校、专家组人数、评估起讫日期、考察方式和主要工作过程,说明评估的完整性。

2、对学校评估工作的总体印象:简要描述学校的发展状况,着重反映学校对评估的重视程度,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评估的态度,边评边改、评建结合的情况和成果。

3、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要肯定学校改革和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学校办学的主要特点。

4、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要准确抓住影响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究问题的成因,改进建议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并对学校的整改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5、评估结论建议:对评估结论的形成要持慎重的态度,在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整体状态、成果、问题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专家投票情况得出评估结论。

撰写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应注意内容的真实性、一致性、简明性。

(二)考察评估反馈意见

在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前,要经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对被评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整体把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况,从专家组工作过程、学校主要成绩及特色、存在问题、问题的成因及建议等方面进行写实性描述和评价,成绩和问题的分析都要建立在学校实际人才培养工作状况的基础上,定性评价要有评估实证信息作为支撑。通过问题的分析,进一步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为学校今后的改革指出明确方向。由专家组组长代表专家组书面通报。

七、存档材料

(一)考察评估工作报告

(二)考察评估反馈意见

(三)附件

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板报内容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基本知识问答

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反思与改进

第二轮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文件解读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习材料(学生篇)1207

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操作规程
《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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