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证明
兹证明朔州市平鲁区佳禾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场所分别位于村东坪面积30亩,(经营权归王谋所有),圈牛沟面积20亩,(营经权归陈荣生所有)村南面积10亩,属实。
特此证明
中钟牌村委会 2012.12.10
(经营权归王烈所有)情况住所证明
兹证明朔州市平鲁区佳禾种植专业合作社办公场所位于朔州市平鲁区向阳堡乡中钟牌村内,办公房屋5间,占地110平方米,房屋为合作社成员王谋所有,无偿提供办公场所。特此证明
2012.11.10
中钟牌村委会
《经营场所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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