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技术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患者安全、病理诊断的质量,明确各级技术人员操作权限,根据卫生部《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一、细胞学涂片、冰冻切片、石蜡切片、免疫组化、电镜切片及各种分子检测由具备病理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制作。
二、出具病理诊断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具备初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经过病理诊断专业知识培训或专科进修学习1-3年。
四、快速病理诊断医师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有5年以上病理阅片诊断经历。
五、无病理执业医师证书和非病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不得出具病理报告,包括细胞病理学报告。
六、针对病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制度,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再培训与再授权制度。
七、未经授权的工作人员不得独立或越级从事各项病理技术。
病理科技术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程序病理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填写《病理技术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申报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审核医务科审核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审分管院长审批
《病理科技术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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