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第四人民医院
麻醉与镇痛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清楚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医师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任务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麻醉助理医师
不能单独开展中下腹部手术麻醉,需在麻醉医师或麻醉主治医师指导下方能开展。
2、麻醉医师
能单独开展中下腹部手术麻醉,对持硬、高持硬麻醉、小儿静脉全麻、无痛人流及重点病人手术、高危手术病人麻醉等需在麻醉主治医师指导下方能开展。
3、麻醉主治医师
能单独开展中下腹部手术麻醉、持硬、高持硬麻醉、小儿静脉全麻、无痛人流及重点病人手术、高危手术病人麻醉。
三、麻醉与镇痛权限审批
其权限审批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状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由麻醉医师书写申请表,科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交医务科审核授权备案。 附:
1、麻醉权限申请审批表
2、授权通知
荣县第四人民医院
关于授权张立超麻醉资格权限的通知
各手术科室:
根据执业医师法、麻醉管理规范及《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等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授予张立超麻醉资格权限,可以单独开展中下腹部手术麻醉、持硬、高持硬麻醉、小儿静脉全麻、无痛人流及重点病人手术、高危手术病人麻醉。
特此通知。
医务科 2011年1月20日
《麻醉分级授权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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