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XX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河南XX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和甲方的工作需要,就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现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XXX、XXX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XXX、XXX的联系方式如下:
XXX:手机号XXX办公电话XXX
XXX:手机号XXX办公电话XXX
二、根据《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甲方每工作年度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人民币X万元整。乙方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河南XX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工行X支行
账号:XXXXX
受聘律师因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发生的鉴定费、翻译费、文印费、异地办案车旅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
三、甲方聘请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叁年,从2010年10月26日起至2013年10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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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服务的工作目标
提高甲方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决策、管理水平,协助甲方堵塞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避免法律风险。
五、服务范围及方式
根据甲方授权,乙方在下列范围内以法律、法规允许的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就甲方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或出具律师意见书。
2、为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对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3、审查、修改甲方起草的相关法律文书。
4、参与甲方的合同订立活动,审查、修改合同草案,并为甲方的合同管理事项提出建设性意见。
5、参与甲方委托的对外谈判,为主谈人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资料,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主谈人制订谈判方案,起草拟签订的合同草案。
6、代理甲方发布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声明、公告、启示等。
7、采取合法的方式,就甲方对外往来中对方当事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8、协助甲方开展法律宣传、培训工作。
六、甲方委托受聘律师办理下列法律事务时,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视情况由双方另行商定:
1、代理甲方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2、代理甲方参与行政纠纷的复议和诉讼活动;
3、代理甲方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4、对甲方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无争议的事实、事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见证;
5、办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以外的且属律师业务范围的其他法律事务。
七、甲方若发现受聘律师在工作中有服务不周之处,应及时向其指出,要求受聘律师纠正;若属于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的问题,甲方可以直接向信阳市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并可要求更换受聘律师。
八、其他约定
1,甲方与受聘律师应经常保持联系,每月不得少于两次;甲方可随时通知受聘律师参与甲方认为需要受聘律师参与的法律事务。
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受聘律师或终止本合同。
2、双方在工作中对接触、了解到的对方的有关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甲方若与乙方的其他客户发生纠纷,受聘律师除参与调解外,应当回避,不得代理任何一方。
4、对甲方委托的违法、违反社会公德或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事项或要求,受聘律师有权拒绝办理。
九、乙方不按本合同履行法律服务义务及不能按合理时限完成聘
请方委托事务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返还法律服务费。
十、因乙方法律服务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乙方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乙方失密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XX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河南天风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