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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2 12:19: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复评工作自查报告

一、学校基本概况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前身为1986年成立的中山大学孙文学院,1995年独立建制,更名为中山学院,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更名为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与电子科技大学合作共建,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和电子科技大学校长担任理事长。

学校以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IT为特色,近年推出了与总校联合培养的“2+2”专业,利用总校师资、教学、实验环境等资源联合培养本科生。现有9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共有39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1.7万人。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被评为广东省特色专业;“工程力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被评为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实验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嵌入式系统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0余个项目获得国家、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立项。

通过外引内培,积累了一支稳定的自有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占教师总数的40%,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占教师总数的80%以上。

学校占地658亩,建筑面积39.5万㎡;纸质及电子图书达220余万册;建成了90多个教学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亿元。

学校先后建成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山分室、2个省级研究基地、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6个市级研究平台、16个研究院所、15个科研团队,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00余项,其中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9项、省级自然科学基金21项,年科研到账总经费逾千万。2012年,学院借助总校平台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已累计招生79人。

2008年我校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2015年被评为首批“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在“武书连2015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我校连续三年蝉联综合实力第4位。

二、依法治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构、方案

按照省教育厅《广东省关于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校加强依法治校工作领导,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以评促建,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我校制定并落实依法治校复评工作方案,按职责范围分解到校内各部门。

(二)自查自评情况

1、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依法治校示范校复评认定的通知安排,我校组织各单位认真对照学习《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标准》,充分理解领会指标内涵,积极进行自查自纠。

2、我校坚持以评促建的原则,要以复评认定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校各项指标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为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3、实事求是,查漏补缺。我校在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基础上,积极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充分认识依法治校工作存在的不足,认真整改、查漏补缺。

4、我校认真对照《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标准》及其指标内涵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

三、依法治校工作主要成果

(一)近年来推进依法治校主要措施

2008年底,我校被评为广东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以来,多举措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完善学校决策机制,推进依法办学

我校积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准确界定决策层次和决策权限,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我校是以“政府+名校”合作共建的独立学院,为了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完善学校领导与决策机制,2010年10月,共建双方签订了《合作办学补充协议》,明确了我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与电子科技大学共同组建中山学院理事会。2011年11月,我校第一次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理事会章程》,章程规定了理事会的性质、宗旨、成员及组织、职责和议事规则等,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全体会议。至今,已召开五次理事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领导干部聘任、预算等重大事项。院长及党委书记分别按照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议事制度进行民主决策。

2、以章程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大学章程是学校内部的“基本法”,在学校内部制度体系中最具有权威性和约束性,因此推进依法治校首先要推进依章治校。2012年,我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的修订程序,对原有《学院章程》进行了多次修订并广泛征求意见。学校章程修订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修订,经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4月通过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后正式发布实施。《学院章程》共十一章六十四条,明确学校办学性质、管理体制、师生权益、办学活动和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符合法治原则和学校自身特色及发展规律的方式对涉及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做出规范。

3、加强制度建设,奠定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基础

制度建设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是依法治校工作的核心,也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基础。我校在2006年建立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了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管理制度。近年来,学校定期组织进行制度的修订工作,依据国家及地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和《学院章程》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学院章程》和改革发展要求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协调一致。逐步建立了以《学院章程》为核心的科学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共220多个管理文件,涵盖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及后勤服务等主要工作范围,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坚持法制教育,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我校坚持以依法治校为指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水平。校领导及中层干部主动参加普法学习以及学法用法考试等,遵循依法办学,增强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所有中层干部签订依法办事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依法依章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普法教育,通过新生入学教育、法律基础课程及就业指导课等多种途径和形式,进行消防法、安全法、交通法、劳动法等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与公安、交警、法院等建立“警民共建单位”,邀请公检法专家定期为师生开展相关法制讲座。积极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举办各种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图片展览、专栏、广播等方法和形式,使广大师生受到生动形象、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二)主要工作成效

1、科学决策,完善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我校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学校的重大决策、规划、制度等的出台,都须经法律顾问或专家委员会咨询论证,同时在教职工中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决策。完善了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了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等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同时纪检监察负责人列席会议,加强对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等各类学术组织,并制定相应章程、规程或者制度规范,明晰权责、各司其职,确保学术组织在科研、学位评定、教学、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发挥专家治校的作用。制定并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2、管理规范,落实依法行政和管理

一是严格依法教学,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学院严格实施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全过程、全方位、立体化的教学督导和监控体系,强化了“重基础,重实践、重质量、严管理”的教学理念,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近三年,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8%以上,居全省前列,毕业生广受社会欢迎。二是规范人事管理,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实行教职工聘任制为主线,以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三是规范科研管理,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加大科研奖励与项目申报力度,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优势资源,搭建学科团队,形成浓厚的科研工作氛围。

3、畅通民主管理与监督渠道

学校注重加强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协调运用党的监督、行政监督和师生监督的方式,拓宽反馈渠道,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联系教学单位制度、听课制度,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情况通报制度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了教职工有效行使民主权利。协调和调动院内各单位充分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干部述职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民主测评;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互相监督和教育。监察、审计部门依法行使监督审计职权,实施重大会议列席监督、重大决策参与监督、重要办学活动过程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等。

4、信息公开,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学校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以教代会为主渠道,以校务公开专题网站为主要载体,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主动公开学校招生、就业、收费标准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重要制度。此外,学校还结合部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一些专项的公开规定和办法,如干部任前公示,基建项目、大型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信息等。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正式决定或公布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调整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5、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一是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始终坚持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依法管理。制定了学籍管理、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学位条例、奖组学金评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奖惩、公开收费、学生申诉等制度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学质量监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落实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是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不断增加教学、科研经费投入,奖励教学和科研成果,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学术文化交流。落实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广泛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制定。认真实施教职工申诉制度,为教师提供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

6、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学校制定了《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首席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若干组成法律顾问部,负责接受委托就学校重大决策、重大涉法问题、制度建设、合同审查、法制宣传及代理诉讼等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近两年法律顾问部审核各类合同300多份,代理诉讼1件,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若干。法律顾问制度是提高我校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保证,是学校防范办学风险,依法依规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利益的重要保障。

四、依法治校工作存在问题与今后工作思路

虽然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如学校章程、依法治校的执行落实工作有待加强,学术权力机构的运行规则体系有待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制定修订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执行的有效性、持续性有待提高,领导干部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有待增强,等等。

今后,我校将继续推进学院章程落实,切实按照章程规定,修订和调整相关规章制度;继续完善我校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社会监督、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强化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业学术组织在专业建设、学术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推进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我校将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积极探索、认真部署、狠抓落实,不断推动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迈向新台阶。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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