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关于巫溪县高速公路连接线及迎宾大道
工程前进桥地质勘探点的复函
县交委:
贵委《关于巫溪县高速公路连接线及迎宾大道工程前进桥地质勘探点的函》(巫溪交委函[2013]7号)已收悉。经本局技术人员赴现场踏勘,复函如下:
一、同意临时占用绿地进行施工,但必须严格按照我局现场技术人员指导方法施工;
二、此工程属公益事业,不收取绿地临时占用费,待施工完成后,须立即恢复原状,其恢复费用由贵委负责。 特此回复
巫溪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巫溪县市政园林管理局交委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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