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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游景区及其相关术语概念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03 08:12: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对旅游景区及其相关术语概念的研究

2009-6-20 11:03:07打印本页

何洪斌

摘 要:本文针对目前旅游景区研究中存在的概念混乱、相关术语混淆现象,结合景区实际和理论教学实际进行研究,提出一些新的思想观点。

关键词: 旅游景区;概念;旅游区;旅游景点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Research on the Conceptions and Terms of Touring scenic Area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existing phenomenon of conception confusion and term chaos in the research of touring scenic area at present,this paper puts forword some original ideas by combining realities in the area and theories in teaching.Key words:touring scenic area;conception;toring place;touring scenic spot

旅游景区是旅游业发展的核心依托,与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和旅游交通并称为旅游业发展的“四大支柱”。旅游景区因其在产业发展中特别重要的原因,其知识和理论就自然成为相关领导、专家、学者研究的内容,成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旅游专业学生学习的内容。

一、课题提出的背景

我国旅游业比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展要迟,研究旅游理论的步伐也很迟。从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前的一百多年里,西方列强和日本军国主义先后用炮火敲开中国的大门,使中国进入被动开放年代,一些外国的传统文化、产品等也随殖民主义者进入中国的大门,在这种形势下,中国的早期旅游业开始萌生了。当初的旅游工作仅是一种政治上“应酬”,如接待层次较高的官僚或传教士或到中国来办企业的国外资本家等。开放的领域很狭窄,主要集中在宾馆饭店等少数行业,开放的形式也很简单,先是引进一些国外的雇员到中国上海、北京等少数几个大城市为外国使节、驻华领事馆官员做一些西餐等。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引进了一些国外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推动了宾馆饭店的发展。但是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给起步的中国旅游业带来致命的打击,旅游业同其他产业一样,不但没有得到发展还倒退,更谈不上规模,谈不上真正产业化。景区的真正发展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心调整到经济建设上来,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从那以后,旅游工作重心也由政治上的接待转移到经济发展上来,旅游景区的发展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开始重视旅游景区的建设,旅游景区的相关理论从此才开始进入摸索和研究阶段,这也便是研究旅游景区比研究旅游宾馆饭店迟、研究著作少的主要原因。

纵观目前旅游学界对旅游景区的研究成果,大家一致的观点是,旅游景区基础性研究得比较少,看法不一,没有形成统一的门类体系。就连旅游景区的概念、含义都不统一,众说

纷纭。笔者认为,这种现象长期下去,不利于学术的研究与发展,不利于教学,也不处于景区自身的发展,需要在较短时间内进行规范、统一。

二、课题探究的原则和方法

笔者认为,学术研究要倡导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特别是旅游业发展处在转型时期,更需要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增加主动性、创造性,对待前人或国外的研究成果,尊重而不“失重”,引用而不“死用”,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学术研究的进程。在具体研究工作中做到:

1、理论与实践结合。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服务实践,实践又可以充实理论、提高理论、丰富理论。脱离实践去研究理论没有实在的价值和意义。旅游景区概念及其相关术语的研究,要立足旅游景区的实际,立足我国旅游业的现状,立足已有的研究基础。

2、产业与学术结合。研究着眼点应在产业发展上,虽然旅游业的发展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旅游业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行业已不容置疑,旅游业因其产业倍增效应或乘数效应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旅游的一个重要原因。世界旅游组织对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十分看好,也曾预测中国的旅游业将是二十一世纪世界旅游业的重要亮点,201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家和第四大旅游客源地国家,旅游成为强势产业步伐将会加快,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的跨越也不会太久。因此,学术界要立足旅游产业的现实,统一口径,统一标准和要求。借鉴和吸收其他行业的研究方法,但不能死搬教条。对行业内的相近术语也要统一,不能多少年都是“众说纷纭”。吸收产业和学术的研究成果,让国家旅游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语言委等权威部门在概念规范和术语定义上有足够的权衡和定夺的空间。

3、宏观与微观结合。从学术研究的主体看,既要请高层专家参与,也要吸收工作一线的土专家意见;从研究内容上看,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既要研究产业也要研究产品;要处理好上下关系、粗细关系、大小关系。

4、吸收与创新结合。借鉴经验要结合现实,不死搬硬套过分追求对号入座。外国有的,中国不一定有;中国有的,外国也不一定有。国际上有统一标准的,毫无疑义尊重标准;没有标准的,中国的东西不一定要用外国的理论去验证。国情不一样,国力也不一样。在广泛吸收国内外的最新成果的时候,做到兼收并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对照实际,进行“精耕细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三、课题探究的主要问题分析:

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反映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把感觉到的事物的共同特点抽出来,加以概括,就形成为概念(《现代汉语小词典》第167页)。一般问题的研究都是从概念入手的,目前,旅游景区研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概念不清以及与相关术语的混用上,集中表现在如下方面:

1、旅游景区与旅游区的混淆;张凌云(2003)认为,国家标准中的旅游区就是多数英美学者认同的旅游景区。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发布的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1999)中对旅游区(点)的定义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包括旅游景区、景点、主题乐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等”。显然,旅游区与旅游

景区不是一个概念。两者的外延和内涵都不同。从功能上看,旅游区的功能要比旅游景区功能全面,旅游景区一定是旅游区,旅游区则不一定是景区;从层次上看,旅游区为一类,旅游景区属于亚类;从范围上看,旅游区的范围大于或等于旅游景区。如在全国的版图上,可以按旅游功能划分为华东旅游区、华北旅游区、华中旅游区、华南旅游区、西南旅游区、内蒙古旅游区、西北旅游区、青藏旅游区等,完全不可以说成是华东旅游景区、华北旅游景区、华中旅游景区、华南旅游景区、西南旅游景区、内蒙古旅游景区、西北旅游景区、青藏旅游景区等。再如以温泉作为旅游资源建立起来的以度假为主要旅游项目的温泉度假区若冠以“景区”的头衔实在觉得不妥。如果硬要把旅游区与英美旅游景区硬拉在一起,也不科学。洋为中用要符合中国实际,况且汉语的音节与英语的英标没有姻缘关系,对不上号,组成的词汇则更是这样,外国不是有很多词汇如“沙发”、“咖啡”、“英特”网之类在中国对不上号就用音译成为外来语了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行业类的标准制定比较迟、翻译的人有的不是来自业内、对行业术语的内含不是十分清楚,有的则是行业主管和技监部门没有及时进行规范等等。因此,在学术研究上,也要向网页一样要专门维护和适时更新。要定期进行系统“杀毒”,对不规范的概念禁止使用。再看国家标准中的定义也有值得商榷之处,这里面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旅游区要“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没有经过批准的就不能成为旅游区了?随着旅游进入大众化时代,自驾旅游成为这一时代的显著特点,没有县以上批准的旅游区也可能成为高端旅游的热点地区,一些不为人知的地方往往成为现代旅游者求新、求异、求索的新去向,如随渔民到公海上看海上日出体验海上生活或到太空中体验外星人生活等,不能说他们去的不是旅游区。再说标准中明确“(含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其实,标准制定颁布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根本没有下放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这个权力,只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国家才把旅游区的部分权力下放,如:3A旅游区下放给省旅游局评审,报国家局备案;2A旅游区原则上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到了县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就没有批准权了,理论上讲还有1A,这是莫须有的权力,实践中也没有哪个旅游区申报1A,即使有这个权力也是形同虚设。

2、旅游景区与旅游景点的混淆,这两个词的概念也是不同的。如果在大众口语中或在特定的场所互用,那就不是学术要研究的问题了。但现在问题是在学术界还有含糊不清的情况,甚至认为二者是同一概念。彭德成(2003)认为,中国旅游产品的主体是指以自然景观和文物景观等公共资源为依托的自然景观和文物景观类旅游景区,不包含主题公园、人造景点等主题景区。张凌云(2003)认为,“旅游景区有时也称旅游景点,两者的差异习惯上理解为空间区域尺度的不同,但在很多场合下,经常被互相混用不作区别”。在其著的《旅游景区景点管理》一书中,“有些地方则较为笼统地使用旅游景区(点)一词”。旅游景区与旅游景点,虽只是一字之差,二者有根本的区别,并不单是空间区域尺度的问题。笔者认为,旅游景点是旅游景区的基础,是旅游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旅游景点的旅游景区是很难想象的,景从何来。旅游景区应由旅游景点,旅游设施诸如游步道、标志牌、旅游公厕、组织机构等构成。从旅游经济学研究的角度或从产业发展、旅游景区管理角度,笔者认同彭德成(2003)关于一个经营性景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的观点:一是具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二是空间或地域范围确定;三是具有多种功能;四是具有必备的设施和服务;五是一个独立的单位。

3、旅游景区与风景区的混淆;这两个概念意义表现形式上相近,概括角度不同。出现这两个概念,笔者认为是国家的体制造成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是中国景区管理体制的最大特点,制约景区的发展。一个景区,林业局可以管,创森林公园;国土局可以管,申报地质公园;建设局可以管,建风景名胜区;旅游局可以管,申报A级旅游区等。风景区就是建设系统对景区的称谓。旅游部门则叫旅游区。如果一个系统,一个部门管理或真正实现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模式,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了。当今世界公认的三个行业发展最快,就是电子信息、电信和旅游业,那么从旅游产业角度研究景区的发展比较合理,因此,在实践中特别是研究旅游产业经济中,应尽量使用旅游行业术语而少用其他行业的术语。

4、旅游景区与旅游资源、旅游吸引物的混用。2003年颁布的“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家标准(GP/T18972—2003)中,从两个方面来定义旅游资源,一方面,旅游资源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的各种事务和因素;另一方面,旅游资源又可为旅游业开发利用,能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研究性学习背景材料与示例》(高一分册)对旅游资源的定义也以这两个方面为依据:旅游资源是指那些能使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具备一定的旅游功能,能为旅游者所利用,并由此获得一定效益的自然和人文要素。从中可以看出,旅游景区与旅游资源不一样,景区是有形的实体,有明确的区域范围,经营性景区还是一个主体单位,可以对外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它既有旅游资源的要素,也有非旅游资源的因素;旅游资源则是要素,与旅游景区有交叉关系,它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不能成为被告,也不能成为原告。05年12月份,笔者参加省旅游局在常州天目湖宾馆举办的全省市县旅游局长培训班,该培训班请了徐汎、陈南江等著名专家授课,按照旅游的定义,这种活动也是一种典型的会务旅游活动,而旅游资源则是一种教学资源,是这些专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他们带给与会者丰富的知识和信息。从中可以看出,旅游资源不同于旅游景区。再如到张家界旅游,旅游目的地就是旅游景区张家界,旅游资源则包括沿途风光和在目的地吃、住、行等。旅游吸引物则是旅游资源的一种,也是一种要素。

四、小结

综上所述,笔者就旅游景区及相关术语概念、内涵陈述如下:

1、旅游区:由旅游要素组成,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商务、会务、求知等功能,范围明确,功能清楚,能够吸引旅游者前往,满足旅游者需求的区域。旅游区根据内涵和功能可分为:风景旅游区、度假旅游区、教育旅游区和主题旅游区等(图一),统一使用“功能术语+旅游区”的命名格式,不建议使用旅游景区、旅游风景区等;旅游区根据经营性质可分为经营性旅游区和非经营性旅游区;根据成熟条件可分为现实旅游区和潜在旅游区。

(图一)

2、旅游景区:不主张使用“旅游景区”概念而统一使用“风景旅游区”概念,可简称风景区或景区,作为旅游区的亚类,以防止和其他功能旅游区相混淆。风景旅游区就是以自然、人文或人为创造的,以景物、景象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旅游区。风景旅游区可分为山地风景旅游区、海洋风景旅游区、乡村风景旅游区和都市风景旅游区等(图二)。次亚类使用“风景特色术语+风景旅游区”格式。风景旅游区依风景形成的条件不同还可分为自然风景旅游

区、人文风景旅游区、人造风景旅游区等;根据经营状况依然可以分为经营性风景旅游区和非经营性风景旅游区。经营性风景旅游区要求有系统的组织结构和经营制度,有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等。

(图二)

(图三)

(图四)

(图五)

3、旅游资源。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各种因素以及为产生旅游行为所具备的各种物质条件和服务的总和。

4、旅游景点与旅游吸引物。旅游景点是旅游区中最具吸引力的因素,是旅游资源构成要素之一,是游客通过视觉等器官能感知的、内涵明确的旅游核心资源。旅游景点是客观存在的,是风景旅游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力量。如果把旅游区比做鸡蛋的话,那么旅游景点这是这个鸡蛋的蛋黄。旅游吸引物是旅游资源中具有吸引力的部分,与旅游景点的区别在于旅游吸引物的概念要宽泛,功能多,既有可视的,也有可听的,还有可偿的。如: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昆剧、名扬天下的中华饮食都是很有价值的旅游吸引物,而不是旅游景点。而旅游景点则是区域性概念,侧重可视性。(此文发表在《科协论坛》2007年第二期上)

参考文献:

[1]沙润,旅游地理培训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张凌云,旅游景区景点管理[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3.[3]钟永德,旅游景区管理[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何洪斌(1968年6月——),男,汉,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灌云县旅游局副局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主要从事旅游产业经济研究。

第1章 旅游景区的概念

国际贸易概念术语

国内外旅游景区管理体制研究

旅游景区

旅游景区

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

我国旅游景区品牌经营策略研究

民营旅游景区运营模式研究

旅游景区复合型人才培养研究1

凤凰古城景区旅游管理研究(定稿)

对旅游景区及其相关术语概念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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