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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管理流程及仓库内部管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3-02 23:23: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实物管理流程及仓库内部管理流程

公司设独立的仓库部门,财务部是仓库的主管部门。财务部经理有义务对仓库的日常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仓库主管的工作效绩进行考评。财务经理没有履行本条规定职责的,处以每月50元罚款,直至错误得到纠正。

仓库设仓库主管一名,全面负责仓库的日常工作。仓库主管享有仓库人员总奖金范围内分配权,招聘、解聘员工的人事建议权,工作调度权。仓库主管应当协调好仓库员工的工作、学习、休息时间,并参与ERP系统中的仓库人员权限设置、修改。仓库主管负责仓库与公司各部门的协调及向信息部报告工作中的问题,有义务对存货取得、验收入库、原料加工、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仓库制度修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仓库主管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仓库内部的工作例会,并把例会的会议纪要报信息部备案。仓库主管有义务对仓库人员组织好培训工作,让每一个仓库人员熟悉各个仓库的收发料流程,能够胜任各个仓库的收发料工作。仓库主管每周参加一次信息部组织的部门信息通气会。仓库主管没有履行本条规定职责的,处以每月100元罚款。对仓库主管失职,财务部经理也未起到监督作用的,处以每月100元罚款。对本条规定之处罚,自错误发生之月其处罚,直至错误得到纠正之月止。

仓库采用ERP系统管理,公司的存货编码和各种表单的编号授权由财务部统一负责。财务部必须确保公司范围内存货编码的统一。采购部负责将存货编码维护入ERP系统,供后续人员使用。采购计划员将采购计划录入ERP系统,采购部负责将预计到货日期和预计到货数量及时准确的反映在ERP系统中。采购部应当保证ERP内的预计到货信息的可实现,平时做好与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工作,如实际到货信息将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更新ERP信息。采购部中的当日到货的最晚时间是晚上九点整。采购部必须每月末将次月预计采购价格、每个供应商的预计供货能力列表报总经理审批,并将审批后的列表以书面格式和电子表格双重形式交给信息部备案。信息部审核无误后将书面格式和电子表格形式的列表交公司结算员,作为结算员与供应商结算的主要价格依据(实际结算时还应该考虑质量、数量、各类扣款等因素)。仓库主管每天上班时首先查看ERP,从表中显示的预计到货日期和预计到货数量,安排盘点,看每个到货日期是否有足够的人员和库位,做好调度工作。质检部经理每天上班时从ERP中查看是否有验收任务,做好人员调度工作。财务部没有履行本条规定职责的,处以财务经理及财务部相关责任人每月200元罚款。采购计划员没有履行本条规定职责的,处以采购计划员人每条信息10元罚款。采购部没有履行本条规定信息录入及更新职责的,处以采购部经理及采购部相关责任人每条信息10元罚款。采购部没有履行本条规定的报批及备案职责的,处以采购部经理及采购部相关责任人每次200元罚款。仓库主管没有履行本条规定职责的,处以每月100元罚款。质检部没有履行本条规定职责的,处以质检部经理每月100元罚款。本条规定的处罚,按月或按次计算的,自罚款当月开始至错误得到纠正之日止。处罚按条计算的,自处罚之日起开始计算,至错误得到纠正之日止逐日处罚。

仓库实施库位管理,库位设定、变更、取消应当征求生产部、采购部、财务部、信息部意见。仓库库位由仓库主管协调确定,并在第一时间将库位设置、变更、取消信息报财务部、信息部。仓库主管需要编制仓库库位图,报财务部、信息部备案。不同部门之间库位图存在差异的,以信息部存档库位图为准。仓库主管是仓库、财务部、信息部的库位信息一致性的第一责任人。仓库主管没有履行本条规定职责的,处以每月100元罚款,财务部经理监管不力的,处以每月100元罚款。信息部没有妥善保管库位图的,处以每次100元罚款。本条规定的处罚,按月或按此计算的,自罚款当月开始至错误得到纠正之日止。

仓库建立库位后,任何人不得未经仓库管理员同意的情况下占用库位。仓库的所有收发退料必须经仓库管理当场确认。除仓库部门员工、财务部经理及其指定监督员、信息部经理、信息部巡视员、指定叉车工、指定装卸工、生产部经理、车间正副主任、车间统计员外,其他部门和人员进入仓库,应当经过公司分管副总特别书面授权。公司分管副总特别书面授权允许进入仓库的人员在仓库期间,需仓库管理员全程陪同。叉车工、装卸工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仓库管理员应当全程陪同。仓库管理员发现有人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立即报告仓库主管、信息部用以罚款统计。本条规定以外人员未经授权,擅自进入仓库及库位的或者需要仓库管理员陪同而在无仓库管理员陪同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仓库及库位的,处以每次10元罚款。未经仓库管理员事前同意,本人或授意他人占用库位或动用、移动库存,处以每托50元罚款,不构成整托的,处以每片(件)5元罚款。未经仓库管理员同意,叉车工、装卸工擅自占用库位或动用、移动库存的,处以每托20元罚款,不构成整托的,处以每片(件)2元罚款。仓库管理员没有履行本条规定职责的,处以每次10元罚款。本条规定的处罚,自错误发生之日开始计算,直至错误得到纠正之日止逐日处罚。

公司由财务部牵头,会同仓库、生产部、采购部建立、及时完善存货保管制度,健全防火、防洪、防盗、防潮、防病虫害和防变质等管理规范。财务部经理负责对存货取得、验收入库、原料加工、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仓库制度进行修订。财务部独立判断仓库制度的修订是否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并落实仓库制度的最终定稿。仓库管理员应当对仓库内的存货及时整理,根据预先获得的拟出入库信息及时调整库位,尽量使相同的存货放在相同或相近的库位。如发现拟入库的存货数量较多,仓库存放困难,应当及时仓库主管联系落实库位。仓库主管应当与采购部、生产部联系确认拟入库信息的准确性,入库时间的恰当性。如确实需要入库的,首先考虑跨仓库消化库位不足的矛盾,如还难以解决问题的,应当向公司分管副总请示解决办法。仓库管理人有义务确保账实相符,有义务按照防火、防洪、防盗、防潮、防病虫害和防变质的要求管理库存。对代管、代销、暂存、受托加工的存货,应单独存放和记录,避免与本单位存货混淆。仓库在实施货位管理的同时应当实施物资卡片管理。仓库内所有的库位前都应当挂上物料卡,及时填写存货变动信息。物料卡上应按照规定的填写规则填写货位号、存货名称、编码、规格、数量、到货日期,必要时填写厂家、颜色等特殊识别信息。仓库管理员应当将每托的物资信息列示在库位过道一侧,以便仓库管理员、仓库主管、公司巡视员对存货监督盘点。生产部门领料时,需经车间副主任以上领导审批。其他部门领料应当经部门经理审批。经审批的领料单交仓库负责该存货的保管人,由其负责发料,并在领(发)料单上写明库位存货数量的变动情况。领(发)料单交信息管理员录入ERP系统。仓库管理人发料时应当遵循账龄长的先发料、规格乱的先发料、符合(接近)尺寸的先发料的原则。除非仓库所发材料不可用或者浪费严重,生产部无材料选择权。生产部对所发材料持有异议的,应当第一时间报公司分管副总和信息部协调处理。仓库无合理理由未能执行先进先出的,公司给予处罚。如果仓库的库位要发生调整,由仓库保管人修改物料卡信息并填写库位变动表,表上记录产品规格,数量,原库位,变动后的库位,变动原因,仓库保管人签字。库位变动表交信息管理员录入ERP系统。仓库管理员应当将存货变动信息在15分钟内提交给信息录入员录入ERP系统。除非遇到仓库、财务部、信息部组织的临时会议,信息录入员应当在获得相关信息15分钟内录入ERP系统,会后也应当在60分钟内将所获得相关信息录入ERP系统。仓库和车间内存货都应当码放整齐,能整理成整托的,绝不让其成为另托。仓库主管、财务部必须对仓库内账实相符情况、码放情况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错误有权处罚相关当事人并报信息部备案。仓库主管、财务部应当每月对存货进行检查,关注仓库是否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公司巡视员负责对仓库库存的突击检查,对发现账实不符的,或不按照规定码放、储存存货的,需报信息部。生产部经理是车间内存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内存货的数量、码放承担责任。信息部负责考核仓库、车间存货管理违规的控制、统计、监督。财务部未能建立存货保管制度的,对财务经理处以每次500元罚款。对存货保管制度执行后发现问题未能在二周内完善存货保管相关制度,并落实布置的,对财务经理处以每次200元罚款。仓库管理员未能获得拟出入库信息的,由信息部追查原因,如是仓库责任,对仓库主管处每条10元罚款,对财务经理处每条5元罚款。如是采购部、生产部责任,对相关部门经理处以每条10元罚款。各部门领料未经授权审批人审批的,对领料人处以每次10元罚款。仓库管理员在没有领料单或领料单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发料的,对仓库主管、仓库管理员处每次50元罚款。仓库内库存码放混乱,另托不整理,相同的存货不放在相同或相近库位的,对仓库管理员、仓库主管、财务部经理分别处以每片(件)2元罚款。车间内库存码放混乱,另托不整理,相同的存货不放在相同或相近位置的,对生产部经理、车间正副主任分别处以每片(件)2元罚款。代管、代销、暂存、受托加工的存货,不单独存放和记录,与本单位存货混淆的,对仓库管理员处以每片(件)2元罚款。每托的物资信息未列示在库位过道一侧的,对仓库管理员、仓库主管、财务经理处以每托2元的罚款。物料卡填写不及时或不及时将出入库信息提交给信息录入员的,对仓库管理员处以每片(件)1元罚款。对信息录入员不在规定时间准确录入的,对信息录入员处以每片(件)1元罚款。对账实不符的,根据实物所处位置对仓库管理员、仓库主管、财务经理,班组长、车间正副主任、生产部经理处以每片(件)1元罚款。公司巡视员巡视工作不力,不能发现问题的,对公司巡视员,信息部经理处以处以每片(件)1元罚款,如事件不按数量计量的,处以每次10元罚款。因库位不足,仓库主管应当与采购部、生产部联系确认拟入库信息的准确性,入库时间的恰当性、向分管副总经理请示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不配合的、推诿的,对采购部、生产部经理处以每次100元罚款,对分管副总处以每次500元罚款。本规定的处罚,按月计算的,自错误发生之月起至错误纠正之月止逐月计算;按次或按照数量计算的,自错误发生之日起至错误纠正之日止逐日计算。

每月末,仓库主管应当与财务部核对存货账龄信息。对账龄超过6月的,应当提供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给生产部,生产部应当在3日内在仓库提交的书面报告上提出本部门的处理意见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仓库主管每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将库存目录交生产部确定下个月抽检或全检的范围,生产部必须在次日前将确定结果交质检部,同时抄送信息部备案。如质检部所获清单与信息部所获清单不一致的,以信息部备案为准。仓库主管不能按规定时间核对账龄信息、提交上述报告或生产部经理部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交总经理的,处以每日50元罚款。仓库主管不能在规定时间将库存目录交生产部、生产部不在规定时间确定或向质检部提交检验方式或不向信息部备案的,根据责任对仓库主管、生产部经理处以每日50元罚款。本条规定的处罚,自错误发生之日起至错误纠正之日止逐日计算。

外购商品到货,门卫先联系质检部,由质检部进行外观检验。质检部经理根据ERP系统中列示的预计到货信息和门卫的通知安排外观检验。质检员应当首先查看送货单上的信息是否与EPR系统中约定的到货品种、日期进行核对,信息不一致的,直接通知采购部处理并对采购部开出罚单。如送货单上没有任何编号(订单号、合同号等)的,应当由质检部立即通知采购部查明相关订单号。在没有得到订单号前,不得进行外观检验。在送货单与与ERP系统中约定的到货品种核对一致的,查看实物与送货单是否一致。发现品种不一致或数量明显异常的直接通知采购部退货,如未发现不一致方可进行外观检验。采购部签订采购合同后,需要将采购合同副本或类似注明产品特征、质量、数量的文件副本交质检部。对纸箱等以图案要求为主要识别特征的商品,还应当由采购部将相关图案交质检部、仓库(成品管理员、纸箱管理员)。外购存货的验收,质检部应当重点关注合同、发票、送货单等原始单据与存货的质量、规格等核对一致。标签到货时,质检员在外观检验时必须抽取10张不同的标签,将标签内载的实际的情况扫描在质检部经理指定的电脑里,与采购部预留信息核对一致,质检部经理对每批次的标签进行抽查。纸箱到货时,质检员应当检查实际规格尺寸、图案、合同号等与采购部预留的相关图案数据一致。外观检验应当在外购商品到货后30分钟内完成。在外观检验合格的情况下由质检员立即通知仓库盘点卸货。如外观检验的不合格率超过10%(含)的,或者纸箱实际规格尺寸、图案、合同号等与采购部预留的相关图案数据不一致的,或者一致标签扫描结果与采购部预留信息不一致的,由质检部直接通知采购部善后,不得通知仓库盘点卸货。仓库管理员接到质检部卸货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卸货,并根据ERP信息与送货单上的数量进行核对,将实际数量在送货单上签字。如实际数量与约定送货数量发生重大差异的(一般指数量差异大于10%),由仓库管理对采购部开出罚单。仓库管理员必须对卸货人员如何码放实物发出指令,原则上必须按照标准托进行码放。仓库主管对标准托的码放数量作出统一规定。如遇采购到货和生产领料同时发生的情况,仓库将以生产领料为主,然后卸货。但如遇下雨、下雪或即将下雨等意外情况,仓库优先安排卸货、收货。仓库需要使用叉车的,由仓库主管与叉车调度协调调动叉车。外观检验不合格率超过10%(含)的,除非生产部经理、质检部经理、技术部经理共同签字确认,采购部应当全部退回整批货物。如果生产部经理、质检部经理、技术部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同意保留部分材料的,采购部应当将有关审批文件送仓库审核相关审批是否齐全。仓库审核无误后方可盘点卸货。对外观检验不合格率超过10%的,采购部应当于发生事故的次日下班前,编写书面报告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采购部与供应商的协调结果(包括非正常选板、砂光等额外成本的结算情况等)及继续保留该供应商的理由并同时将书面报告抄送信息部备案。分管副总经理没有批示前,不得再向该供应商购货。相关部门违反本条规定流程办理收货业务的,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每次30元罚款。本条规定的处罚,自错误发生之日起至错误纠正之日止逐日计算。

公司检验方式分抽检和片检两种。在抽检的情况下,商品到货时经质检部抽检后以实际到货数量办理到货和入库手续。质检部完成抽检后,将检验报告交信息管理员录入汇总表。根据抽检得出的残次率推算出本次到货数量的残次品总量。如果残次品率超出可接受范围,由采购部确认后联系客户,进行协商。对残次品率连续3次以上或者累计6次超出可接受范围,采购部应当于发生事故的次日下班前,编写书面报告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采购部与供应商的协调结果(包括非正常选板、砂光等额外成本的结算情况等)及继续保留该供应商的理由并同时将书面报告抄送信息部备案。分管副总经理没有批示前,不得再向该供应商购货。因供应商供货问题而发生的非正常选板、砂光等额外成本在没有与供应商达成一致意见前,公司与采购部经理、直接责任人各承担三分之一。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和质检报告,得出最终确定的符合标准的数量*合同单价,算出应付账款总额。再用应付账款总额/实际到货数量,算出实际的商品单价。财务的入账数量为仓库实际到货数量,入账单价为计算后得到的单价。结算员以上述计算方法编制结算单与供应商结算。对抽检的时间限定:除胶合强度测试需要8小时,甲醛释放测试需要24小时,可以在次日或稍微延长时间(不超过两日)完成验收外,其他检验基本应在3小时内完成。即当日完成检验。在抽检的情况下,我们已经根据合格率与客户进行了结算,并为此提前支付了货款,我们已经承担了风险,相当于买断,杉木条除非废板的比例大于3%,其他原料的废板率大于0.5%,否则不退废板。每日下班前,公司质检部经理应当对每日的验收进度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检查记录。对未按时完成的验收项目原因进行调查,并将原因及解决方案报信息部备案。公司巡视员对检验的效率实施巡视,并向信息部汇报巡视情况。每月末,财务部主办会计提供提供所有原料目录,给质检部应以明确检验时间,由生产部审批后报质检部执行,并抄送信息部、财务部备案。在片检的情况下,按实际到货数量入ERP。对复合仓库,货物由仓库管理员开出跟踪单发货,交车间进行砂光、选板。砂光时应该由砂光工人选出砂坏的废板,否则选板选出的砂光引起废板将从砂光工人处获得工资。选板工序中应该将因砂光而引起的废板与供应商提供的废板分开。砂光期间的工人管理和数量控制责任由车间负责。在车间领料到材料正式入库期间发生的材料减少由车间承担责任。对于胚板仓库,由于砂光后再次入库的胚板与未砂光的胚板显著不同,且公司已经支付了砂光工序的工资,仓库将砂光后的胚板做为新材料入库,ERP中自己生成到货单和入库单。公司其它材料需要从仓库领出后简单加工后再次入库的,也应当按照新品种入库。片检完成后,车间将经质检的货物交还给仓库,仓库信息管理员开具入库单,记录入库日期,入库单号,入库数量,产品规格,物资存放库位,并由仓库主管指定仓库保管人。入库单经适当审批后由信息管理员录入ERP。仓库部门按照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数量入废料库。财务部从信息管理员处获得验收单、入库单、其他相关单证,根据入库单和验收单、其他相关单证做账。相关部门违反本条规定流程办理收货业务的,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每次30元罚款。质检部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检验的,对质检员处以每托5元罚款,不构成整托的,处以每片(件)1元罚款。质检部经理没有履行监督职责,致使质检不能按时交完成的,对质检员处以每托10元罚款,不构成整托的,处以每片(件)2元罚款。采购部或者供应商投诉砂砂坏的废板和混入应退给供应商的材料中的,由质检部牵头、会同生产部、信息部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对相关车间主任和组长处以每片(件)10元罚款。本条规定的处罚,自错误发生之日起至错误纠正之日止逐日计算。

车间领料必须与生产订单挂钩,每张生产订单可以多次领料。领料单由信息管理员事先在ERP中查询本生产订单的累计领料量,除非补单,累计领料量不得超过生产订单中确定的预计总领料量。在总领料量限额内,信息管理员打印领料单,经车间副主任以上领导签字后方可领料。财务经理对信息管理员是否控制领料进行监督。存货领料按照白班和晚班分两种程序处理。白班时由仓库根据领料单所列明的内容将生产部所需的存货送车间指定位置。叉车由仓库主管负责调动,叉车调度接到仓库主管的送货指令后必须在15分钟内安排叉车调仓库指挥。除非出现补单或生产冷僻产品、机修领料,车间必须在当日白班时领走晚班所需的全部存货。晚班时,仓库受理车间因补单、生产冷僻产品而发生的领料。仓库主管应当安排好夜间值班人员,确保仓库夜间值班人员获得白班下班时的存货的库位分布、品种、数量信息,满足车间在特定条件下的领料。晚班领料的,叉车由车间负责协调。由于信息员夜间不值班,仓库值班人员将发货清单签字后交所仓库主管或其指定的白班接班人员核实并由仓库主管白班接班人员转交信息员。信息员负责将夜班领料信息录入ERP。晚上仓库值班人员发货完毕时,应当例行检查仓库,包括灯、门窗等相关设备,随后锁门离开。信息管理员没有执行本条规定的,处以每次30元的罚款。财务经理对信息管理员监督不力的,处以每次30元罚款。仓库主管未按本条规定,及时通知叉车调度调动叉车,或者叉车调度未能在规定时间调度叉车的,处每次30元罚款。车间没有按照本条规定,安排好领料时间,随意领料的,对车间正副主任处每次30元罚款。仓库主管没有安排好夜间值班人员,处仓库主管每次30元罚款。夜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影响及时领料的,处仓库管理员每次30元罚款,处仓库主管每次10元罚款。本条规定的处罚,自错误发生之日起至错误纠正之日止逐日计算。

全部存货的数量在仓库与其他部门或部门与部门之间交换实际管理权时必须由收货方立即点清,如收货后再发现数量差异,由收货方承担责任,不得追究前货物管理人的管理责任。在公司内部,存货实际管理权发生交接时,收货方应当对存货的质量进行外观检验。交货方应当将存货码放整齐,以便于盘点,否则收货方有权拒绝接收。如收货后再发现存货存在质量问题的,除非公司有专门规定,应当凭质检部的质检报告判断责任归属。质检部在接到此类质检通知后,必须在当日出具质检报告。公司内部对管理权交接而引发的责任争议需要质检部出具质检报告的,质检请求必须在提交质检部的同时抄送信息部,以便信息部监督质检部是否按期完成质检报告。质检部完成质检报告后,提交争议部门的同时将质检结果抄送信息部,以便信息部追究相关部门责任。质检部对相关部门提出的质检要求推诿的,对质检部经理及相关质检员处以每次每日10元的处罚。

信息管理员需要将退回供应商的胚板数量通过ERP管理,并引出明细表。明细表中需要明确到货单号、采购合同号,用以与供应商核对;如果车间领料后退料的,需要明确领料单号、生产订单号,用以与生产部核对。对车间退料的,需要由质检部门介入核查退料原因是由供应商引起的还是生产引起的。如是供应商的问题,在全检的情况下允许作为红字领料,在抽检的情况下不得作为红字领料,不进行ERP记录。对车间加工问题,不得作为红字领料,车间主任同意后可以补领材料,并开具跟踪单(补单)。如果属于工艺上的要求必须多领进行简单加工后退多余料的,需要码放整齐填写退料单退回仓库。除计量差异外,任何红字领料或退料需要凭质检报告操作。相关部门违反本条规定流程办理退货业务的,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每次30元罚款。本条规定的处罚,自错误发生之日起至错误纠正之日止逐日计算。

经质检部验收合格的产品可交仓库做入库处理,验收后不合格的产品应由验收人员填制不合格产品处理表,并将这批不合格产品退回生产部,由车间整理归类(返修,报废)成标准托后存入成品仓库。如可以返修的,编制返修单,返修单上的工序原则不计算工资,车间主任认为应当给付工资的除外。如要报废的,质检部填制的不合格产品处理表应当随报废物资一并交仓库。相关部门违反本条规定流程办理业务的,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每次30元罚款。本条规定的处罚,自错误发生之日起至错误纠正之日止逐日计算。

除公司内部争议而编制的检验报告,其它检验报告应一式两份,一份给仓库,一份给采购部。

车间领料后必须一次投料,严禁在未获得仓库承诺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盲目投料。车间正副主任应当控制单一生产订单的不同托的每道工序完工时间不得间隔2天。对单一生产订单,后道车间负责监督前道车间半成品不同托号的完整移交。前道车间不能完整移交单一合同不同托的,后道车间必须报告生产部经理和信息部。仓库负责控制对单一生产订单的一次入库,并负责将车间不一次入库的情况向生产部经理和信息部举报。车间违反本条规定不能一次投料的,对生产部经理和车间正副主任处以每次200元罚款。车间主任控制生产进度不力被后道车间或仓库举报的,对负有责任的车间正副主任处以每次每日50元罚款,直至错误得到纠正。相关人员发现问题,没有履行举报义务的,处以每次每日20元罚款,直至错误得到纠正。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产品的收和发由仓库负责,和车间无关,出门证由财务部出具。相关部门违反本条规定流程办理业务的,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每次30元罚款本条规定的处罚,自错误发生之日起至错误纠正之日止逐日计算。。

公司要求上级对下级、后道程序对前道程序进行管理、监督。对违反本流程的各种行为,除非本流程明确了上级对下级的错误承担领导或监管责任的,上级对下级、后道程序对前道程序已就单一事件、同一片(件)进行处罚的,不追究上一级、后道程序责任。

本制度由负有监督职责的各个部门、人员执行,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监督。相关处罚信息由处罚实施人处罚后交财务部汇总计算、信息部备案。

仓库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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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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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管理流程及仓库内部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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