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学院
青年志愿先锋团纪律条例
(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年志愿先锋团(以下简称青志)成员的言行举止,保持其在广大师生中的良好形象,及更加充分有效的发挥其服务他人的作用,经我部例会商议并制定以下纪律条例。本条例自张贴之日起即生效,且适用于所有在役青志成员,凡违法者所受处罚在下一次例会上由大家商议决定。
第一条
一切行动听指挥,如遇事有争议,先服从,事后再讨论。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团结一致,共同营建和谐大家庭。 不打骂他人,待人真诚有礼。 到会准时,备好纸笔,做好会议记录。 各成员要严格按值班表值班,切实做到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
第六条
工作要积极,不得怠慢工作、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弄虚作假。
第七条 第八条
主动与老师同学交流,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人。 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前,手机等应关机或调至会议模式;会间,不可交头接耳;会后,要将桌椅摆放整齐。
青年志愿先锋团
二〇一〇年十月
《学生会部门纪律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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