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度教育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温水镇中心小学201 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温水镇中心小学2 01 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温水镇中心小学2 01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温水镇中心小学2 014年度度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温水镇中心小学2 01 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平安畅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六、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七、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八、温水镇中心小学2 01 4年全县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九、温水镇中心小学201 4年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责任书
十、中共习水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十
一、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十二、习水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十
三、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度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中心小学和各学校各存一份。
管理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学校财产造成的损失和对师生生命造成的伤害,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促进全县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特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防范地质灾害的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开展“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遍提高广大师生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对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防治工作经费,编制防治工作预案和制定措施,对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进行巡查,建立隐患台帐,跟踪落实整治。
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勘察和施工的监督,避免地灾事故的发生。
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常监测,按时报告准确信息,按规定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五、协助当地党政、国土、水利等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调查处理,并积极组织参加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度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把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层层签定责任书,目标责任到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
二、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和落实安全经费保障机制,配齐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切实增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形成安全工作事务有人抓,保障安全工作能有效开展;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检查督促所辖区域的学校安全工作,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专项整治,做好重大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以及学生矛盾纠纷排查,杜绝校园治安案件的发生。
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扎实有序有效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确保2 014年度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签订本责任书,其责任内容如: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县委、县政府平安建设主基调,努力实现脱贫强县设市奔小康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努力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为学校教育教学及全县教育的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遵守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属地综治部门对综治、创安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认真完成属地综治办安排的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制。
四、大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按照“创建标准,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一是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展“法制纪律教周”、“禁毒教育宣传周”等活动,努力遏制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消防管理,严格监管学校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三是加强对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禁引发公共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四是进一步加强警务室(治安亭)建设,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加强对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和伤人器械收缴,加强校园网络监管,以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五是认真指导辖区内各校点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六是加强师生的反邪教、反渗透教育,强
化国家安全教育工作;七是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教育。
五、完成县、镇综治委(办)和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度禁毒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禁毒工作条例》、《贵州省禁毒条例>和《习水县2014年禁毒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无毒校园”创建,特签订禁毒目标责任书。
一、切实把禁毒工作纳入镇教育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创建“无毒学校”活动,实行创建工作长效目标责任制。
二、认真落实“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教师包学生、家长包子女”责任制,相互监督,确保本学校教职工及其家属、学生无吸食毒品、麻醉药品及无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三、大力开展师生禁毒宣传教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案、有教师”,提高教职工及其家属、学生的防范和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真正做到远离毒品。
四、对本单位巳掌握的吸毒人员坚决送戒毒所戒毒;涉毒者I 00%纳入视线管理;吸毒者1 00%实行帮教;不歧视有过吸毒行为的青少年。
五、加强校园及家属区内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学校临聘人员必须符合规定,要办理用工手续,加强对其禁毒知识教育和监控。
六、按时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禁毒工作任务。
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目食品安全法》、“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 2011) 117号】、《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习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习水县2 01 4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确保学生用餐安全。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坚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办自管,按照“公益性、零利润”与营养改善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和监督。
二、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制度,餐炊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制度,学生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食物中毒事故(事件)、食品卫生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严格领导责任制。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食堂建设、饭菜(食品)质量、食堂卫生、饮用水安全全面负责,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师生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时调整和完善组织机构,中心小学要延伸到村级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村级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设施设备不足等问题,切实做好机构、领导、人员、制度、经费的“五落实”。
五、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镇中心小学、乡镇幼儿园食堂必须强化监管,办“放心食堂”。
六、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校园周边餐饮业及副食品小摊贩、小餐饮的经营整顿,严禁校园内私设食品经营小卖部,净化食品安全环境。
七、完善食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上报食品安全重大信息事项,按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半年总结、年终总结等相关资料。
八、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疏于宣传教育、疏忽食品安全监管,或因玩忽职守等造成食堂出现学生群体性中毒,或引发打砸食堂、围攻罢餐等事件,将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追究法律责任。
温水镇中学2014年度 道路交通安全(平安畅通)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安畅通县”相关要求,严格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最大限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列入学校普法内容,把师生参与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列入个人综合评定,全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学校建成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的有效阵地,确保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达100%。
二、严禁学校擅自购买和租用不合格车辆接送教师和学生(幼儿);严格教育师生不搭乘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三、加强接送车辆管理。一是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 7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接送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的管理。二是必须严格按照“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幼儿园和托幼构接送车辆相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习府专议( 2013)8 5号])要求,在国家未出台专用幼儿校车标准之前,对现有幼儿园和托幼机构接送车辆一律不予行政许可,全县幼儿园和托幼机构一律不得新购买幼儿接送车辆。
四、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需使用车辆或租用车辆接送的;须经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及驾驶入有关情况审验合格并得到批准后方能使用。
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实践活动。指导本校及辖区内一学校开展“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深化“小手牵大手”、“举手行动”和“三让”活动,培养学生遵纪守法、遵守交规,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配合、密切协调,积极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合当地政府、公安、农机、安监、运管等部门积极参与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七、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公安部“第1 2 3号、第1 24号令”严禁教职工违章驾驶车辆,教育学生不违规驾驶车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度消防安全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特签订本签订责任书。
一、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工作学校校长(园长)负责制、层层抓落实,严格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
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认真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本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将相关的消防制度上墙;
(二)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根据学校(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定期对师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有计划地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足、配齐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并定期组织维修更换,并作好记录,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确保学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按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疏散标牌标识。
(七)制定和完善突发事故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聘请消防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消防知识和自救自护逃生知识的培训并指导学校组织师生开展逃生演练。
三、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强化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和幼儿园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监管。积极协调配合消防部门狠抓校园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要督促辖区内所属学校(幼儿园)在春节、清明、春游、秋游期间,应用多种教育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学生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学校要积极开展火灾预防、隐患整治等宣传教育活动。
五、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并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好详细记录。
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度
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范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校(园)长对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工作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严格按照《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幼儿园和托幼机构接送车辆相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习府专议( 2013) 85号])要求在国家未出台专用幼儿校车标准之前,对现有幼儿园和托幼机构接送车辆一律不予行政许可,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和托幼机构一律不得新购买幼儿接送车辆。
二、《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幼儿园和托幼机构接送车辆相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习府专议[2013] 85号)出台前(2013年8月2 3日前)已经购买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学校(幼儿园)现有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必须符合现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二是车辆所有权为办学机构;三是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具备校车驾驶员资质;四是车辆乘坐险每座不得低于5 0万元;对符合以上要求的车辆可在指定范围内接送学生(幼儿),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周于接送学生(幼儿)。
三、本镇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原则上只能以学校(幼儿园)所在地为中心,方圆五公里范围运行。
四、接送车辆驾驶人要求。学校(幼儿园)聘用的接送辆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有校车驾驶资质。
五、接送车辆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学校(幼儿园)要一车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随车护送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一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
六、学校管理要求。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接送车辆管理职责。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Ⅸ校车管理条例》,要对按送学生(幼儿)的所有接送车辆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所指派的专人对接送车辆每次运载学生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严禁超员、超速等,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要坚决制止;
(二)要制定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管理人员职责,
建立接送车辆及其驾驶入、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接送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入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
(三)严禁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学生(幼儿);
(四)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学生幼儿的接送车辆、接送车辆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接送车辆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与学生(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接送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妥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严禁超载、超速、酒驾、疲劳驾驶;
(六)学校(幼儿园)不准用本校(园)接送车辆运载学生(幼儿)春游等集体外出乘车活动;
(七)学 校(幼儿园)要建立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奖惩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责任书的耍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 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温水镇中心小学
2014年度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中小学实验室管理,防止因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不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1号令)及省市有关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文件精神,特签订本责任书。
1、对学校实验教学所需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害等危险化学药品的购买、使用、储藏、管理、销毁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所有采购回校的危险化学药品进出仪器保管室,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单独建立危险化学药品使用明细帐,学校和保管人员各执一本帐。
3、随时检查危险化学药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设法维护或更换。
4、危险化学药品必需指定熟悉业务的专人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制,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必须两人同时到场才能取用。
5、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各学科在教学上应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领用,并填写“危险化学药品领用单”, 交理、化、生各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实验室按所需数量。验人员均需签字。
6、危险化学药品使用后如有剩余应由任课教师负责交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交还药品的数量。
7、危险化学药品使用后的废液或残渣,经统一收集后由教师在器皿外壁或管口附签注明,交还实验室按环保要求统一处理。
8、各学校必须加强对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凡各校因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而引起的不安全事故,一律按程序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温水镇中心小学
2014年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按照县综治委、县创建“平安习水”领导小 组提出的总体要求特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各单位要把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1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安全文明示范学校”的重要内容;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一把手切实承担起维护本单位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安排部署,加强检查督促,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维护单位稳定和全面完成综治工作任务提供良好保障。
二、健全综治组织机构,明确综治工作分管领导,落实相关责任。抓好保安队伍、交通安全维护员队伍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四落实”。
三、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安全文明示范学校”活动,有计划、有措施、让综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普遍开展警校共建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学校周边环境良好。
五、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的作用,对学生进行法制讲座,预防和杜绝在校学生犯罪。
六、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及时化解,不能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杜绝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对重、特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要上报。
七、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本单位无“法轮功”等其它非法功法组织、人员活动。坚持开展好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和无邪教创建活动。
八、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学校防火、防电、防盗、防毒措施具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技防为重点,完善防控功能,重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无重大事件发生。
九、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工作机制。争取各方力量,落实对问题学生的帮教措施。
十、积极开展综治工作宣传活动,以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学校”为载体,各宣传阵地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做好校园普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全镇中小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单位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专人具体抓,分工明确,奖惩分明。
2、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加大本单位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力度,确保干部职工知晓率达9 8%以上。
3、严格房屋出租申报制度,对单位或干部出租房屋的,及时向计生办反馈,严格审查承租人的计划生育情况。
4、对本单位应妇查对象督促按期(时)参加妇查,确保妇查率达100%。
5、对本单位应该落实节(绝)育的对象督促及时落实,确保及时落实率达1 0 0%;
6、对本单位当月有新婚、新生人口及人员变动的及时报计生办。
7、建立单位家庭档案卡(含临聘人员)
8、协助计生部门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9、学校为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核查其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由原籍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没有证明的,不予办理入托、入学手续并通报所在地乡镇(区、村、街)。
10、对达到义务教育法定入学年龄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待遇,不收取借读费用,,并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情况按月报送当地人口计生部门。
11、本单位年度内有政策外生育的“一票否决”。
温水镇中心小学
2014年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责任书
2014年是我县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决战之年,为明确责任,共向努力,使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特制订本责任书。
l、落实项目建设用地。
2、确保施工用水、用电、运输道路畅通。
3、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引发的群工纠纷。
4、选派觉悟高、素质好、廉洁自律、熟悉项目建设业务的现场管理员。
5、坚持每天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
6、坚持每天记录施工日志,包括天气、上工人数。
7、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督促工程进度。
中共温水镇教育总支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学校务必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学校班子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任务分解,搞好组织协调,加强检查监督,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治理“四风”问题,充分发挥纪律约束和警示作用,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三、学校要切实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学习有关党政纪条规,增强廉洁治教和清廉从教意识,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切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监督检查,积极支持和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在本校履行工作职责。
五、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并主动接受社会监。
六、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科局党委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领导及其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凡学校“一把手”受党政纪处分,当年该校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一)不组织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教师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律法规,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不传达、不贯彻的。
(二)对本校教师参与违规办酒、打牌赌博、教育乱收费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听之任之,甚至支持、纵容、庇护或者授意、指使下属人员搞不正之风的。
(三)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不受理、不调处,致使信访举报人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四)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不执行或敷衍搪塞的。
(五)对本校干部教师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处理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
(六)因工作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七)授意、指使、强令有关人员违反财经、审计、统计等政策法规,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八)对下属和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知情不管、隐瞒不报,甚至包庇、纵容的。
(九)不配合、不支持或阻碍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在本校依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的。
(十)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对本校干部教师关心或者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不解决,严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
(十一)违反其他法律和纪律规定的。
温水镇中心小学2014年信访维稳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作为年为切实抓好2 01 4年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处置在基层,坚决杜绝发生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和非正常上访,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教育系统的稳定,根据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规定,特签订2 014年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的人(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七个一”包案化解机制进行包保,层层落实责任制。同时做到“四个到位”,真正把群众来信当“家书” 来看,把群众问题当“自家问题”来办,把群众的事当“自家的家事”来做。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年教科系统.“三个绝对不能发生”和“六个零”上访的目标。
三、工作要求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校长为本单位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学校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负直接责任。
2、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信访维稳应急工作预案,明确专人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确保信访维稳工作的信息畅通。
3、牢固树立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理念,强化政治责任,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初信初访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处和稳控。对因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当,导致越级、重复、非正常上访的,将视其情节分别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理。
4、切实抓好全国、省、市“两会”、春节和国家及省、市、县重要节点、庆典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全县教育系统的稳定。
5、必须坚持信访维稳工作的常态化,做到接访工作、带案下访约访工作的常态化,充分结合1+N温暖工程,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6、必须做到严防死守,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稳控,强化责任落实。对突发不稳定的事校长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
7、县教育局将把信访维稳工作的落实情况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温水镇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工作,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健康水平,明确主体职责,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学生食品安全,根据《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校长工作责任制。学校要成立“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二)按要求实施“计划”的基本内容。
l、实施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城区学校除外)。
2、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天3元、金年学生在校2 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 00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3、供餐方式: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供餐。
(三)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要按照规定制定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做好“计划”资金与补助资金的统筹衔接工作,按照各自的资金管理要求,统一管理,分帐核算,严禁产生挤出效应:“计划”资金全部用于学生伙食,食堂聘用人员的工资支出、按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劳务补贴、添置、维修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等相关费用不得从学生伙食费中开支;“计划”资金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节余留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计划”资金;定期公布经费帐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
(四)食品安全管理。严格中小学食堂管理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校长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学校签收学生食品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管理员责任剖。食品管理员负责对进入储存室的学生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签收登记、入库储存、分类管理、按需分发;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上墙公开,存档完整,落实到位;配送到校的学生食品,必
须细化检查和验收、签收、储存、发放、分餐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到专库存放、专人管理、专用设备、实名发放、规范用餐;学生食品储存室应具备防盗、防毒、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蚊蝇、防人为损坏等设施,要定期消毒、清理,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学生食品加工间不得对外承包,招聘、调剂、充实的食加工人员,要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学校要定期对食品加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落实食品加工人员晨检制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档案;严格按照学生食品加工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四) 要按要求加强食堂规范管理。农村中小学食堂实行自办自管,按照“公益性、零利润”的原则,中小学食堂一律不 得对外承包;学校要加强对食堂的领导与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设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具体行使食堂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堂聘用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公示;严格按照《温水镇中心小学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聘周食堂临聘人员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和完善食堂聘用人员的手续,加强学校食堂聘用人员管理;严格按《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配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科莱同价,伙食费结据结算,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
(六)严格学生实名制管理。按照学生学籍管理界定的受益对象,审核受益人数,建立健全学生信息实名制档案,对学生人数、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月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严禁虚报学生人数。设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布食品数量及用餐学生名单,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七)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聘请专业人员,对全体师生进行健康教育培训,普及营养知识,养成科学饮食习惯。通过橱窗、标语、悬挂横幅和学生集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大力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政策和相关措施。
二、奖惩
(一)对年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乡镇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不符合要求;无故拒拨、滞拨专项资金;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贪污、挪用、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的。
2、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分工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混乱,落实学生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发生群体性生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3、对学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末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5、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
6、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拒绝、阻碍,拖延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7、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8、履行监管职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应对职责不到位,涉嫌失职洼职犯罪的。
9、未按规定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给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1 0、有其他违反食品监管规定行为和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
温水镇中心小学师德师风
责任状
为加强全镇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诚信服务意识,提升温水教师新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特签订如下责任状:
一、加强和完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机构。一把手负责亲自抓、负总责。
二、健全和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
三、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领会
四、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工作,常抓不懈。
五、依法执教,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
六、加大本单位先进教师和典型人物宣传及奖励力度,积极发挥模范教师的引领作用。
七、建立学校行风评议监督机构,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和评议。
八、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教师履职晋职、评优推先、绩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教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