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使用管理及考核办法
1.总则
1.1本制度是设备管理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基本规定。 1.2本制度中被考核单位适用于各生产车间。 1.3 机动工程室归口设备管理考核工作。 2.备件管理考核标准。
2.1 各车间月度备件计划必须在每月15日前用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各一分送至机动工程室,每延迟1日考核相关车间50元。超出20日的计划考核相关车间200元,且计划顺延至下月。
2.2除事故件外,各车间的急件计划每月不超过1次,由车间申请,经主管副厂长审批同意,报机工室作急件上报急件计划。 否则每超1次考核责任车间100 元。
2.3因计划不周、备件 型号规格不对等原因影响备件采购而导致设备发生事故(故障)的,考核责任车间(科室)200-500元。
2.4各车间报送机电总厂加工的备件计划必须要有备件图或图号。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
2.5 车间上报的备件计划由机动工程室和主管厂长审核,审减的备件信息应及时反馈给车间,否则考核机动工程室100元/次。
2.6备件库房管理,主要负责备件的保管、保养、进出库和相关库存信息反馈等工作。
- 124.1各生产车间发生设备故障,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设备现场,违反者扣罚50元/人次。
4.2设备报修后,操作维护人员必须在故障设备现场协作维修人员查找、处理设备故障,违反者扣罚50元/人次。
4.3某一维修工种接到报修通知到达设备现场后,经检查确定是其他工种的维修任务或须其他工种共同处理,必须由维修工通知其他维修工来现场当面交接情况,经其他维修工检查确属本工种维修任务方可离开,工种之间不相互推委,否则经核实扣罚当事人100元/次。
4.4检修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规程执行,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否则每项扣50元。
4.5维修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同一设备故障一月之内发生三次,经有关部门核实属维修质量问题,扣罚当事人100元/次。
4.6多工种在共同抢修同一台设备故障时,工种应相互配合,不得互相推委,只有在设备故障解除后,其中的任何一个工种才可以离开设备现场,否则扣罚当事人100元/次。
4.7设备安装或维修在需要多工种相互配合才能完成的情况下,上一道工序完成后的工种有义务告知下一道工序的工种去完成安装或维修工作任务,直到设备安装完成或设备故障解除为止。如因为此种情况影响生产的工种,扣罚其班组100元/次。
4.8设备维修完毕未用完的备件、材料和工具及时收回,遗留在现场,
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4.9设备维修完毕未用完,车间操作维护人员负责清扫现场卫生,否则每台设备扣20元。
4.10机动工程室安排的临时检修任务,车间必须按期完成,否则扣罚100~500元/项。
4.11各车间要做好设备的计划检修工作。制订月度检修计划,并将月度检修计划在每月25日前上报机工室。否则每次考核100元;不能及时完成计划检修项目的;设备长期带病运转的,应及时上报原因,否则每台考核200元。
4.12设备检修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检修任务。违反检修规程,简单应付者,每发现一次考核100元;由于检修质量问题造成返修,影响整体进度考核500~1000元;造成设备事故的,按事故考核。 4.13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填写齐全。否则,考核100元
4.14按章作业,维护好动力管线。违章作业,造成动力管线损坏或影响生产的,每次考核责任人300~500元;构成事故的按设备事故考核处理。
4.15设备事故(故障)应及时抢修。设备事故(故障)抢修不及时,导致事故(故障)扩大或影响生产的,每次责任车间考核200~500元。 5特种设备管理。
5.1 特种设备安装前,由职能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
- 56程,不盘点考核责任人100元;迟报《固定资产盘点表》考核100元;不报考核500元。
6.3 由机动工程室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年年初(3月1日前)应将上年度《固定资产年报表》、《设备管理年报表》(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机动工程部。迟报每项考核100元;不报每项考核500元。
6.4 由于改(扩)建、技措、安措等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在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转固工作,零星固定资产应在安装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转固工作,未按时转固考核责任人100元。
6.5公司内调拔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拔单》,经调出、调入和机动工程部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才能有效。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6.6 公司闲置资产、报废资产均由公司按规定让售,资产使用单位无权对外让售。否则,考核责任单位该闲置资产、报废资产净值10%的金额。 6.7 对外租借固定资产,应经公司领导批准,资产使用单位无权对外租借,否则,考核责任车间(科室)500元。 7设备事故考核。
7.1 设备发生事故应如实立即上报机动工程室。迟报、不报,考核责任车间200元。
7.2 设备发生故障,修复费用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者。考核责车间500元。由车间组织召开分析会,分析会结果上报机动工程室。
7.3 设备发生一般事故,修复费用在1万元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0万元者,考核车间单位500~1000元。重大未遂事故比照设备一般事故考核。由厂部组织召开分析会。
7.4 设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修复费用在5万元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者,考核车间2000~10000元。由公司组织召开分析会。 7.5 设备发生特大事故,修复费用在50万元以上者,由公司、部门领导组成的专门小组分析处理。
7.6 设备发生事故后,必须进行分析、处理、整改,并在处理结案3个工作日内由机动工程室上报事故分析报告给机动工程部。
7.7 设备运行故障统计报表每季末月20日前报机动工程室。迟报,考核责任车间100元;隐瞒不报者,考核责任车间200-500元。
7.8设备运行故障每月重复出现不得超过3次,每月重复出现3次以上必须分析原因并上报材料给机工室。否则考核责任车间500元。 8能源管理
8.1日常用电管理
8.1.1办公室、休息室和非生产照明用电,照明灯泡不准使用超过60瓦的灯泡,违者考核责任车间(科室)100元。
8.1.2厂区内未经机动工程室允许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违者除没收器具外,考核责任车间(科室)200元。
8.1.3办公室、休息室等公共场所,人离室时应即时将照明灯关闭,违者每个灯考核责任车间(科室)100元。
-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