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就餐卡管理规定 (试用版)
2018.6 员工就餐卡管理规定(试用版)
目的
为了让食堂能够灵活、更好地服务于员工,落实员工福利,加强餐卡的管理,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就餐管理 (餐厅及外来人员接待另行规定) 就餐时间
中餐:11:30—12:00
晚餐:17:00—18:00 (冬季);17:30—18:30 (夏季) 中班餐:21:00—21:30 餐标规定
中餐:10元/餐 晚餐、中班餐:12元/餐 就餐规定
凡在公司食堂加班就餐的员工,原则上加班时间不得低于两个小时。 部门职责
1、人事总务部负责餐卡登记、制作、发放、回收、充值、挂失、补办等管理工作;每月负责餐卡数据收集、统计、结算并建立台账,与财务部进行核对;负责充值机、消费机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
2、财务部负责依据员工就餐、出勤记录、加班及出差实际情况对餐卡进行补贴充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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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卡的发放与回收
1、发放
由人事总务部依据餐补规定按照一个月使用金额进行IC消费卡进行预冲,同时做好消费卡使用人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包含卡号、姓名、部门等)。
2、回收
试用期人员、离职员工在办理离厂手续时需将餐卡上交人事总务部,才给予办理。若有损坏、丢失的将在薪资中扣除相关的材料费用。(具体费用参照“
四、餐卡的更换、补领”规定)
二、餐卡的使用
1、就餐补助是公司给予员工的一项福利待遇,实行一人一卡、专人专用,严禁员工将就餐卡转交他人使用。
2、因公出差的员工,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的餐卡,不得转交他人使用,人事总务部和财务部将根据员工就餐、考勤、出差情况进行抽查。
3、员工就餐卡每日最多可刷卡三次,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元/天。
4、就餐卡只能用于食堂就餐使用,任何员工严禁套取现金或调换其他物品等行为,如果一经发现将停发就餐补助,并处以罚款100元。
三、餐卡的充值
1、员工就餐卡充值由人事总务部和财务部进行管理。
2、餐卡首次使用时将由财务部按补贴规定进行充值。
3、每月5日-10日前,财务部依据人事总务部提供的上月出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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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 录、加班及出差实际情况将补贴金额数据导入充值机内。员工只需在就餐前在充值机上进行刷卡即可完成自动充值。
4、使用过程中因个人超标准消费引起的消费金额不足问题,可使用现金到人事总务部进行充值。
5、充值过程或使用中,如发现金额不对请及时与人事总务部联系,待核查后予以矫正。
四、餐卡的更换、补领
1、就餐卡为IC磁卡,员工应妥善保管好本人餐卡。应注意避免与手机或强磁物品放在一起,以免失磁影响使用。
2、因保管不善造成餐卡损坏已无法使用的,可向人事总务部申请更换,人事总务部将收取购买餐卡费用10元。
3、因员工本人保管不力造成餐卡遗失的,应及时到人事总务部进行挂失,需要补领就餐卡的,人事总务部将收取制作餐卡费用50元。
五、其他
1、门卫室保安人员三人共用一张就餐卡,消费中如超支部分就保安人员自行承担。
2、公司员工因忘记携带就餐卡而无法刷卡就餐的,可向人事总务部申请临时应急就餐卡使用,消费金额将从使用人补助中扣除。
3、其他外来人员如因公司业务需要在食堂吃工作餐时,须到人事总务部申请办理领取临时就餐卡。
4、消费机、充值机由人事总务部负责管理;IC磁卡、制卡器由财务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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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堂承包人按月依据消费机的消费金额报人事总务部审核后,到财务部进行费用结算。
六、附则
本规定由人事总务部制定、解释与补充完善; 本规定由总经理签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总务部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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