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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2 12:35: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额敏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

工作运行情况汇报

额敏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在塔城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财政、计委、民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06年底得到国家和自治区批准并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启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我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初步呈现出“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医院得发展”的喜人局面,农牧民群众小病抗、大病拖的现象明显改善,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牧民生病后的住院治疗意识不断增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有力地推动了农牧区小康社会的进程。

一、基本情况

额敏县地处准噶尔盆地西北边缘,塔额盆地东部,边境线长132公里,辖区总面积9531.9平方公里,总人口15.08万人。全县辖17个乡(镇)场,境内驻有兵团农九师师部及所属六个农牧团场、地区种羊场等单位,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半农半牧县。2007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9.06亿元,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171万元,农牧民人均收入5071元。

1 全县现有政府举办的县级医疗机构4个,乡(镇)场卫生院19个,村卫生室154个;全县卫生系统职工总数674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92名,副高以上职称8名,中级职称101名,初级职称420名;全县病床295张,其中县级218张,农村77张。

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开展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

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县委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场党委书记和宣传、计划、财政、教育、民政等1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额敏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在县新农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又分别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各乡(镇)场长为成员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县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任主任的监督委员会及县委常委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救助领导小组,分别履行具体管理、实施、监督和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与此同时,各乡(镇)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同时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合作医疗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其次,为确保合作医疗工作的规范运行,县委、政府在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成立了县、乡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

2 会、监督委员会并设臵了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合管办),并将县合管办确定为副科级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配备副科级主任1名;17个乡(镇)场合管办确定为股级单位,每个乡(镇)场合管办核定事业编制2名,并对县级合管办工作人员在全县在编工作人员中进行招考,择优录取;县卫生局按计划分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共确定定点医疗结构193个,其中:自治区级14个、地(州)级2个、县级4个、乡(镇)场19个、村卫生室154个。

(三)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

一是制定出台《额敏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方案》有组织机构与职责、基金的筹措、分配和使用、参合农牧民的权利和义务、服务与监督及考核与奖惩五大部分组成。在2007年3月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会议后,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原《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修订,适当提高补偿比例和标准,统一有关指标,使广大农牧民得到更多实惠。

新农合基金筹措标准为每人每年73元,即中央财政补助2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0元,县财政补助3元,参合农牧民缴纳30元。实行门诊统筹+住院统筹的补偿模式,门诊就诊每次药费低于10元的按50%报销,高于10元的补偿5元,全年给予30元最低保底补偿;住院补偿地、县、乡起付标准分别是400元、200元和80元;补偿比例地区级以上、县、乡分别是40%、60%

3 和70%,住院补偿封顶线全年每人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10000元。按自治区要求,对计划生育,政策内分娩、65岁以上老人和领取“两证”的家庭给予相应优惠(即:增加五个百分点)。

积极推行县内直补和县外报付制度。凡参合农牧民在县内门诊用药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给予补偿;县外住院的参合人员出院后拿相关票据和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医疗补偿,从而简化新农合补偿程序,方便农牧民群众看病就医。在县外打工、暂住、探亲时因病确需抢救治疗的参合农牧民,必须在当地国有非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其由家属三日内到县合管办申请备案。其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凭该院提供的住院病历、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及住院费用原始凭证和务工单位、探亲所在地居委会或村队出具的患病证明,到所在乡(镇)场合管办申请办理补偿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所住医院的级别根据相应比例予以补偿。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新农合管理档案,规范新农合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基本用药目录的使用,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报销审核制度。三是制定《额敏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额敏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报销程序》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积极开展诊疗服务承诺和民政救助活动。县医院确定10%的病床为扶贫病床,为参合人员直接优惠。民政医疗救助资金29.43万元,使农村五保户、特困户100%参加新农合。与此同时,县政府建立了

4 对新农合基金一年一次的审计制度,2007年度的基金使用情况已经县审计局审计完毕,保证参合农牧民的利益不受侵犯。

以县财政支付的方式,为参合农牧民免费发放和审核《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家庭就诊证》25000本,极大地方便了农牧民群众就医。

(三)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拨付、到位情况 2007年全县农牧业人口90100人,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80039人,农牧民参合率达88.83%,民政救助对象100%参合,覆盖全县所有的乡(镇)场及行政村。2007年全县预期参合资金599万元,其中:农牧民交纳240.11万元,县财政补助24.01万元,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320.15万元。目前除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尚欠45.15万元外,其余全部资金已存入新农合基金账户。

2007年享受合作医疗补偿达7.8万人次,共支出合作医疗基金522.4万元,其中:门诊补偿4.7万人次,补偿金额22万元、住院补偿4100人次,补偿金额327万元、人均补偿797.7元,大额救助22人,补偿金额15.3万元,免费体检2.63万人,支出体检费158.1万元,基金节余19.16万元,基金节余率3%,风险基金结转16.75万元。

2008年全县农牧业人口87047人(3053人由于劳务输出、出国、死亡未削户等),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79213人,农牧民参合率达91.00%,民政救助对象100%参合,

5 覆盖全县所有的乡(镇)场及行政村。农牧民个人交纳208.21万元,医疗救助29.43万元,县财政补助26.1万元,其中包括地区种羊场补助1.1万元.

2008年1-4月份享受合作医疗住院补偿2427人次,补偿金额203.57万元,门诊补偿25810人次,补偿金额12.46万元。

(四)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管理

为严格执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我县新农合基金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财政资金、农牧民缴纳资金、和社会筹集资金全部存入新农合基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财政局管钱不管帐,经办机构管帐不管钱,确保基金封闭安全运行。严格监管新农合各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其服务行为,县合管办及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全县新农合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监管,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责任书。要求将各项制度、报账流程、举报电话、、服务项目及费用向患者公布。县、乡合管办认真执行合作医疗基金公示制度,新农合工作运行以来,每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保证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公开透明。各定点医疗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合作医疗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为参合患者使用《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和检查项目时,医疗机构必须与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县合管办重点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检查、用药过程中的行为,明确规定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目录以外的药品不得超过药品总费用的10%。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全县新农合的运行情况进行

6 督察,2007年8月,县委、政府在责令县卫生局、县合管办对全县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基础上,与县人大、政协分管领导对部分乡(镇)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先后召开了两次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通报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信息化建设工作

根据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安排,截止到目前,全县各乡(镇)场都已开始进行参合人员信息录入工作,由于各乡场工作人员的不确定性,使个别乡场人员录入工作进度较慢,影响整个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进展。

三、存在的问题

受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原因的影响,现阶段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乡、村卫生基础设施不足。部分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紧张,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村卫生室建设要达到60平方米,并四合理(分设诊断室、治疗室、处臵室(观察室)和药房)。目前,我县还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目录》外药品比例高,导致住院后实际补偿比例较低,受益面有待提高。2007年根据自治区要求我县已统一了补偿标准。

(三)乡合管办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需加大。由于乡合管办人员均为兼职,人员更换频繁,不能完全顺利开展业务工作,还需充实专职人员和加强专业力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据据新形势下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的重点,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合作医疗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巩固合作医疗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理清思路、加强管理、明确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按照自治区、地区的要求,切实做好2009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新农合政策覆盖率达100%,农民参合率达92%以上。

(二)加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严把医药费用审核关、及时支付合作医疗基金。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有关情况列入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内容,每月向村民公开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建立健全县级农村合作医疗监督机构,完善检查督导机制,管好用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加强审计工作,严肃合作医疗财经纪律。

(三)继续做好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的建设工作。加快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步伐,力争2008年底实现县级合作医疗信息平台与自治区级平台数据传输对接。

(四)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合管办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充分发挥合管办监督检查的作用,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和审计,切实做到规范运行、帐目清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虽然在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自治区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距离,合作医疗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仍需完善。我们将继续加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对待、加以改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以新的举措,扎扎实实地做好农村卫生工作,让更多的农牧民群众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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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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