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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7: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2012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2012年,集团公司纪委在集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巩固惩防体系建设成果为主线,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按计划完成了各项任务,为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深化反腐教育,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深入开展领导人员廉洁警示教育。集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及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等精神,学习贯彻《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党纪条规,不断提高对新时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形势任务的认识。组织两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心组秘书共计110余人到中国电影博物馆参观《风清气正扬宗旨—北京市反腐倡廉教育影像展览》并撰写观后感;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组织各企业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各企业党组织书记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主题讲授廉政党课,进一步加深了各级领导人员、党员和管理人员对“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理解。

二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集团两级领导班子在涉及重大事项中,坚持决策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决策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和权限进行集体决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领导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通过民主生活会,围绕廉洁从业主题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述职述廉、年度工作会、职工民主评议会等形式,公示个人廉洁从业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是广泛开展廉洁理念的宣传教育。各企业党组织按照集团公司廉政教育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对党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通过集团公司网站、宣传展板、内部刊物、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在集团公司网站刊登廉政信息共计163条。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四进”项目建设,各企业党组织通过组织有业务处置权岗位人员到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开展“廉洁文化六上”、“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讨论、“画漫画、讲廉洁故事”等活动,不断丰富廉洁文化建设内容,企业廉洁理念进一步落地。

(二)突出重点环节,基础性工作更加扎实

一是坚持廉政责任制落实到位。结合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及时调整廉政分工,明确重点联系单位和目标责任。结合各企业及机关部室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书的针对性,全集团共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600余份、廉政承诺书700余份,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年底由集团公司领导分别带队,对各企业、机关各部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集团党委认真落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3+1”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将“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作为集团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项目。对集团公司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进行调研,剖析征地拆迁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指导相关企业将经营管理中的问题隐患作为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全年,集团各企业共围绕重点工作领域完善321项岗位职责,梳理42项业务流程,查找423个廉政风险点,制定718条防控措施,进一步巩固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成效。

三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市国资委要求,组织对集团原有“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修订,在参考中央、北京市、市国资委及其他省市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订《首发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集团“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决策主体和权限、决策基本程序、决策事项报备、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重新进行了明确界定,为集团公司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围绕中心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

一是融入重点工作实施效能监察。根据集团经理办公会意见和年度重点工作,通过深入走访调研,明确将科研课题经费使用、固定资产处置和专项工程作为全年效能监察重点领域,共立项24项,召开效能监察工作会进行部署。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实施小组对各科研课题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4次集中检查,保证各课题经费支付在可控范围内;对各分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和处置进行过程监察,制定集团公司实物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范业务工作;8月中旬和12月初分别对部分企业专项工程进行了检查,推动专项工程顺利实施。各企业在调研的基础上,相继确定效能监察立项项目共23项。全年集团和各企业效能监察项目完成结项34项,提出监察建议46条,完善相关制度54项,实现经济效益225.83万元,切实发挥了效能监察降本增效、促进管理的作用。

二是结合实际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进一步降低集团公司在工程建设中因资质违规操作产生的各种风险,组织召开了关于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题会议,起草制订了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并组织所属各相关企业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为零问题。 三是围绕业务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与工程建设部门的协调,参加了对京昆高速等在施项目附属工程、首都机场停车场ETC改造工程等招标项目和田家府服务区装修工程前期工作、速通公司ETC电子标签及设备采购的监督工作,促进相关业务工作依法合规开展。

(四)推进审计问题整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一是推进审计问题初步核实与查办案件工作。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普金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揭示问题和市国资委纪委信访通知书要求,集团公司纪委在前期进行了充分准备,按照信访工作程序成立了初核工作组,制定初核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工作方式、时间进度安排。深入开展初核工作,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初核组制定针对相关企业的具体方案,拟定谈话提纲,与进驻企业主要领导和涉及问题人员进行谈话;调阅与问题相关的证据材料。10月中旬至11月初,配合市国资委案件协查组进行了补充调查。初核工作共编制工作方案8份,制作谈话提纲53份,共进行谈话53人次,形成谈话笔录53份、初核报告14份。严肃查办案件工作,根据初核工作情况,集团纪委对审计问题涉及的4人进行立案。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调查审理工作程序,经集团公司纪委会议议定并经集团公司党委会审议批准,给予党纪处分2人,免予党纪处分2人,给予诫勉谈话并扣发绩效薪金6人。

二是完善纪检监察信访办理工作机制。制定2012年查办案件工作计划,根据市国资委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召开集团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分析会,对各企业的信访情况和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苗头进行分析研究,发掘案源。加强信访调查工作。全年集团公司纪委共收到信访12件。在信访处理过程中,坚持对信访反映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各企业信访工作进行指导,针对重点信访和反映有关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加大直查力度,对反映问题不实的,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澄清,对部分属实的,帮助企业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保证企业和谐稳定。

(五)加强组织建设,纪检监察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一是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和市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八达岭、京沈、京开分公司和发展公司结合党委换届,选举成立纪委,完善了组织建设。集团和各企业结合实际相继增配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二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人员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的形式对各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参加培训人员50余人次;选派各企业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纪检干事共20余人次参加中纪委培训中心等机构组织的脱产培训;在专题会议和日常工作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抽调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加审计问题初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形势任务要求还存在着不足和差距,一是面对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如何针对企业不同岗位人员,在因人施教,因类施教方面的宣传教育手段和形式还不足;二是部分企业领导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理解还不透彻,依法合规进行经营决策的意识有待加强;三是对各企业中层和基层管理者的监督管理上还相对薄弱;四是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和作风建设还需要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主要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围绕集团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切实转变领导人员作风,为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一)围绕“干部清正”,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切实转变领导人员作风。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集团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学风、工作作风。各企业纪委要加强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上级政策在集团公司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在读懂弄通上下功夫。各企业党组织要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首发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促使企业领导人员将《若干规定》、《实施办法》作为履行职责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决策的重要依据,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读懂弄通,长记于心,增强自觉按照履职的责任意识。

三是多种方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打造廉洁文化软实力。通过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反腐倡廉辅导学习、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形式,不断提高有业务处置权岗位人员拒腐防变意识。要根据管理者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制定廉政教育个性化方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建立反腐倡廉学习效果的检查评估机制,促进教育内容入脑、入心。上半年组织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参观《光辉典范—抗战时期中的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展览,进行廉政专题教育。依托廉洁文化“四进”载体,通过项目化管理手段,推进廉洁文化落地工作。在巩固挖掘已有廉洁文化活动形式的基础上,深入基层所、队、项目部、班组,倾听职工群众心声,把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洁文化形式加工整理,推陈出新,使廉洁文化成为职工的一种自觉。

(二)围绕惩防体系,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

一是抓好惩防体系规划的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将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集团纪委将结合新时期集团面临的任务和北京市实施办法,制定集团公司工作规划,指导今后五年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修订完善集团纪委工作制度汇编,依纪依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领导人员要带头执行制度。各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遵守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领导班子要按照议事规则决策相关事项,坚决杜绝违反程序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发生。集团本部、各企业机关部室,要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承办“三重一大”议题及出台制度规定办法时,要学习领会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内容,结合工作职能提出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各级管理者要认真遵守制度。好的制度,必须要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出制度的功效。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首发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作践行制度的表率。各级管理者要按照职责,认真落实集团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制度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三)突出源头治理,进一步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一是在查找风险源上下功夫。各企业要对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39条禁止性规定和《首发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实际重新梳理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风险,逐条梳理风险点,在找准找实风险点上下功夫,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对具有人、财、物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基层站、队、所、项目部也要根据职权目录,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提出监督措施,确保防控措施管用。

二是继续深化三个体系建设。在抓好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监督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建设。安畅分公司、物流公司、养护公司已在物流招投标、养护车辆管理、路产巡视等重点和易发廉政风险的岗位实现科技防控并取得实效。各企业要积极借鉴,推进本企业科技防控措施的落实。要积极探索“三重一大”决策、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合同履约监管、材料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科技防控措施。

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各企业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之中,每年结合确定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在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过程中,重点检查廉政风险点查找的准确性、防控措施的针对性、过程控制的准确性、检查修正的有效性,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循环机制的落实。

(四)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通过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及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二级企业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议事规则,验证工作程序。对不符合议事规则决策重大事项的行为,已执行的要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向集团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尚未执行的,责令整改;因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根据集团资产损失规定,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权限及所追究相应责任。

二是规范效能监察程序,促进企业管理。各企业行政领导作为效能监察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立项有部署、过程有监督、总结见成效。立项项目要紧贴企业实际及管理难点,不求立项多,但求立项实,通过项目监察确实推动企业管理上水平。监督主体要到位,各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效能监察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抓好效能监察的组织协调、过程控制和经验总结。集团将于下半年召开效能监察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规范业务工作。强化对新建工程招投标,京昆、京新等续建工程、代建工程设计变更、合同履约、资金支付的监督检查,推进工程建设“阳光工程”。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对招标代理公司等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市国资委部署对相关企业公务用车和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到位。

四是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集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认真受理纪监内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案件工作程序进行初核,做到件件有着落。梳理分析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原因,重点查找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与二级企业党组织共同做好稳定工作。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扩大案源线索。重点查处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案件、领导人员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这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违反住房有关规定等行为,坚决纠正领导人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

(五)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

一是各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组织培养,鼓励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内部培训、安排外出培训、多岗位锻炼等方式,增强业务素质,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提升专业化水平。二是各企业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接受监督,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实效。三是各级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求原则,扎实工作,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为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照市委、市纪委和市国资委党委的工作部署,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推动集团公司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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