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考勤休假制度4.9

发布时间:2020-03-02 05:02: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考勤、休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本公司考勤工作由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实际情况考勤记录。考勤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考勤原始记录,如有发现,罚款50元/次。

2.员工休假前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请假审批按员工管理权限逐级审批,请假条审批后送交人事部留存。

3.员工遇有外出培训、会议等需要出差的情况,须将由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字的培训、会议等相关的通知送交合部备案留存,参加培训/会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培训/会议通知要求的报到/返程时间离店/返店,如有提前离店或延迟返店的按旷工处理,并取消以后的培训资格。

4.员工在未经部门经理/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外出的,经发现以旷工论处。主管包庇下属隐瞒搪塞的,除承担连带责任外同时取消下一次评先资格。无故旷工的,除不计发旷工期间的工资、津贴和奖金外,同时扣罚3天基本薪资,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天的,合同工予以退回人事部,小时工予以辞退。

5.员工发生迟到、早退的(均指30分钟以内),每出现一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且未经领导同意的,每发生一次,均视为休事假半天。情节严重的,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休假制度

员工休假分为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病假。

1.公休日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公司安排员工每月休息四天,在途时间为半天。

1)休息。员工一个月可休四次,每周休息一天,无特殊情况不可连续休假;特殊情况由本人向部门经理/负责人申请,同意后由部门经理/负责人向总经理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连续休假。

2)请假制度规定。请假员工休假离开公司须本人到人事部签字并填写请假起始时间,员工返回公司仍须本人到人事部签字并填写返回公司的时间。不按规定填写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公司,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续假。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病假需持当地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事假必须向部门经理/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擅自延长休假,按旷工处理,并取消评先资格。

4)如因特殊原因超过当月的正常休假天数,须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负责人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2.法定节假日:

1)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放假时间,执行国务院规定。

2)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的员工,可在节后按同等时间补休;未能补休的,按照公司关于加班时间与加班工资规定发放当日基本薪资的3倍薪资(包含当天基本薪资)。正常休假的员工不扣工资。

3)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处理。

3.事假

1)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申请,填写“请假条”,由部门总监经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管理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请假条应送交人事部备案。

2)事假期间,不计发当天的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4.病假

1)员工因疾病、非因工负伤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时,必须持病历卡和正规医院的疾病休假证明书,经公司经理或综合部审核后,可申请病假。

2)原则上,病假应事先申请,急诊病例来不及请假时,可先治疗后补假或电话请假,并在病假发生的三天内将病历证明送至所在公司,否则以事假处理。

3)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在这一模式下,有关病假工资的计算,其公式为:日工资×计算系数×病假日。从该公式可以看出,计算病假工资主要是日工资和计算系数的确定。计算基数的确定

上述公式中的日:工资就是计算基数。依照《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

16、17条的规定,以本人的工资为计算基数。计算比例主要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来确定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5.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6.产假

1)公司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性合同工可申请法定产假3个月(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假期内发基础工资,超假按事假处理。

2)违法生育者不享受产假,按事假处理。

7.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申请有薪丧假3天,如果是旁系亲属过世,可享受1天有薪丧假。超假按事假处理。

8.工伤假

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全体员工遵照执行,解释权归人事部。

人事部

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

考勤、休假制度

考勤休假制度

考勤休假制度

考勤休假制度

考勤休假制度

考勤休假制度

考勤与休假制度

考勤请休假制度

考勤休假制度讲解

员工考勤休假制度

考勤休假制度4.9
《考勤休假制度4.9.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