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和待遇
一、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为使校级骨干教师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校级骨干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校级骨干教师在协议期间不的流动,否则取消当年待遇。
2、每学年理论学习不少于100万字,其中学习笔记和教育教学随笔每学年不少于20000字。
3、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针对学科性质、功能及其特点开展研究,至少主持一项县校级课题,或者参与一项国家、省市级课题。
4、认真贯彻新时期课改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新路子。
5、课堂教学有特色,教学效果良好。
6、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校级示范课或做一次全校范围的讲座。
7、每学期至少在本组组织一次专题讲座。
8、带2-3名青年教师,有显著成效。
9、每学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一篇教学论文。
二、校级骨干教师的待遇
1、每学年至少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外出学习一次。
2、骨干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教育教学实绩为依据,在教师评优、评先进、推荐市县级骨干、晋级等方面优先。
3、认真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按时完成任务,每月享受260元津贴,学期末考核兑现。
靖边六中
2013.5.8
《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和待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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