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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资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04:37: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05年年鉴资料

林 业

[概述] 2005年是“十五”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林业生产目标及各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任务,按时按质完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县委政府《关于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林业部们积极安排布置年度林业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任务措施,编制完善《“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立足本部门的实际,一是清理本系统干部职工超生捡养小孩情况。二是清查本单位实职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投资入股开发煤炭资源情况。扶贫挂钩庙坝乡红碧村,组织工作队驻村实地调研,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全面部署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分乡(镇)落实采伐计划。在抓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工程沼气池、节能改灶建设;林木种苗建设;大力开展城乡绿化,全面部署“义务植树”;在森林资

1 源保护上,重视森林公安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资源林政管理,清理征占用林地;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病虫害防治,着重有害生物普查。积极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实行政务公开。按县委、政府机关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反腐倡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保护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局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整改提高,按期完成教育活动各项要求。年度林业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 在完成“十五”林业各项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编制完善“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提出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任务,总体思路是:“坚持生态优先,造管并举,稳定山上,挖掘特色,增林增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目标建设任务是:提高森林覆盖率,由过去的41.8%上升到44.6%;增加林业产值,从“十五”末的年3500万元,上升到5000万元,年度平均上升300万元;农村能源建设建沼气池1万户,实施节能灶2500眼,

2 推广太阳能灶5000平方米;加快林产业发展,新造和改造低产竹林面积10万亩,建坑木林基地6万亩。使板栗、核桃等干果产业形成有市场,有效益的优势产业,重点实施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等四大工程项目。鼓励人工商品林采伐,增加林农经济收入。

[天然林保护工程] 继续实施天然林面积117.6万亩的有效管护,到2005年全县护林员增加到256人。实施完成天保工程公益建设1800亩(其中,实施封山育林10000亩,人工造林2000亩,模拟飞播造林6000亩。进一步完善工程档案管理,为迎接工程建设的中期评估作充分的准备。另一方面是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争取,获省林业厅批准,投资近100万元,建设串丝、滩头、中和、柿子、庙坝等五个天保所,当年完成总投资的70%,到2006年初可全面竣工投入使用。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2005年把退耕还林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以改善生态环境,林农增收为目的,以确保工程建设成果为中心,以幼林抚育管理为重点,以补植补

3 造、政策兑现为措施,全县退耕农户积极参与,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一是对成活率和保存率达不到要求的小班地块进行补植补造,补造面积(含荒山地造林)近4万亩,补植树种11个,调运苗木65.96万株;二是清理各工程项目建设占用退耕还林用地,对水麻高速公路、普溪专用公路、白水江梯级电站、撒鱼沱电站,乡村公路等建设使用退耕还林地进行了清理,共清理面积159.51亩,涉及6个乡(镇)10个村民委员会,21个造林小班,129户退耕农户。为确保退耕面积不减少,按工程建设要求进行了退耕面积异地调整,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异地造林规划设计和相关调整手续。四是加强退耕还林幼林抚育管理。为巩固其建设成果,县退耕办以盐天退办„2005‟1号文《关于切实加强退耕还林抚育管理的通知》、林业局以盐林通„2005‟27号《关于切实加强退耕还林抚育管理的通知》下发了两个文件,各退耕还林村、社制定了乡规民约,加大管理力度,并建管护样板17个,样板面积达10413亩;五是建立完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按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要求,档案实行分级管理,从县乡退耕办到相关部门完善退耕还林档案归案、做到档案资料齐全,规

4 范,为进一步建立信息系统工作奠定基础。

[农村能源建设] 2005年上级下达农村能源建设沼气池建设任务1300口,节能改灶500眼,结合县“三村”建设,主要布局在滩头、普洱、柿子、庙坝等4个乡(镇)实施,由于计划任务下达较迟,从9月开始启动实施,到12 月全部完成投资计划。

[林木种苗建设] 林木种苗按就近调运,就近移栽,确保成活率的原则,争取资金95万元,在艾田村利河社建苗圃基地80亩,实行自育种苗、保障县内造林的供给。2005年育苗面积达60亩,共育檫木苗50万株,杉木苗10万株,红椿苗8万株,板栗苗2万株,竹苗2万株,锥栗苗5万株。 并完善各种设施建设,报市级评估验收。

[全民义务植树] 为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改善生态。2005年上级下达义务植树任务85万株。县绿化办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在“3.12”义务植树节组织县直机关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共32个,在新区造林1万株,其中:造香樟8500株,造绵竹1500株,参加人数达2000余人。未参加义务植树单位8个,实行以钱代劳,交纳绿化费2637.50

5 元。全县农村应参加义务植树适龄人数17.6万人,实际参加人数达11.7万人,2005年全县累计完成义务植树87.82万株,占上级下达任务的103.9%。

[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 人工商品林采伐是对《森林法》“保护与合理利用”、“谁栽种谁受益”法规的具体落实。2005年省林业厅将盐津列入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县,下达采伐指标2125 立方米,为把人工商品林采伐与天然林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结合起来。盐津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分管林业副县长任组长,林业局、公安局、监察局、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负责日常工作。林业局及时成立采伐试点工作小组,落实责任,制定方案,将计划指标分解到滩头、兴隆、牛寨等3个乡,实施主伐的1个乡(即滩头乡)、实施间伐的2个乡(即兴隆乡、牛寨乡)。截止11月底采伐任务全面完成。

[森林公安工作] 2005年盐津县森林公安分局以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群众满以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

6 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从严治警,狠抓队伍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树立理想信念;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大练兵活动,根据“干什么,练什么,补什么”的练兵原则,实行体能训练和警务技能训练;三是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分局领导与民警签订“五条禁令”、“行政执法”、“枪支管理”责任书,与专职护林员签订“巡山护林”责任状;四是加强法制监督工作,实行上下逐级负责制,分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全体民警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执法活动负责。坚持案件审批制度,严把案件受理,立案、侦察、破案、处理的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法律手续关、时效关。五是狠抓侦察破案,把“刑案必破”、“治安行政案件必破”作为侦察破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林区实行“四道防线”布控,即“封周边”,加大警力投入和护林员力量,构筑起查堵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分子进出防线,管住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确保与外县林区结合部森林资源安全;“巡住线”以各林区派出所、刑侦队,各乡(镇)林业站为主,带动专职护林员队伍进行巡逻,并采取机动路检,震慑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守住点”在个别热点林区选择优秀村民担

7 任耳目,监视林区治安动向,一旦接到报告,及时出警处置;“管住块”将林区划分为块,分别落实到护林员头上,落实责任,堵塞防范漏洞。全年森林公安共接处警101起,处警101起,立案101起,破结101起,其中办结刑事案件3起,报捕2起2人,批捕2起2人,移送起诉2起2人,实诉2起2人;办结林政案件80起,处罚87人,林政罚款40408元,收缴木材26 立方米,折价13000元,补种树木535株;办结治安案件18起,行拘4人,警告4人,罚款1300元,赔偿损失2780元,累计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488元。发案率与上年同比下降23.48%,破案率达100%。

[森林防火工作] 2005年森林防火,切实加强火源管理,提前消除火灾隐患,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一是狠抓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的落实,保证防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使其“责任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打”。二是抓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标语,发放通知书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教育。三是修订森林防火预案,组织义务扑火队。四是及时查处火灾案件。全年仅发生森林火警3起,一般性森林火灾1起,森林受害面积7.5公

8 顷,占下达控制指标的17.86%,森林受害面积率为0.221‰,低于1‰的控制指标。县人民政府对200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成员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2005年的森林病虫害防治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工程造林用苗进行产地检疫,涉及工程造林调运的苗木共有10个品种,分别为:杉木、檫木、茶树、慈竹、毛竹、酸枣、红椿、锥栗、板栗、核桃等,检疫数量达156万株;二是对林特产品及竹木的调运进行检疫。全年共检疫林特产品(包括竹笋)达300吨, 木材96立方米,均未发现检疫对象;三是进行森林病虫害防治,对落雁乡焦煤厂新路社486亩天然林发生的竹节虫,盐井镇桃子村2000亩蚕桑发生的桑螟虫采取药物防治,使其得到有效控制,四是进行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林业局领导高度重视,森防站积极配合,抽调2名技术骨干,由副局长李昌华负责,对全县的有害生物进行普查,仅用近1个月时间,完成了外业调查工作。按上级要求,按时上报了普查范围、对象、成果等材料。

[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2005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重点

9 抓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管理。坚持限额采伐制度,严格控制采伐指标,杜绝超限额采伐,全县共办理农民自用材蓄积采伐1957.8立方米,采伐毛竹300吨。森林采伐控制在年度指标之内。为减少林地流失做到依法使用,依法保护、依法管理、依法处罚、资源林政切实加强征占用林地的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对乱占滥用林地的现象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对各工程建设项目需征占林地,严格执行林地使用审批制度,并建立林地管理档案,做到件件有数,桩桩清楚,全年共办理征占用林地8宗,面积19.9公顷,向征占用林地单位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63.1929万元。

[开展扶贫帮困] 林业局党组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深入庙坝红碧贫困村,开展“民情恳谈”了解情况,为民办实事。林业局出资3.64万元。在红碧村小溪上修建一座便桥,解决对河两岸几个村民组近3000人与每天近200名小学生过河难的问题。为使群众早日脱贫,帮助抓产业发展,由林业部门申报争取资金为该村改造低产黄皮竹1.6万亩,新造黄皮竹0.8万亩,并适时进行规划设计。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 为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0 经请示,县人民政府以盐政复„2005‟21号文件批复,同意成立盐津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机构设置: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林业局下属机构。大队长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副大队长由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兼任。下设法制办,黎山林区派出所执法中队,普洱林区派出所执法中队,牛寨林区执法中队。其职能职责是:盐津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县林业部局的领导下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其所需要人员从县林业系统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中调配。目的是:提高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后,于11月正式开展工作。结合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现状,制定计划;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列》、《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列》、《自然保护区管理条列》、《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使林业所有执法人员都能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推行政务公开] 为更好地改进机关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1 根据盐政办发„2005‟35号文件《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全县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林业部门的实际,2005年实行政务公开制。政务公开的范围是:所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林业局所属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决策公开(既规定事项,决策事项,重要事项的办理,重要会议决定落实等公开);行政审批(许可)公开(即征占用林地、林权管理、木材采伐、木材运输、木材及林产品经营加工、野外用火、野生植物繁育和采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猎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苗木生产经营,森防检疫事项的审批权限和范围。申请人和受理部门的职责、法律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以及违法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公开;财务收支公开(对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收支情况、行政事业性经费的收支情况等进行定期公开);人事调配公开(即人事任免、评先表优,职称评定、人员调配、行政处分等公开);廉洁自律公开(即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公务活动费用、固定资产购置等公开);并对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公开。

政务公开所采取的办法是:一是设立“政务公开举报

12 箱”,并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电话——08706620071;二是实行各职能部门挂牌办公,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并设立办证大厅、收费大厅挂牌收费;三是建立办事机构示意图,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结果上墙公示。四是实行考核,对所属部门的政务办理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共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并以此作为年终兑现奖惩的依据。

[营林工作] 2005年,营林股年初积极协助市林勘队完成2004年天保公益林规划作业设计,并配合省林业厅检查组完成盐津的绿化达标检查。完成竹藤基地造林补植面积1100亩,完成天保公益林建设任务18000亩。配合省退耕办考评检查了豆沙、滩头、串丝等三个乡(镇)的退耕还林成效。

(朱世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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