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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模经营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1 22:59: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土地规模经营汇报提纲

2013年9月

首先,我代表 市政府热烈欢迎以 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一行的到来。下面,就调研安排向各位领导作以汇报。

年初以来,我市按照十八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要求,紧紧抓住绥化市“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合作农业为载体、以规模经营为前提、以大农机大水利大科技为内容的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的全新部署,抢抓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上升为国家级战略机遇,围绕承担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试点县任务,加速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建,加强农业物质装备条件改善,加大社会化服务改革力度,取得了现代化大农业加速转型升级的明显成效。

一、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情况

(一)土地流转情况。我们某把土地流转作为推进规模经营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推进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升级转型的有效手段,在坚持“依法、合规、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结合农村实际,创新流转方式,今年全市共流转土地183.14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44.7%。主要是通过五种方式推进,一是租赁,面积21.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11.7%,主

1 要租赁人是企业、外来涉农大户;二是转包,面积81.29万亩,占流转面积的44.3%,主要对象是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院县共建、农机合作社等;三是互换,面积2.1万亩,占流转面积1.15%,主要是农户、大户间串换,便于集中连片经营;四是入股,流转面积74.2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40.5%,主要对象是农机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部分种植大户;五是转让,流转面积2万亩,占流转面积的1.1%,主要是建设高科技园区归并土地。其它方式,如赠予,流转2万亩,占1.1%。全市土地流转的平均价格在350-410元之间,流转后的每亩收益为300-360元之间。

(二)规模经营情况。截止今年春种前,全市共组建新型经营主体7863个,规模经营总面积达到291.1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71%。在推动土地流转、实施规模经营过程中,推动全市形成了“九种模式”,一是农机合作社经营模式。36个农机合作社流转和入社面积41万亩,占全市规模经营总量的14.1%。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组建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286个,入社面积33.25万亩,占规模经营总量的11.4%。三是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建设255个家庭农场,规模经营面积20.9万亩,占规模经营总量的0.72%。四是院县共建模式。与省农科院合作,在乡镇建设品种对比园区各1处,在五里明组建玉米专家大院和玉米研究所,在涝洲组建水稻研究所,面积5600亩,占规模经营总量的0.19%。五是企业带动模式。8个涉农龙头企业规模经营面

2 积6.5万亩,占规模经营总量的2.2%。六是农民联合体模式。组建农民联合体167个,规模经营面积42万亩,占规模经营总量的14.4%。七是种植大户经营模式。通过能人牵动,扶持发展百亩以上种粮大户7110个,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46.3万亩,占规模经营总量的50.2%。其中培育200亩以上新型职业农民500名。八是村组干部带动模式。由村组干部带头组建家庭农场、联合体、专业合作社300个,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5万亩,占规模经营总量的0.52%。九是全产业链经营模式。www米业流转、入社土地1.2万亩,五里明现代农业开发公司流转农户土地3万亩,福山农业种植合资公司流转土地1.5万亩,占规模经营总量的2%。规模经营地块由于增强了经营主体在生产资料采购上的市场谈判地位和话语主导权,生产成本普遍降低15%左右,特别是大垄双行种植地块,亩保苗株数增加五分之一,产量普遍增长300斤以上,所以,规模经营地块收益比农户小规模流转地块高出300元以上。

二、专业合作组织运行状况和作用发挥情况

(一)运行状况。由于我们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上,坚持实施“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政府主要发挥服务指导职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出了重要的牵动和引带发展呈现出了 “五个转变”和“三个提高”。“五个转变”:一是由自由化向规范化转变。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的热情非常高,

3 区域内重复组建、规模小、水平低、恶意竞争、资源浪费等“杂、乱、差”现象非常突出,为此,我们加大了组建指导力度,以工商局和经管站为核心,成立了专门指导服务办公室,坚持小区域内“同类合并、以大为主”原则,由“抓数量”转向“抓质量”,使新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平和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二是由示范化向规模化转变。根据农业生产形势的需要,我们改变了以往成员三五人、经营收入几十万元的组建要求,坚持以村为单位,以同业为基础,实现了由“抓小”向“抓大”,由“抓点”向“抓面”的根本性转变。目前,核心入社成员平均在10户左右,带动入社成员平均在150户左右,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在千亩左右,经营收入超过了百万元。三是由封闭化向开放化转变。在加大组建和发展指导力度之后,合作社发展打破了“庭院式”、“村屯式”的自我发展封闭格局,出现了跨村屯、跨乡镇的跨区域经营局面,仅近两年来,全市已有20多家合作社实现了跨区域发展,成为同业中的佼佼者。四是由家族化向企业化转变。受过去农民传统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亲戚朋友最可信”思想观念的影响,合作社内部成员多以亲友为主,规章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不到位,合作社发展不规范。加大指导力度以后,严格按照企业化经营要求,重点在登记设立、章程制度、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完善,将老合作社导入了规范化轨道,使新合作社起步就进入正轨。五是由园田化向基地化转变。近年来,我市依托绿色食品产业大园区,以龙头企业为牵动,坚持走“企业+

4 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和“1+x”模式,组织多个合作社为一个企业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推动合作社走企业化之路。我们围绕中粮集团,组建了百万亩玉米高淀粉基地,吸纳合作社160个;围绕乳业集团,组织奶牛合作社建立了3万头奶牛养殖基地;围绕 泡菜,组织蔬菜合作社建设了10万亩蔬菜基地。通过基地化建设,使全市80%的合作社摆脱了“园田式”,步入了全新发展空间,从而推动合作社经营质效发生了根本转变。“三个提高”: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占农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完全覆盖了农村经济各主导产业,2012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总收入50多亿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70%以上,某镇5万亩规模经营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玉米平均单产2252斤,创全国之最。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收入明显提高。某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某米业合作社通过“四统一”的生产经营模式,入社农民年纯收入达2万元以上,比未入社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8000元以上。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2012年,通过合作社集中采购,组织标准化生产,统一生产、加工、销售产品等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资料采购成本3000万元以上;通过提质增效、树立品牌等手段,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收入近亿元。向阳中宝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五统一”生产经营模式,入社农户均增收近万元,农民生产的鲜蛋、种蛋、种雏等产品远销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大中城市。通过近几年来的集中推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了发展势头迅猛,规范化水平

5 不断扩大,带动作用不断增强,亮点频现的良好局面。当然,也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作社专业指导不强。通过实地调查,除企业、部门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能够获得专业指导外,其它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得不到专业指导。二是内部运行机制不规范。虽然合作社都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比较完备的监管手段,但在实际运行中,合作社理事长“一权独大”现象还存在,影响了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三是社会扶持发展力度不够。在政策上,国家政策资金和项目资金极少投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上,合作社运行资金,多以社员自筹为主,资金的缺乏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特别是缺乏抵押物,金融部门在银行放贷上还有待加强。四是社员整体素质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由本村、屯产粮能人、养殖能人、富裕户等牵头,由于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和能力水平的制约,极大降低了合作社对市场运行的预见力和掌控力,阻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农机合作社运行主要采取“营、托、代”三种形式,“营”就是自营土地面积平均都在1万亩以上,确保合作社有足够的运营收益保证;“托”就是托管农民土地,秋后产量按未托管农户最高测产水平核算,收取耕作费和超高收益;“代”就是代耕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民联合体和农户耕地,收取耕作费用。分配方式上,采取“仁发模式”,实行“带动入社、收入保底、二次分配、国投共享”的分配机制,每个入社农户比未入社农户收益平均高出300元左右。

三、整乡镇、整村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做法和问题 今年,我市实施整镇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有 五个乡镇,面积50.96万亩;实施整村推进的有 村等8个村,面积8.4万亩。主要做法是必须尊重农民意愿,把农民规模经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农村空心化、农业兼职化、农民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一大批先进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已不在适应新的农业发展形势,有些年青的农民向往城市生活,无奈的继承着土地的经营,农民主观上将土地流转出去意愿非常强烈,这些为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一是要全方位宣传引导。实施土地规模经营的关键因素就是要因势利导,加大政策宣传,在保障农民耕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农民参与规模经营的积极性。我们利用电视媒体、乡村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扶持和鼓励土地规模经营制度的宣传,加强流转前后效益对比,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规模经营的好处。二是要加大就业保障。发展劳务型经济、商服型经济、养殖经济等产业,把流转后的农民组织起来,让他们实现二次就业,多元化收入。三是要建立起完备的保障制度。加快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和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让农民放心的将土地流转出去,尤其是要宣传好土地基本承包权利不受影响的政策措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四是要培树典型。深入挖掘那些将土地流转出去从事二次就业的成

7 功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起参与土地流转的浓厚氛围,使农民群众放心的参与土地流转。五是加速提升规模经营粮食产能。我们对5个整镇推进镇、8个整村推进村的农田基础条件建设实施了重点武装,做到了“三个全覆盖”,即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农机水利设施装备、全方位技术保障全覆盖;“四个加速升级”,即实现乡镇典型示范、产业化经营、品牌培育、城镇化四个加速升级;“五个全线推进”,即生产方式、要素集成、农业形象、服务能力、体制机制五个全线推进,集中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园区精品集群,整镇整村推进的乡镇、村是全市种植基础建设最完善、设施配备最完备、抗御灾害能力最强、产量水平最高的镇村,让农民看了眼亮心服,所以才愿意配合实施整镇整村推进。

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建设、发展资金解决的办法和途径

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打破发展瓶劲制约,我们创新出台了四个有效发展模式:一是技银企社模式。改革金融服务体制,大力推广某镇与商业银行、龙头企业、农业专家链接模式,商业银行为农业合作社提供贷款,合作社将粮食销售给龙头企业,企业在资金结算时将贷款本息转付给银行,商业银行又聘请农业专家对粮食生产实行全过程指导,四者之间均通过签订合同进行联结。这一模式不仅解决了资金筹措难问题,也有效破解了农业技术低、农产品销售难、农业产业链断档等瓶颈难题;二是联合会模式。我们组

8 织农资商会、金融、保险、农技等部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共同组建某市合作农业产业联合会,直接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农资、金融、保险和农业技术支持,形成多位一体,利益共享的全新扶持保障规模经营新机制。联合会引入某建信村镇银行,以联合会资产为抵押,贷款利息仅为7.6厘,低于其它国有商业银行标准。今年共为合作社发放贷款8000万元。三是放宽抵押物模式。通过多方协调和工作争取,市农委与信用联社共同下发了《关于放宽农业信贷资金抵押物范围的通知》,将原来仅有的五户联保和财产抵押范围扩大到土地使用权证、渔池产权证、林权证、大型农机具抵押,为新型规模经营主体申请农业信贷资金,提供担保抵押物扩大了选择余地。四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做到应保尽保。四是春款秋贷模式。针对合作社成员五联保手续办理难的问题,在每年的春节前后,抓住农民返乡过节时机,协调乡镇、信用社、农行等部门单位,组织合作社成员提前办理春耕贷款手续,确保合作社春耕生产随用随取。

五、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问题和建议

随着土地规模经营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也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缺乏社会保障。农民土地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大多数农民仍然把承包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特别是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大,加重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

9 度,土地流转步伐趋缓。二是农民缺乏政策保障。政府对土地流转双方缺少必要的扶持政策,致使流转方农民存在补偿资金、养老保障、劳动力就业等方面的后顾之忧。规模经营业主缺少开发资金、经营项目和产品销售等困难和问题。三是农民缺乏服务保障。土地流转涉及到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多个主体的经济利益,但从目前看,如资产评估、法律咨询、土地保险等中介机构发展滞后甚至缺失,中介服务的匮乏严重制约了土地市场的发育和土地流转的进程。四是农民缺乏权益保障。目前,土地流转基本还处于自发阶段,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对土地流转的运作程序及管理办法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更没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监督,农户间以及农户和业主间的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内容不明确,权力与义务不对等,合同执行不力。五是规模经营主体缺乏保险保障。农业是自然和市场风险都很 高的产业,随着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其面临的自然和市场风险也越来越高,目前农业保险所采取的方式均为商业性保险,基本采取商业化运作模式,规模经营主体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受益不多。

为了能够科学有效的推动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我们某市探索形成了四项保障机制,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不断壮大。

(一)创新政策扶持体系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以农机合作社为平台,采取“四入”模式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一是入

10 托分流。组建土地托管中心,鼓励农民自愿将土地委托土地托管中心经营管理。二是入社分红。按照收入保底、盈利分红、权益保障、风险保障四项机制,在确定保底收入基础上,盈利按股分红,国家各类补贴归农户所有。三是入场分营。对现有大户按照家庭农场模式进行规范升级,积极鼓励农户土地向家庭农场集中,并在政策上对家庭农场实行重点扶持,全面提高家庭农场经营效益。四是入市分置。乡镇成立土地交易中心,对自愿入市参与流转的农民土地,公开竞价流转。

(二)创新产销新模式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签订生产订单,并通过实施订单保险、价格调控平衡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和订单履约机制。利用一定比例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扶持规模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风险平衡调控基金,当农产品市场出现较大波动,运用调控基金对合作社进行价格补贴;当市场价格大幅高于订单价格时,对收购企业进行价格补贴。同时,利用财政引导性资金,对粮食深加工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帮助企业和合作社规避市场风险,确保提高订单履约率和到位率。

(三)创新财政支持新方式推动土地规模经营。

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对农机、水利、农业开发等国投、省投项目资金进行统筹管理,集中整合,集成使用,重点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一是整合使用机制。在涉农项目资金使

11 用上,做到集中使用,重点投放。二是利润分配机制。建立“国投共享、整合捆绑、股份经营、二次分配”新机制,国投省投资金项目以国有股方式,注入新型经营主体,获取的红利,以以奖代投或二次分配方式,向新型经营主体成员进行再分配。三是扶持发展机制。对建设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经营效益高的经营主体,整合项目资金优先投放;国家、省各类补贴优先支持。

(四)创新农业投融资新机制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探索建立农业投融资服务新方式,全面构建金融、保险、担保公司、合作社“四位一体”的现代农业投融资服务新体系,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优惠宽松的金融保险支持。一是放宽抵押物范围。将抵押物范围扩大到固定生产设施、大型农机具、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产品订单收入权益、职业农民证书等有形和无形资产,实现多元化、多形式抵押;二是放宽授信和信贷额度。以200亩规模经营面积授信30万元为基点,随着经营主体经营面积的扩大,同步调整授信等级和额度;三是放宽信贷周期。信贷周期调整为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三个周期,确有困难和需要时可展期一次;四是扩大农业保险覆盖。在自主自愿前提下,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市财政在严格落实农业保险政策的基础上,采取“增一补一”鼓励措施,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增加投保额度,财政予以相应补贴,最大程度地降低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五是需要放活

12 给足相应的政策空间。当前,我市承担着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现代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双重任务,但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现行政策的束缚制约极为明显。比如,在推动土地规模经营,促进粮食面积均衡增产上,企业和民间工商资本是一个必须倚重的力量,但现行政策严格禁止企业和工商资本直接介入种养业发展;在推动金融保险改革上,基层单位只有执行权,没有制定权和修改权,尤其是推出服务新型经营主体新产品、放宽抵押物范围、降低农业贷款利率等敏感问题,没有政策源头部门授权同意,现行机制体制无法变更。同样,在探索建立“订单保险”、“农产品价格调节机制”、粮食“期权”收储机制等方面,都面临着政策制约问题。建议国家对承担农业改革与建设试验试点县份,予以适当放权,创造宽松、灵活的政策环境,以有利于我们在机制体制上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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