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例会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监理例会中参加人员、会议议题、会议罚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例会制度的内容:
1、参加人员:
建设方:工程部总负责人、分管专工
监理方:现场负责人、分管专监
施工方: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分管专工
2、会议内容:
(1)、首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上周的工程施工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目标项目作出客观分析。
(2)、汇报发生和存在的具体问题处理情况和需协调的事情。
(3)、施工单位下周目标计划,对上周未完成的目标项目,如何采取弥补措施。
(4)、监理项目部汇报上一周监理工作情况,对施工单位总体汇报作出客观评述并提出具体要求。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具体制约工程计划目标完成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业主协调解决的问题。
(6)、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会议讨论,业主拿出最后解决处理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起草,经建设单位、
监理项目部代表签字后下发相关单位执行和备案。
3、会议要求:
(1)施工单位项目部须提前一天将进度计划汇报资料简明扼要的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项目部和业主代表各一份。大邑金融中心每周四下午2点召开。
(2)要求的参会人员必须到场,否则按照罚则进行处罚,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不得在会议室接打电话。对于议而不决的问题会后单独处理以不占用过长的会议时间。
(3)因事情急需处理而不能参会的人员必须向监理单位请假(项目监理或执行经理须向建设单位负责人请假),否则按照罚则进行处罚。
三、罚则:
1、对于无故未按照参会要求到会的单位处以500元/人/次的处罚;
2、对于无故迟到单位处以200元/人/次的处罚;
3、对于会场大声喧哗者、接打手机者处以50元/人/次的处罚;
4、对于参会人员到位情况由监理单位负责进行考核,下发处罚通知。罚款原则上缴纳现金,如不交现金者,监理单位将在工程形象进度款签认。
四、本规定从2013年12月5日起发至各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
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大邑金融中心项目部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