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
二、对本乡镇内的各类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
时向高区食安办报告。
三、协调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开展本乡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及时上报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请高区食安人员指导,并登记记录。
五、做好本乡镇病死或死因不明禽畜和病禽病畜的监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死或死因不明禽畜和病禽病畜的处置工作。
六、在本乡镇区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本乡镇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
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向高区食安办报告,同时要保护现场,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八、及时汇总报送本乡镇食品安全信息。
九、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付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一、对本行政村内的各类食品经营户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报告。
二、对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就餐人数50人以上100以下)提前10日逐级上报,请高区食安办指导,及时纠正在自办宴席等集体聚餐时,饭菜加工中存在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并登记记录。
三、发现并报告农村餐饮业等其它农村食品加工经营户存在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并登记记录。
四、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本行政村,及时发现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本行政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五、做好本行政村病死或死因不明禽畜和病禽病畜的监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死或死因不明禽畜和病禽病畜的看管和处置工作。
六、在本行政村区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本行政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
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向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和高区食安办报告,同时要保护现场,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八、及时报送本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
九、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付其它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