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中心学校教师周转房住房协议
甲方:铁山中心学校 乙方:
甲方于2014年12月27日竣工的学校周转房交由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是没有享受过原来学校集资房的住户,才有资格入住。
二、为保证周转房的正常使用,乙方退休或调离,离开铁山学校当日必须搬离该房子。否则甲方有权强行搬出乙方的物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使用该房子时,管道疏通、水电费用及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学校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五、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六、租赁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学校租金50元/年。
2.付款方式:采取按年度付款方式。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以后每个年度租金必须于上一个租赁年度期满一个月前交清。
租赁期间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12月8日
《铁山中心学校教师周转房住房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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