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古拉完小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合理使用,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不得在教师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二、入住前,学校与入住教职工签订住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入住教职工居住期间按照规定缴纳水电费,不缴纳房租等其它费用。
四、教师周转房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如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者连续闲置不住的,学校有权收回另行安排,并追究入住人的责任。
五、入住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退休、退职或死亡等情况必须按协议及时退房。
六、入住教职工不得改变周转房结构或擅自进行装修,不得违章搭建,否则学校有权收回。
七、入住教师需对周转房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但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退房时不得损坏装饰装修,学校对装饰装修不予补偿。
八、教师周转房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漏水、停电、停水、墙面脱落、地面脱落等情况,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进行维修。因人为造成损坏的由个人负责维修,维修所需费用由住户承担。周转房室内的门窗、玻璃、插座、灯泡、开关、水龙头等易耗品的损耗由住户自行负责。
九、保持室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