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生育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2、男、女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独生子女证及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出院证、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围产保健检查费发票原件。
围产保健检查费指:妊娠期间因生育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检查项目的费用。
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需提供的资料
1、生育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2、男、女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独生子女证及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出院证、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围产保健检查费发票原件。
4、女方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失业人员申领生育医疗费用需提供的资料
1、生育待遇申报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
3、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4、出院证、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围产保健检查费发票原件。
注意事项:
1、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不满3年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2、参加生育保险3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及人工终止妊娠医疗费需提供的资料
1、生育待遇申报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
3、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发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