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办法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以及子女的安置办法有什么规定?以下由律法网(www.daodoc.com)为您整理。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办法:
(一)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为公务员、且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主要在事业单位和企业妥善安排。对安排到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企业事业单位的随调配偶,应当给予3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二) 各地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积极开展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就业的改革试点工作。可根据随调配偶意愿,采取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费等措施,由本人自谋职业。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随同军转干部调迁的家属接家属持《报到通知书》,先到市军转办开具入户介绍信,再到落户所在区公安分局办理《准迁证》。然后回迁移地办理户口迁移、工作关系转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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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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