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
项目名称 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
办理单位 房管局
承诺时限 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窗口电话 029—87452146
投诉电话 029—87452146
法定依据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申请对象 市民
办理程序 需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首先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西大街234号)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800j.com.cn)、西安市房产资讯网(http://www.xafgj.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申请材料 《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西安市经适房申请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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