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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20-03-03 03:32: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编号:

厂房租赁合同书

(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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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 的厂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租位臵及面积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场地)位于: 层(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物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承租经营范围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用房,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

第三条 承租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如需续租,乙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1个月内做出是否同意续租的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甲乙双方将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未在约定期限提出续租申请,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 免租期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免租期内,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缴纳除租金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等)。

第五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房屋租金(含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每建筑平方米 元/天(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2、物业费:每建筑平方米 元/ 天;月物业费用为¥ ,人民币大写: ,年物业费用为¥ 人民币大写:

3、支付方式:乙方于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当天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首期 3 个月租金¥ 元, 人民币大写: 其后每 3 个月为一个支付期;乙方需于该支付期满前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个支付期的租金;乙方以电汇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4、每次付款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完税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下一笔款项而不视为违约。

二、租赁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相当于3个月租金,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 。租赁保证金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向乙方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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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入住前,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该合同终止的情况,则乙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反之,非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终止的情况,由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已委托 公司对 科技园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物业公司对该园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代收代缴项目:遇有市政统一调价,此费用相应调整。 1) 水费:6.50元/吨; 2) 电费: 1.20元 /度; 3)采暖费: 元/㎡/年,乙方需于每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缴纳,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4)网络费:宽带共享每点150元/月,开通费300元;独享可根据带宽以与园区驻厂网络供应商协商收费标准。

5)电话费:初装费235元;电话月租费35元,通话费与网通相同。电话押金市话每部500.00元,国内长途每部1000.00元,国际长途每部2000.00元。当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办理完退租手续后,如无毁损、无欠缴话费,则全额如数退还。

3、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地上车位150元/个/月.地下车位280元/个/月.乙方应于每月1-5日缴纳;临时车位(地上,地下)早8.00—晚21.00为2元/小时,晚21.00—次日早8.00 为1元/小时。甲方送乙方 个免费车位,租赁期间乙方可免费、排他地使用。

4、上述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按照甲方或物业公司的缴费通知单执行。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每迟缴一天,甲方每日按乙方未缴金额的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滞纳天数超过30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返还租赁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乙方每次付款后三日内收款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应金额的完税发票,否则乙方

4 有权拒付下一笔款项而不视为违约。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本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知晓,甲方应确保将租赁保证金转交受让人并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租赁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交付与返还

1、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将本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承租房屋(场地)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

2、甲方交付时保证该租赁物达到供水、供电等正常使用状态。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入住,则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4、乙方对本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因乙方不合理使用或未尽维护职责,致使本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5、乙方将租赁物返还后,对于租赁物内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臵,处臵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如甲方无法在约定交付日期前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顺延,如延迟达 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

7、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可使用状态,如非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或其附属设施毁损的,甲方应负责及时修理;如甲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租金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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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该方案提交甲方后,甲方应于三日内出具明确书面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同意该方案。不论甲方以何种形式同意该方案,以后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整改按该方案装修、改建的部分。

2、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它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乙方添臵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乙方装饰、装修、改建的部分,双方商定在乙方装修方案审批通过时由双方另行约定具体恢复方案。

第九条 租赁物的转租

1、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同意对转租户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4、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物业正常供水、供电,在租赁期间负责相应设备正常的维修保养,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乙方根据自己需要增加的设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出租物业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共部分)修缮

6 工作。

3、甲方按国盛科技园相关规定负责出租物业的公共区域保安及保洁工作。

4、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租赁保证金、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 用等。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5、甲方在遇到紧急事故(包括但不仅限于:水灾、火灾、匪险等)时,有权进入乙方所租房屋内进行紧急处理,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6、公共设施,如水、电、通讯等管道通过所租赁房屋,甲方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乙方所租房屋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但应事先通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

7、紧急情况时甲方在发出合理通知后,有权暂时终止物业任何设施运行,进行维修。若该紧急情况所引起的损失是由乙方造成的,则乙方应负责赔偿;反之,由甲方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8、甲方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在乙方无意续租的情况下,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领有意租赁乙方所租房屋的客户进入该房屋内看房,乙方应给予方便,不得阻挠。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的使用本园区内之公共地方及设施,并承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对设施使用做出合理规定,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有权对租用楼层、场地重新装修、改造等,但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的书面认可。且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的安全使用,否则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规定时间修复和赔偿损失。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规,依法经营。其噪音及其它污染不得违反政府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甲方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否则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规定时间及要求改造、改正。

4、认真做好承租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乙方经甲方同意及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做出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的标示广告,须支付相 7 应费用。

5、乙方对于出租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情况的除外。

6、乙方在承租物业内的行为和活动应遵守甲方及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各项规定。甲方及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物业管理之各项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乙方亦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新规定。

7、因乙方使用、管理、维护不当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且自行承担由此而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8、乙方有义务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预防事故教育,并对承租房屋期间发生的除因租赁物自身安全隐患之外的事故及形成的人身伤害承担完全责任。

9、乙方应负责所租房屋内部整洁完好及做定期维护、清洁,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以及各种不动产附属物、卫生设备:如门窗、电气线路和电器设施等。乙方须保持所使用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通畅完好,如由于乙方或其雇员的疏忽、使用不当而造成下水道堵塞或破损时,清洁和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不得在所租房屋内存放,也不许他人存放武器、弹药、硝石、火药、汽油或其他易燃易爆违法危险品,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11、乙方在使用租赁物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若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1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及相关收费部门按期交纳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

1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义务,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如乙方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改正或补救,甲方有权扣留全部或部分租赁保证金,乙方退租时不予返还。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一、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及费用,每迟缴一天, 8 甲方每日按乙方未缴租金额的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乙方滞纳天数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如出现本条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房屋;

2、乙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3、乙方严重破坏房屋或重要设备;

甲方解除本合同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则本合同立即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0 日内将承租房屋腾空交甲方,并且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费及租赁保证金,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在甲方妥善履行本合同义务情况下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而且要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并清理杂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四、除本条第

一、二款明确约定的情况外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未使用部分的租金及其它费用,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装修损失等。

五、如出现本条款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 甲方重大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其应尽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维护等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不受干扰地使用租赁物的,且该种情形持续超过十个工作日(含十个工作日的),在收到乙方就此作出的书面通知后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依旧不能正常、不受干扰地使用租赁物的;

(2)甲方擅自向政府部门申请变更租赁物的使用用途,致使租赁物依法不能 9 继续用于乙方租赁目的;

(3) 租赁物被扣押或执行,以致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

(4) 租赁物根据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设立的抵押被处臵,且抵押权人或租赁单元的受让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5)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的;

乙方以上述理由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按照本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责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有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该地被国家依法征用。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有效期届满,乙方应于终止/解除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并应办理以下手续:

1、甲方检查验收乙方承租保管的房屋、设备及其它设施并由双方签署交接手续后,如有损坏按折旧净额从保证金中抵扣,剩余部分退回;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2、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到工商、公安等部门注销在甲方出租场地内的各种证、照或变更为非甲方场地,否则由此给甲方继续招租造成损失的,按当年租赁费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3、结清一切费用并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后,本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并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 10 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甲方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送达即视为送达对方。

以邮寄或投递方式的,以寄出邮局戳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11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附件清单:

附件

一、甲方权属相关 附件

二、双方企业资质 附件三:甲方指定账户信息附件四:验收标准 附件五: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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