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八届团学分会“优秀学生干部”的
通知
第八、九届团学分会:
在2009-2010学年度,全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学校和上级团学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学院多项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现对第八届团学分会干部进行评优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激励全学院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生活动,为创建我学院的优良学风、辅助我学院的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我学院广大同学而共同努力!
二、评选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第八届团学分会学生干部。
三、评选名额
院团总支根据院级学生干部考核办法按院级学生干部总人数的50%进行评选推荐。
四、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
2.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热心公益活动、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工作认真负责,能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4.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关心同学,能够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在老师与同学之间,很好地起到纽带和桥梁的作用。 5.担任学生干部时间满1年以上。严于律己,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是同学的表率。
6.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成绩优良,本学期各科考试无不及格科目,个人未受过纪律处分。
7.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五、评选方法
1.学生干部对自己自我测评打分,按照20%计入总分。 2.学生干部之间互相评比打分,按照40%计入总分。
3.第九届学生干部对第八届学生干部推荐评分,按照40%计入总分。 4.三部分分数相加,按照分数高低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
六、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1.学生干部对自己自我测评打分,时间(待定)。 2.学生干部之间互相评比打分,时间(待定)。
3.第九届学生干部对第八届学生干部推荐评分,时间(待定)。
七、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
附: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团学干部自评表
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团学干部互评表
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团学干部推荐评分表(裁剪)
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团学干部自评表 姓名职务考核时间
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团学干部互评表 评价对象职务考核时间
评价人:
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团学干部推荐评分表
姓名职务考核时间
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团学干部推荐评分表
姓名职务考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