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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21:10: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使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综合科在公司或项目经理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事故污染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降低对环境、生态及社会的影响,结合我部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处置该施工域内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赴现场调查,并上报市级环保部门,由市级环保部门

对事故的性质和危险做出恰当的认定,在24小时内上报县人民政府及市环保局、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调行动。事故应急应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必须依靠科学的决策和先进的技术手段。

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

4、现状

我部环境污染多为现场施工引起,如河道的占用,现场冲孔、钻孔泥浆的排放,柴油、汽油、机油等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泄露,加之我部施工便道路况较差,弯多道险等特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较大,加强施工、材料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工作,使企业日常环境管理逐渐制度化、规范化、大幅降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

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绥遵高速公路青檬段TJ-4合同段域内发生一般和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分级如下: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①由于污染与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②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

③因环境污染引起冲突事件;

④对环境造成危害。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绥遵高速公路青檬段TJ-4合同段环境保护、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由绥遵高速公路青檬段TJ-3合同段杨胜杰任组长,秦超为副组长、安全科、环保科、质检科、工程科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组员。质安科分析、判断确定应急工作方案,联系地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污染现场调查、控制及处理,

质安科主要职责:汇集、上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起草项目部文件,由质安科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应急指挥小组日常事物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项目部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一)、由质安科牵头,其他科室配合处理;

(二)、项目部指挥小组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监测和调查,切断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

(三)、评价水质状况,必要时报政府相关部门及自来水厂,控制取水和供水;

(四)、对严重中毒者经现场分类处理后应迅速护送到定点医院或就近医院救治,项目责任人及时联系医疗部门,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床位等;

(五)、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工程,由绥遵高速青檬段TJ-4合同段工程科制定应急方案由制定。

(六)、必要时,租用水车为污染区供应生活用水。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应急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应严格按照行业防护程序和操作规范配备防护装备和规范操作。

(8)、群众的安全防护

如发生重大污染,应急小组应及时上报污染情况,如必要,由政府下达群众疏散的指令,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范围、线路、紧急避难场所,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及医疗救助。

(9)、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动用社会力量实施应急救助应政府部门决定,并根据应急处置情况确定社会力量的动员范围和人员组织。

(10)、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检查和后果评估,应急指挥小组负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明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处理后的遗留问题;明确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分析近期和远期的社会危害影响等,并及时向上报污染事故处理报告。

(11)、应急结束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应急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商有关专家并报请应急委决定结束应急行动。

四、善后处理

由应急指挥小组组织安置人员,恢复事故区域内人员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类型,制订污染的收集、清理和处理方案,由污染事故发生责任人负责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处理。发生污染事故后,项目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或补偿)。

五、调查和处理

由项目部环保科负责或配合地方环保局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提出污染事故的处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和市环保局。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指挥小组建设并完善通讯网络,项目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各工区应保持通讯畅通。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A)、现场救援和工作抢险保障

项目部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储存项目部应急救援队所有救援设备的性能和存放位置等数据,并随时更新。

(B)、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组织保障方案

应急队伍 二期处置队伍 增援队伍

现场监测队伍 项目应急小组 市环境监测站

市卫生防疫站 市疾控中心

现场抢险队伍 当地消防部队 市专业抢险队

环保部门 驻遵义部队

现场应急队伍 市环境污染处理 市环境污染处理

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

现场管制队伍 当地公安、交警、市公安、交警、武警部队

医疗救援队伍 市级急救医疗队

污染物处理队伍 市环保部门专业队伍

(C)、交通运输保障

项目部部要制定有关的应急预案,保证救援人员、设备、物资及时到达现场。备有疏散污染现场居民的运输工具,项目部环境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应储存可用于污染事故的交通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的数据。

(D)、经费保障

项目部财务室负责应急资金预算和应急拨款的准备资金发放。

(3)、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专业队伍和配备应急救援队必要应急处置装备。

项目部应急救援队伍由质安科、工程科等科室组成,提供应急指挥必要的服务,由政府相关部门对事故处理和污染物处置进行技术指导,项目部负责事故抢险、污染处理和污染物处置工作。

(4)、宣传、培训和演习

①公众信息交流。通过公示牌,向项目附近居民宣传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警电话和报警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向施工队伍宣传应急法律法规。普及农民工对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

②培训。定期对救援队伍进行岗位培训和救援技能培训,不定期对应急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管理培训,提高相关单位的协作效率。

③演习。项目部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和公众参与,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演习。

(5)、监督检查

项目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措施按照《贵州省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检查,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绥遵高速公路请檬段TJ-4合同段工程科制定,由质安科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负责解释。

联系人:赖元伟 电话:15885233335。

本预案自2011 年元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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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厦府〔〕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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