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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教师(硕士)、辅导员、管理人员、其他

发布时间:2020-03-02 17:48: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教师(硕士)、辅导员、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硕士)、辅导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岗位、计划数及条件要求

(一)辅导员计划数及岗位条件要求

1、辅导员:8人

2、岗位条件要求: ①中共党员。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③应聘人员应热心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管理、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形象良好,综合素质较为全面。

④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门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学生工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等经历。

⑤年龄在30周岁以下。

⑥应聘人员应当具备适应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条件。

(二)行政管理人员计划数及岗位条件要求

1、行政管理人员:15人,其中党政秘书、教学秘书9人,管理岗6人。

2、岗位条件要求: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③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掌握公文写作规范,能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④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身体健康,形象良好,综合素质较为全面。

⑤个人没有受过违纪处分。

⑥应聘学院党政秘书岗位者应为中共党员。

(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数及岗位条件要求

1、其他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中实验员2人,会计2人,医护人员1人,编辑1人,信息技术中心运维人员1人。

2、岗位条件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四)教师(硕士)计划数及岗位条件要求 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辅导员岗、管理岗。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毕业生招聘申请表》,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下午16:00,于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图书馆二楼大学生事务中心,现场提交材料,并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获奖、职业资格、担任学生干部经历等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便查验。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本次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对应聘材料进行综合考量,择优筛选,确定不少于3:1的人员参加考核。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的入围名单及笔试时间请于2018年5月中旬在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查看;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及后续考核工作。

(3)考核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者即视为取得考核资格。参加笔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

2、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

(1)报名方式。应聘毕业生对照我校公布的联系方式,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毕业生招聘申请表》,于2018年5月10日16:00前向人事处和用人单位以附件的形式投递应聘简历(邮件的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学位+专业方向”),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毕业生招聘申请表》(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发送至用人单位和人事处的人才招聘邮箱。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报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提前3个工作日在人事处网页和用人单位网页同时发布考核时间和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二)通知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被预约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务必携带以下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代表性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 考核方式

对教师(硕士)、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其他专技人员采取分类考核的办法。

1、辅导员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和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45%+试讲成绩20%。

2、行政管理人员考试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教师(硕士)和其他专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开考前将方案报送人事处、校纪委备案后,按照《合肥师范学院新进毕业生考试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

(四)辅导员、管理人员招聘考核内容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行政职业能力综合水平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与业务素质,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少于3倍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主要考察仪表举止、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与岗位匹配性等。

3、试讲

辅导员试讲主要考察语言表达、教学内容、教材处理、课堂应变等教学基本技能与规范。

(五)体检

考试考核完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对象(出现放体检弃资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同岗位高分到低分递补)。名单在合肥师范学院网站信息公告栏公布。

(六)人事处汇总、初审

(七)学校会议研究审定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九)有关说明

1、录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公示后,出现放弃资格或因其它情况被取消资格者,不再递补。

2、鉴于男女学生管理的方便,辅导员招聘计划按男性4人、女性4人组织实施。

3、本次招聘的以上岗位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

三、工作监督

本次辅导员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

四、其他

对拟聘用的人选,如发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录用资格:

1、应聘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2、毕业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应聘条件不符的;

3、经审查发现受到纪律处分的;

4、在入选后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1688号 邮编:230601 咨询电话:0551-63823865 联系人:张老师

合肥师范学院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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