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工文[2011]48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困难职工(农民工) 生活状况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
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分布、生活状况,根据上级工会统一部署,决定对全县困难职工(含农民工)生活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县各种所有制困难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关闭及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欠发、停发职工工资6个月以上的企业);其它有困难职工的企业;各乡镇下属各社区、村。
二、调查时间
2011年12月6日至2011年12月10日
三、调查内容
1、困难企业状况。
2、困难职工及农民工生活状况。
3、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的主要原因。
四、方法步骤
1、各单位按照调查内容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实施。
2、市总组成调查小组于12月中旬到部分单位抽查。
五、有关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专人负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送温暖活动的顺利开展。
2、按照全总要求,今年须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数据库,进入数据库的困难职工,需提供全家身份证号码及家庭基本情况。各级工会要认真填报困难职工状况统计表(附件1)和困难职工档案表(附件2),以便录入全总数据库。
3、各级工会要将调查的书面情况和困难职工状况统计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在12月15日前上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六、说明
1、困难企业:指停产、半停产、破产、欠发、停发职工工资6个月以上的企业。
2、困难职工: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不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含15%)的职工;因大病、天灾人祸等其它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因其它原因未进低保的。
附件:
1、困难职工状况调查统计表
2、困难职工档案表(附全家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浠水县总工会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