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子工业工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 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工会:
按照市总工会认真做好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是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基础环节。为落实市总“1+15”文件,进一步做好维护职工权益和困难职工服务帮扶工作,推动工会服务帮扶职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2015年度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范围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职工家庭,包括以下两类:
1.低保线以下(含)职工家庭——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含已持有“低保证”和因各种原因未办理“低保证”的职工家庭(2015年本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为7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各区县民政部门制定,但不得低于市民政局公布的最低标准670元)。
- 1 1.6月下旬,工会下发通知,部署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 2.7月15日前,各单位完成本单位的摸底调查工作,包括困难职工纸质档案的填写、收集、整理,公示工作和电子档案的录入、更新、整理,并通过“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北京)”上报工作,并将调整后困难职工档案中的所有困难职工档案表及低保或低收入证复印件上报电子工会。
四、基本要求
1.各单位工会要充分认识到困难职工摸底调查是落实市总“1+15”文件精神,维护职工权益,全面普遍地开展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合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筹划、严格把关,特别是对新增困难职工一律要求入户走访调查,既保证全面、细致地了解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的需求和愿望,又要做好核实审查工作,严防做假。
2.要通过摸底调查进一步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职工困难情况,夯实帮扶工作的信息基础。今后中央专项帮扶资金的拨付全部以困难职工电子档案为最终发放依据,因此要确保困难职工名单与电子档案完全相符。
要对“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北京)”实施动态管理,对新增加的困难职工家庭,要及时录入系统;在档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情况有变化但仍符合困难职工标准的,要及时修改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确保信息准确;对已经脱困的家庭,要在系统中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