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0-03-01 23:21: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题

1、(案例)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 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律依据是行政法第38条。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一个是否受理申请,没有出具凭证,二是时间期限的问题 。违反32条和42条规定。

(3)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个是材料的完整、合法性,二是材料递送的时间、三是B工商界提供是否受理的凭证

2、(案例)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请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14、1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应该用法律设定,而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而对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已经有国家法律约束,地方法规是不能在加限制条件的。因为行政许可法中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合法,但不能收取工本费,因为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

不需要,因为造成利益损失的是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而不是由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因此是不需要赔偿的。

3、(案例)2002年3月15日,某市地质矿产局为某村联办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在原批准申请登记表中说明,该矿隶属该镇经委,企业性质为集体,负责人为王某。同年9 月,陈某伙同该矿承包人李某一同填写《某市乡镇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换发申请登记表》,仿造王某签字骗取了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后,申请变更该企业法定代表为刘某,并逐级上报。经查实,该表中\"申请单位或个人\"一栏空白,无申请人。在\"变更原因\"一栏中谎称:\"因原法定代表人已调离其他岗位\"。2002年9月25日,该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并换发采矿许可证。

问:

(1)该变更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见法律49条

(2)如果确需要变更该许可,那么申请主体是谁?程序怎样?

申请主体是被许可人,程序见法律50条

(3)市地质矿产局应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应承担责任,法律74条

4、(案例)据报载,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

2003年9月4日,\"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6分)

无权收回,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第69条规定,不符合撤销行政许可的条件。而拍卖应该也是不合法的,根据12条第三款,和53条,属于公共服务,不应该予以拍卖。

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6分)

不合法,没有进行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8分)

根据69条,撤销不合法,根据53条,拍卖不合法,根据47条,没有进行听证,所以应该根据第76条,进行行政诉讼,要求赔偿。

5、(案例)1996年3月1日,某县卫生局在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不宜从事饮食业。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6条,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责令陈某停止营业。1998年6月县卫生局发现陈某仍然从事饮食业且非法经营入口食品,县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某的肺结核仍未治愈且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于1998年7月2日作出决定再次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陈某颁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陈某学习了《食品卫生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是停止营业,去外地求医求诊。2000年9月陈某病已治愈便返回县城,9月6日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县卫生局依据《实施办法》,调查认为陈某曾两次因肺核被吊销卫生许可证,不宜再颁发,于是在9月17日作出不予发放许可证的决定。

问:

1. 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哪类许可?

属于第十二条第四款: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的许可。

2.如果该省《实施办法》规定:被吊销2次以上(含2次)卫生许可证的,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证,而《食品卫生法》未对\"被吊销2次\"的事项作出规定。对于此种情形,《行政许可法》如何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条,对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所以应该依据给省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行政许可。

3.如果陈某第二次被吊销的许可证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如何处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含参考答案)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含参考答案)

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讲稿

行政许可法作业

行政许可法复习题

行政许可法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答案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