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
2009年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根据《遵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遵法领办[2008]2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对2008年6月份至2009年6月份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2008年6月份至2009年6月份共查处违法案件3起,水工程管理案2件、拒缴水资源案1件。拟行政处罚2件,已结案1件。
二、重点突出、切中实际
根据市局要求,我支队明确了此次行政处罚案卷自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依据是否充分、适用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等9大方面情况。市水政监察支队对3起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检查发现,这3起行政处罚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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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政监察支队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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