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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优秀检察人员评选条例

发布时间:2020-03-02 18:35: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优秀检察人员评选条例

一.总则

为了贯彻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严谨、务实、求索、创新的思想方针,激励检察人员认真工作,努力学习,增强检察人员争做优秀校园学风建设者的热情,依据《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检察人员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二.奖励评审条件

(一)获得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的资格认定,参加评选的检查人员工作时间至少满一学期。

(二)热爱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热爱学风状况调研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三)热爱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大家庭,积极融入集体,与其他成员相处融洽,乐于与他人共同营造大家庭温馨氛围。

(四)积极参加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发挥作用。

(五)自觉遵守《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无任何有损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形象的行为。

(六)依据《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检察人员考核制度》,考核分数要达到基本标准。

(七)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三.奖励评审小组

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人事部分别以金鸡岭校区和花江校区为单位,对两个校区检察人员进行评审。

四.奖励比例和评审程序

(一)奖励评选比例

参与评选优秀检察人员人数为本校区检察人员人数的20%,具体人数由评审小组在此范围内商议确定。 (二)奖励评审程序 1.参考本评选条例 2.检察人员互荐

3.人事部助理、委员评审核定

五.奖励实施

(一)该奖励将在每一学期期末进行,并在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期末总结大会上颁发奖项。

(二)奖励形式有: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或证书,颁发奖金或奖品。 (三)此奖励为校级奖励,在本学院同意的情况下可加学分。

六.附则

上述奖励规模与具体奖励标准依据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每学期的实际情况,由奖励评审小组做出调整。

本评审条例由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人事部负责解释。

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

2012年12月23日 附件一

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到课率检察人员管理制度

(一) 工作准则

第一条、首先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检查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第二条、工作中要以学研委利益为重,无论工作或生活中都不得发表贬低学研委的言论或做有损学研委形象的事。

第三条、学研委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检察人员之间在工作中应相互尊重,相互协作,不能因为个人情绪而影响检查工作。

第四条、按时完成工作,准时交表,及时回复信息,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第五条、检察人员未经允许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以学研委的名义进行任何活动或索要班级信息;2)、将学研委的检查结果交与他人或将重要数据泄露给他人。3)利用工作时间从事其他兼职而影响了检查工作的质量。

(二) 行为准则

第一条、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

第二条、检查过程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检查过程中吃东西、打电话。

第三条、检查过程中不能破坏课堂纪律,不得影响他人上课,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与学生攀谈,更不得大声喧哗。

第四条、不能背包进教室检查,检查时要佩戴工作证,检查前要向老师鞠躬或点头示意,注重礼貌。

第五条、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学生咨询自己不了解的事情不应胡乱应答,不应置之不理。

为使检查工作高效运行,检察人员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学研委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学研委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工作人员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或人员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工作人员的权利,也是工作人员的义务。 3、如果学研委没有相应的规范,工作人员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注:此管理制度待完善

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

2011年12月23日

附件二

人事部考核制度

检查到课率的工作方面:

(1)是否配戴工作牌:由每节课的组长负责记录,只记录没有戴工作牌的,没

戴工作牌的组长写在工作总结里。

(2)检查过程中是否打扰课堂气氛:由学工处老师或者上课的老师反映。

(3)检查数据的准确性:由人事部委员或者助理不定期抽查检查人员表格上的

2—3个教室,如:所查人数数据误差较大(误差不能超过3个),相应的

记录到考核表里。开会时相应的点名批评。一学期会对每个人抽查3次。 备注:由助理负责记录,助理查看表格时,记录备注有问题的(包括:无

老师上课没有注明,老师调课没有注明,教室只有上自习的没标明)。 (4)工作总结:由助理记录,只需记录无工作总结、特别不认真的、工作总结

非常认真的。开会时相应的点名批评、表扬。

(5)检查完弄丢表格:弄丢表格的在考核表做相应的记录,弄丢别人表格的由

责任人按照学研委工资计算方式赔偿损失。

考勤状况

(1)收发表格是否迟到、不到,由助理记录迟到不到人名,记录到考核表中 (2)每月的交流会是否迟到、请假(请假必须有非常正当的理由,并且得到允许)、不到,由委员助理记录到考核表中。

参加活动的积极情况

(1)每学期一次的内部活动 (2)学研委组织的活动

团结协作能力

与学研委其他成员的合作和团结:是否能配合组长工作、是否能和其他成员很好的相处。对于严重破坏学研委和谐氛围的直接开除。

奖罚制度

(1)工时奖励:每月选出4名积极成员,相应的奖赏2个工时

(2)年终奖:年终根据考核成绩和委员助理意见颁发精美奖品和奖状(盖有学

工处的章可加分),并举行颁奖典礼表彰优秀的表现。

(3)人事任留:如在“检查到课率工作方面”和“考勤状况”两项表现非常差,

直接做出开除决定;换届时由人事部委员助理投票决定是否留用总体表现

较差的人。

学风状况调研委员会

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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