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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发布时间:2020-03-02 14:31: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人民日报评论员怎样看待政绩,秉持什么样的政绩观,这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体现,是衡量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的试金石。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领导干部来说,发展经济,造福百姓,应该也必须干出成绩。通过扎实勤奋的工作,为党和人民做出突出贡献、建立突出政绩,这是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的应有追求。这里的关键是要搞清楚、弄明白,什么是真正对党和人民有益的实事?什么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仅科学发展无从谈起,而且还会急功近利、欺上瞒下,热衷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劳民伤财、贻害子孙。有的干部说话办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开心。还有一些干部,只抓那些容易出成果的“显绩”,不啃“硬骨头”;只关注局部利益,不顾及全局得失。他们树“政绩”的目的,是给自己留名,为自己邀官。这样的干部,不仅办不好事业,还损害了党的形象;这样的“政绩”,不仅对百姓没有益处,还会妨碍国家发展大局。

共产党人的政绩,说到底就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代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紧密相联。科学发展观引导着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着科学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政绩,是以人为本的政绩,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绩,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政绩。事实证明,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往往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往往会在实践中偏离科学的发展观。

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尊重客观规律,提高领导水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不搞主观臆断和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不追求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提哗众取宠的空洞口号,不搞虚报浮夸和报喜不报忧。

政绩最终都要用实践、群众和历史这三把尺子加以检验。经济和社会发展好与不好,应该是实践说了算,应该是群众说了算,还要经得起历史检验。我们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全部精力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以这样的眼光看待政绩,以这样的尺度检验政绩,以这样的精神追求政绩,才能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政绩。

贺国强: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当好人民公仆董宏君

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 记者董宏君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今天在与大城市市长城市规划专题研究班学员座谈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在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工作中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政绩。

贺国强对市长培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大规模培训干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市长培训是全国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长研究班创办20年来,办出了特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要认真总结20年来市长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贺国强指出,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创政绩,应该是每个人民公仆的终身追求。为人民创政绩,才能得到人民拥护;为人民创政绩,党的事业才能得到发展。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当好人民的公仆,一是要坚持把工作的出发点放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实利上。要坚决反对搞脱离本地实际和群众实际需要、不顾本地财力可能的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各项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体察民意,珍惜民力,凝聚民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二是要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事业是扎扎实实干出来的,贪图享受出不了政绩,走捷径也出不了政绩。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尽心尽力干出成绩来。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要把实干精神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防止不思进取守摊子,又要防止不顾民力乱铺摊子。四是要顾全大局、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五个坚持”,实现本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贺国强强调,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问题上,从组织部门来讲,一方面要多关心、支持和理解在基层工作的干部,在职级、待遇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大家安心基层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用人制度,引导广大干部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大成绩。

参加这期专题研究班的学员,都是城区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的市长、副市长。中央组织部、建设部、中国科协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上,建设部介绍了20年来市长培训工作的情况,两位学员代表谈了学习的收获和体会。

三“称”政绩姬建民

为官一任,想为老百姓做些事,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这种积极性、主动性也应当提倡。当了官不想事、不干事、不干成事,那还算是什么“领导”?问题是,我们应该树什么样的政绩,用什么样的标准衡量政绩。

从实践来看,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称一称”政绩,可能比较客观、比较准确。

一曰群众“称”政绩。现在一些地方考评干部政绩,往往忽视了群众评议。即使听取群众意见,也大多是走走形式,听不到真话,也就难以了解真实情况。有的政绩虽然在媒体上大事张扬,当地群众听了撇嘴,这就很值得考虑。

二曰成本“称”政绩。经营讲究成本,施政也应讲成本。这笔账往往很少有人算。账最怕细算,用好“成本”这把尺子,这政绩是利国利民,还是劳民伤财,就一目了然。

三曰实效“称”政绩。政绩讲的是实实在在的效果。它应是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急群众所急,造福于民的实际行动,是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实事和好事。离开实效这个前提,政绩也就不着边际。

当然,评价政绩绝不仅仅是上述三个方面,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情况各有不同,很难定出一个完全准确的标准。但基本精神是应该明确的,这就是要把政绩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把政绩“称量”得准确,评价得科学,将大大有助于形成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好作风,让那些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歪风遁迹。

领导科学政绩观观念是行为的先导。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对一个组织就显得尤为重要。先从分析政绩观入手,接着阐述科学政绩观的内容与要求,试图对科学的政绩观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这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告》中 1

现本文将分别加以阐述。

一、科学政绩观的内容

所谓政绩观,就是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成绩和贡献的总的看法,包括什么才算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和怎样创造政绩。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它不仅关系到领导干部本身的成长进步,而且关系到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乃至一个市与一个省建设的全局。因此,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予以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

要用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胡锦涛同志指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忠实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多做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多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兴奋不兴奋、答应不答应,这是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尺度。用群众的观点看政绩,就要求领导干部决不能把政绩建立在损害群众利益、加重群众负担上。有的地方不顾自身条件,向群众摊派搞“形象工程”,人民群众怨声载道,这样的“政绩”,我们还是不要的好。

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政绩。充分熟悉到现实的政绩是在前任工作的基础上取得的,同样,现任在创造现实政绩的同时,也要为下任工作打好基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政绩分为两种,一种是“显绩”,即易见成效、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一种是“潜绩”,即虽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财力,却因周期长,一时见不到成效,而又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显绩”固然重要,而“潜绩”同样不可或缺,一定要视“潜绩”为工作实绩。而那些热衷搞短期行为,“一代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的做法,则不能视为政绩。用发展的观点看政绩,还要看到政绩是在不断发展的,不能停留在原有政绩的基础上,而应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开拓创新,取得崭新的业绩。正像十六大告指出的,“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会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

要用实践的观点看待政绩。胡锦涛同志讲过:“真正的政绩就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该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用实践的观点看待政绩,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盲目不行,急躁也不行。假如不切实际,不顾民力,不计长远,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只会劳民伤财;假如单纯追求GDP的增长,不重视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不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只会造成社会发展的失调,最终导致发展停滞。当前,有些地方急功近利,乱上污染严重的项目;有的地方为了加快发展,不顾需要和可能,建大广场,修大马路,造成群众不满。要按规律办事,让科学的发展观在发展规划上加以体现,在工作部署上加以贯彻,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政绩是干出来的,不是造出来的。现在,一些人不愿啃“硬骨头”,什么工作易出成绩就抓什么,什么事情有轰动效应就做什么,至于这些工作能否给群众带来真正的实惠,则根本不考虑。这样的政绩观,说到底是投机取巧。当前,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随着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大量的矛盾和问题都涌现出来。

二、科学政绩观的根本要求

执政为民是领导干部创政绩的根本出发点。我们党的执政主题是执政兴国、执政为民。党的一切执政活动,都是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发展,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和人民的公仆,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创政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需要把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自觉运用到创政绩的实践活动中。只有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为民的目的才能达到。任何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任何庸碌无为和腐败行为,都是与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相违反的。是否做到了执政为民,是衡量领导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的根本尺度。

求真务实是领导干部创政绩的正确态度。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领导干部要在执政为民的实践中创出政绩,决非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事,唯一正确的途径就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为指导,切实做到求真务实。一方面,深入探索客观规律,正确熟悉基本国情,准确把握本地区、本部门的客观实际;另一方面,从基本国情和本地实际出发,真抓实干,把正确的“知”和切实的“行”有机统一起来,这样才能创造出党和人民所希望和需要的政绩。任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任何背离客观条件和规律搞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做法,都是与求真务实的要求不相容的。是否做到了求真务实,是检验领导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

树立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的政绩观,关键要落实到行动上。一是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要始终站在时代发展潮流的前头,致力于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努力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做到发展思路正确、发展战略合理,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是作为民造福、为民解难的贴心人。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希望解决的事情做起,解决好与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现实问题。要体察民情,珍惜民力,少一些为自己“贴金”、“树碑”的行为,多做一些为群众雪中送炭的好事、实事。三是做真抓实干的实在人。要着眼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刻苦勤奋地学习,用科学的理论和知识武装头脑;同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和把握客观情况。在此基础上,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断为国家和人民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政绩,并在创政绩的过程中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的政绩观。

综上所述,树立科学的政绩观离不开多方面的努力,它需要坚持辨证思维,处理好显性政绩与隐性政绩、个人政绩与集体政绩、现实成果与长远发展、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关系。同时要选拔、重用那些肯干实事,成绩突出的干部,对投机取巧、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地位的人要视情节轻重,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使老实人不吃亏,不老实的人占不到便宜,真正树立起求真务实的导向、干事创业的导向和公正用人的导向。

为民:正确政绩观的本质

正确的政绩观是我们党在无产阶级世界观和价值观指导下所形成的对政绩的根本看法和系统观点,是党的领导理念和执政理念的实践体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谁谋求政绩,依靠谁创造政绩,由谁评价政绩,是政绩观的基本问题。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就要坚

为人民谋求政绩,是正确政绩观的出发点和第一位的要求,是党的宗旨在执政活动中的体现。党的一切活动都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为根本价值取向。党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任何时候,党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方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执政党以后,我们党为人民谋取利益的全部活动表现为领导人民依法建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通过制定和贯彻实施正确的执政方略,认真履行执政职责。执政为民,就是要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让人民享有尽可能多的社会发展成果。

为人民谋求政绩,就要把为民谋利、谋人民所需之利作为领导决策的价值取向。是为自己谋求政绩,还是为人民谋求政绩,决定着决策的科学性。领导干部的决策特别是事关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当然要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同时必须兼顾人民群众的当前利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乎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因为,根本利益不可能脱离具体利益而存在,而是存在于具体利益、当前利益之中。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具体利益来感受根本利益,决定对某一项决策的态度。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群众的呼声和意愿是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变化的反映。只有深入分析社会条件及其变化,把握和反映社会各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利益诉求,才能在决策中体现利为民所谋、谋人民所需之利的价值取向,才能真正贯彻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的疾苦急于一切,群众的呼声先于一切;凡是群众拥护、民心所向的事便尽最大努力去做,凡是群众反对、民心所恶的事就坚决制止。

为人民谋求政绩,把为民谋利、谋人民所需之利,作为领导决策的价值取向,不仅要贯彻于决策之中,而且要成为跟踪决策的价值导向。领导干部必须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对决策目标、决策实施步骤和举措作出跟踪调整,使之符合变化了的实际,能够行得通。如果不顾客观条件的变化,势必严重危害群众利益,遭到群众的反对。这种做法取得的所谓政绩,脱离了为民的宗旨和根本价值要求,要么得不偿失,要么有失无得,势必引起人民群众的反感。

二、靠人民创造政绩

党的决策要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才能变为现实,才能成为领导活动和执政活动的实绩。领导干部的政绩,并不是个人创造的,而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在这样的过程中,领导干部起着主导作用,人民群众起着主体作用。

靠人民创造政绩,领导干部要切实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从思想上相信和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而且要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使其主动性、创造性得以迸发。领导决策实施过程,是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也是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过程。要使群众能够理解目标的内容,搞清楚目标的实现与自身的利益关系,从而产生目标认同、目标共识,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同时,要努力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以持久地发挥,领导干部必须真正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协调利益关系,形成推动又快又好发展的合力。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归根到底都表现为利益矛盾。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势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对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信心,挫伤其积极性。因此,领导干部要带领群众实现发展目标,必须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尤其要维护困难群体的利益。只有让群众体会到真正受益,感受到党的温暖,群众才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发展目标而奋斗。

靠群众创造政绩,是领导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艰苦奋斗的过程,领导干部首先要有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面临着复杂的环境、艰巨的任务,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需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履行执政职责,从事执政实践。求真,就是要在领导活动和执政活动中,不断深化对实际情况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客观规律的认识,不断增强分析各种矛盾、把握各种矛盾、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务实,要求一切领导活动和执政活动都要科学地把握客观环境和条件,从社会承受能力出发,从社会实际需要出发,既有所作为又量力而行,既积极进取又脚踏实地,追求工作的实际作用和效益,克服浮躁作风,消除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努力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最大限度地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由人民评价政绩

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历史发展成果的创造者和享有者,也是检验者和评价者。一切政绩归根到底,要看其对社会生产力特别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多少作用,要看其对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了多少作用,而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他们最有发言权。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一切政绩的评价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可以体现在诸多方面,一个领导班子的政绩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考察。但从根本上说,一个领导干部或一个领导班子是否有政绩、到底有多大的政绩,人民群众才是最终评判者。如果我们的政绩检验和评价是一场考试的话,那么这个主考官和评卷人就是人民群众,评卷标准和成绩优劣也只能由人民群众来确定。只有通过人民评价政绩,干部的政绩的优劣才能得到公正的确定,干部的执政活动才能得到群众切实的监督,干部的权力行使才能得到强有力的约束,各级领导干部才能在人民群众有力的督促和约束下创造更多更好的政绩。

由人民评价政绩,就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人民群众评价干部的政绩,总是要把干部怎样说和怎样做结合起来,既评判决策动机,也评判决策实施手段,更评判决策实施结果。不仅要看眼前取得的发展成果,又要看干部抓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的力度是不是具备充足的发展后劲。总之,要用是否“造福百姓、惠及社会”考量政绩,用是否“为官一任、发展一方”分辨政绩的虚实性,用是否“遵循规律、脚踏实地”识别政绩的可靠度,用是否“造福于民、取信于民”检验政绩的含金量。

由人民评价政绩,领导干部必须破除政绩评价中的“官本位”思想,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于实践中。有些领导干部总觉得职务、职位是上级领导给的,考核政绩也是上级领导组织的,因此在对待政绩评价问题上,心里想着上级,眼睛盯着上级。为什么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搞什么“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就是因为急于创造让上级领导看得见的所谓“政绩”,作为个人晋升的资本。这种做法违背了人民满意这个根本标准和对下负责与对上负责的一致性。这样的“政绩”最终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实际上,对下负责才是真正的对上负责。因为,党和政府最满意的莫过于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我们对下负责好了,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了,维护好了,发展好了,就意味着我们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好了,把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工作意图实现了,就是对上级的真正负责;创造了对人民群众有益的政绩,维护了党和上级党组织的形象和威信,也就是对上级的真正负责。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把实现群众的利益作为创造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由人民评价政绩,就要健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奖惩任用制度。由人民评价政绩,不仅需要思想的自觉,更需要制度的约束。毫无疑问,干部有无政绩,有多大政绩,应不应该奖惩任用,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这些年来,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政绩上弄虚作假,就在于干部考核奖惩任用中还存在着考核失真,评价失准,用人失误的现象。这就要求进一步落实群众在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与奖惩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

群众公认原则贯穿于政绩考核的全过程,扩大群众对干部政绩考核的参与程度,丰富评价形式,拓展监督渠道,让社会各界代表直接参与干部的政绩考评,直接评判干部的工作实绩,使干部的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一致起来。通过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对为人民创造突出政绩的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对创造突出政绩又有能力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更加重要的工作岗位;对无所作为、政绩不足的干部,要予以戒勉,不能提拔重用;对投机取巧、欺上瞒下,热衷“政绩工程”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通过干部政绩考核和奖惩任用制度的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从制度上保障干部政绩得到人民的中肯评价,激励约束干部把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转化成执政实践,将科学发展作为执政目标,为人民创造更多更好的政绩。

以民为本是正确政绩观的本质

政绩就是领导干部在自己的任期内如何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履行职责所取得的绩效。对于政绩这一问题,毛泽东同志就反复强调,要求领导干部要好好做出成绩,给大家看看。邓小平同志强调,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江泽民同志强调,对领导干部的表现,党和人民归根到底还要看他们的工作实绩。进入21世纪的新阶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这都说明,我们党历来都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政绩和政绩观问题。在新时期,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政绩观,是党的建设的需要,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

现阶段,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一些不正确的政绩观念,片面追求个人名利,没有把为群众谋实利、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热衷于摆架子,热衷于往自己的脸上贴金,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专搞一些不切合地方实际的形象工程。这样的政绩,经不起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检验,结果只是树立了领导干部自己微小的“丰碑”,却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大局利益,造成了党群关系的恶化,给党的执政埋下了不稳定因素。历史证明,“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只要坚持以民为本,施政为民,不搞华而不实的“数字游戏”,不树经不起检验的“虚假政绩”,不造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就能推动我国“三个文明”的稳步发展。

一、强化思想教育,确立以民为本的指导思想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解决问题,也是一项战略性的政治任务,全党各级领导干部都在要思想上过关。因此,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是关键,有过硬的思想,才有正确的政绩观。各级党校在领导干部培训中应建立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制度,同时把如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为一个学习专题,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学习研究。让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进而确立以民为本,为民施政的政绩观,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自己所取政绩是否正确的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杜绝所做的事情是无视民意,违背民意,挫伤民意的事情,把那些为自己脸子上贴金的形象工程,做成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让各项决策合民情、顺民意、得民心,把事情真正办到人民群众心坎上,这样才能营造政通人和的局面。

二、加强管理监督,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体会议上向全党提出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这是全党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理论基础。只有求真务实,才能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一些好大喜功,急功近利,追名逐利,弄虚作假,随心所欲行为的产生,就是部分领导干部没有求真务实精神,不了解党的历史和我国国情,所做决策凭主观臆想,脱离了实际,违背了民意。当前,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全面地认识国情,依据国情和地方实际来决定和开展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首先,要加强对各级决策的管理监督力度。一些劳民伤财工程的发生,就是缺乏上级部门的有效监督,在项目实施前期的相关审批程序和监督措施存在不足,至使一些没有经过专业论证,客观分析,审慎考察的项目得以实施,到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时才被发现制止,但已经给党和人民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应加强对各级政府项目实施的监督力度,特别是一些耗资较大,征地较多,影响较广的项目,一定要在实施前期进行充分论证。论证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地方发展,生态平衡,社会资源,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及时把一些对地方今后经济、社会环境以及资源带来不良后果的项目及时取消。绝不能让一些“一代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一方致富,八方遭殃”的项目得以实施,真正做到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创政绩。同时,要建立项目实施后的日巡月检制度,及时跟踪项目质量。其次,要抓典型,树先进。把一些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政绩突出,群众公认,干事情、想问题都想到群众心坎上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给予提拔使用。通过这些先进典型见得到,摸得着的正面事例与一些反面事例的比较,进一步教育和激励广大干部,让全党干部见贤思齐,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事情,想问题,都心系人民,科学地决定事情,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把自己任期内的政绩办成为民所想,解民所盼,被民公认的实实在在政绩。

三、建立健全制度,实行干部实绩科学评价

政绩应该是干部在任期内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综合反映。但以往对干部任期内的政绩只由领导个人说了算,或以几个数字来决定,往往以偏概全,一俊遮百丑,一个亮点掩盖了一大堆问题。一些缺乏群众公认,经不起检验的政绩,被领导贴在脸上去邀功请赏,要官晋爵,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由谁来评价领导干部政绩,怎样进行评价,标准如何,是新时期党支部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需要解决的重要任务。但如何能做到公平、公正地对一个干部的政绩进行评定非常重要,正确的评定结果,能起激励作用,错误的评定结果助长歪风邪气,打击其他干部信心。首先,政绩评价体系应全方位,各层次,不能从单一方面进行评价,要看“显绩”,也要看“潜绩”;要看是个人政绩还是集体政绩;要得到上级的肯定,更要注重群众公论,使评定结果成为组织对干部个人提拔使用、升降去留、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评价结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其次,组织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实绩档案,让领导干部实绩评价体系真正成为一整套有实效的新时期干部管理体系,做到褒有章,贬有据,能有效杜绝一些不切实际,不顾民力,不计长远,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事情发生。使一些好大喜功,无所作为,投机钻营,无视民意的领导干部受到应有的处罚,让一些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顾全大局,心怀群众,政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得到提拨重用。在全党范围内营造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舆论导向,全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蓬勃发展。

如何树立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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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树立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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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的领导干部政绩观

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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