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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00:00: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琼人社党组„2012‟2号 签发人:王焕明

中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关于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纪委:

2011年,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纪委监察厅第四派驻纪检组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

效,有力推动了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惩防体系牵头项目建设

按照省委《关于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责任分工》,由我厅牵头的项目有7项,我们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按规定完成了5个项目,1个项目取消,1个项目调整了完成时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

一是做好规范津补贴工作。全省约23.8万名在职和退休人员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全部兑现,逐步建立起收入与岗位、职责、贡献大小挂钩的收入分配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发布了我省2011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制定《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规范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出台了《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确保依法科学公正考试录用公务员。

(三)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

2009年7月,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我厅认真落

实《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了相关调研。由于中组部、人社部的《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对公务员正常退出已作了明确规定,目前我省暂无必要出台新的政策。2011年12月省纪委《关于调整我省惩防体系建设有关任务的通知》(琼纪„2011‟90号)已取消该项任务。

(四)制定《海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规定》,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按照省人大的安排,《海南省社保基金管理监督规定》由海南政法学院负责起草,我厅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出台后,立法的法律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经省纪委批准该项任务完成时间调整为适时。(省纪委《关于调整我省惩防体系建设有关任务的通知》琼纪„2011‟90号)

(五)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健全海南省公务员从政道德方面的规章制度

出台了《海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在公务员培训中把从政道德列为重要内容,并在全省开展了公务员职业道德考试。

(六)强化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

2011年6月,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各市县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评估,对海口市等市县进行了评比表彰; 8月,对全省18个市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及量化考核,评出了三亚市等13个市县为先进单位;9月,开展了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促进了基金管理工作的落实,维护了群众的正当权益。三亚市社保局拒付职工和居民医保超定额两项近300万元,扣除违规金额近10万元;儋州市社保局针对农垦移交后4万名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挽回养老保险基金60万元,审查了2009年1—7月农垦代发养老金2.4亿元,发现存在计算工龄差等多计养老金及抚恤金215万,已收回处理;文昌市社保局通过认证,查处冒领养老金443人,追回金额118万元,清理回收历年挤占社会保险基金、还清养老金1080万元,还清1999年前挤占工伤基金282万元及2003年违规使用工伤基金85万元。

(七)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纳入地方性法规,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目前,在建设、交通、水利水电等领域建

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达8亿多元,有效地杜绝了欠薪案件的发生。二是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组织开展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的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128家,督促223家用人单位与4653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全省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5%,追回农民工工资8197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下达了省本级2011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强培训监管,确保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出台了《海南省2011年农民工工作要点》和《海南省2011年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作。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开展“春风行动”和就业援助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2011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2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8.5万人。四是督促市县严格执行《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厅党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做到认识到位、

责任到位、组织到位。一是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部署。5月召开了厅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系统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切实把“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下发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不廉洁行为。三是加强纪检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强经费保障,积极组织纪检干部参加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在工作中,积极与省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沟通协调,主动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纪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配合省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加强在公务员考录、人事考试考风考纪、职称评聘、干部调动等热点工作中的监督,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是针对去年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组到我厅检查指出的4个方面的问题,于2011年3月召开了党组会,认真研究分析,采取措施,抓好整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焕明同志认真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党风廉政无小事”,做到以身作则,

身体力行,每年都与分管厅领导、下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年来多次专门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了解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并亲自上党课,还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厅长办公会和民主生活会,与班子成员交流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指导和督促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厅党组成员、厅党组纪检组组长林存斌同志定期召开由厅党组纪检组工作人员、厅属单位负责纪检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效地推动工作的开展。厅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自觉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执行情况,做到既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又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各处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要带领部属完成工作任务,又要抓好监督管理,真正形成了逐级抓落实的责任网络。

(三)抓住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厅党组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大国家战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任务,加强督促推进力度,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就业工作取得新

成效,社会保障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均实现了全覆盖,比国家计划分别提前了2年和1年,人民群众期盼的“老有所养”的美好愿景已经初步变为现实;2011年7月20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在国务院医改办《关于海南省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情况的调研报告》上批示“这项工作对于建设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提高保障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应予总结推进”,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一是增强廉政意识,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制定下发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方案》,开展了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厅党组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了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胡锦涛同志关于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四项监督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文

件。11月份,召开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为主题的厅党组民主生活会,厅党组成员畅所欲言,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诚恳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收看反腐倡廉教育片、案例分析,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二是认真开展换届教育。组织学习了中纪委、中组部和省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教育领导干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广泛宣传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开展换届纪律知识测试活动,营造浓厚的严肃换届纪律氛围,使换届纪律人人知道、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监督,消除个别人认为换届工作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三是领导班子带头垂范。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规定,厅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规定报告个人在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情况和重大事项。

(五)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一是认真开展有关专项治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厅系统动员大会,营造宣传声势,抓好工作落实。先后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检查、公务用车清理、领导干部收受礼金自查、“小金库”检查、庆典

研讨会论坛清理等专项治理工作。对“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出的省高级技工学校账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厅党组纪检组责令进行了整改。通过各类检查,我厅在专项治理活动中没有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二是严格控制评比表彰活动,受理申报评比表彰项目23个,同意开展保留项目3个。三是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下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提高执行力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扎实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显著转变。参与电视台举办的政风行风纠风热线节目3期,厅长接待日共接待来访群众54批,298人次,就有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和企业不签合同、拖欠工资、不为员工参保等民生利益问题,与群众进行沟通和交流,帮助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是巩固厉行节约成果。截止2011年11月,我厅出国费没有超预算;公务用车费用较计划数节约23万元;接待费用比控制数少5.4万元。

(六)坚持执行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严格落实厅党组(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分工协调制度、厅党组会议制度、厅长办公会议制度、党风廉政诫勉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做到以制度

管人、管权、管事。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发展论高低,以实绩定升迁。制订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开展了厅系统处级职岗位竟争上岗和厅机关轮岗工作,并主动邀请省纪委省监察厅第四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2011年,厅系统共提拔任用干部44名(其中处级31名),对28名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群众满意度较高。四是坚持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机制,将我厅各项审批业务、相关法规、办事规程在厅门户网站公布,免费印发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文件选编》。结合建党90同年和创先争优活动,在厅系统各党总支、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活动,自下而上推荐表彰对象,对评选先进对象进行了公示和征询意见。五是加强对热点工作的监督,对公务员考录、职称考试评定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出台了《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人事考试的程序和步骤,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权力运行的客观、公正和廉洁。省公务员局2011年组织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共招考1936个职

位,5万多人报考,整个招考过程都在严密的监督制度下运行,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一年来,通过严格执行监督制度,提高了领导干部执行党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起廉洁从政意识,改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形成了团结、民主、服务、勤业的工作氛围。

三、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解决民生问题见实效

厅党组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谋划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促进了各项民生工作落实。一是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就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岗位8万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2万人,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5880户,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重要突破。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省启动,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6万,参保率96%,提前三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医改目标任务;全省新农保参保人数246万人,参保率95%,超额完成2011年任务;继与广东等6省8市合作启动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后,又与云南省、湖南省和江西南昌、四川成都、辽宁省级、长春市、大庆市、佳木斯

市、伊春市等3省6市进行合作,不断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三是事业单位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设置工作,出台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杜绝“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设置歧视性条件等不公正现象的发生,核准了21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四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编制了《海南省中长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实施我省退休人才智力支持中西部计划,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家服务团来琼服务活动。五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较大成效。《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实现人大立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纳入地方性法规,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建设,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活动,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

一年来,通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势头喜人,在社会上树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遵规守纪、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廉洁公正的良好形象。

但在工作中也存在对新形势下加强反腐败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方面不强、对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指导督促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系统“岗位廉政风险点”预警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为推进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纪检 党风廉政 报告

抄送: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省纪委监察厅第四派驻纪检组。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人事处 2012年1月10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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