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人为本是企业成功的首要因素。为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招聘和录用政策
第二条
企业招聘录用原则:精心组织策划,全面科学考核,善于发现人才,严格择优录用,宁缺勿滥。
第三条
企业不定期成批招聘录用,不零星招聘,以利于职前培训。录用外地人员须经当地劳动人事机关同意。
第三章
招聘申请
第四条
各部门、下级企业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员工招聘需求,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提交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
行政人事部为企业负责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依据各部门招聘申请汇总情况,提出企业招聘计划,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行政人事部在编制招聘计划时,须优先从企业内部选择调配人才。
第四章
招聘方式和挑选
第七条
企业招聘方式有:
(1)通过新闻媒介(报纸、网络)发布招聘信息; (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设摊招聘; (3)从各类人才库系统中检索; (4)大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推荐; (5)在职员工介绍; (6)管理顾问企业介绍; (7)业务往来客户介绍;
(8)通过人才中介企业(猎头公司)寻找; (9)与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培养; (10)离职员工复职; (11)其他。
第八条
招聘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职责和学历、经历、技能、年龄等要求。有应聘意向者填写求职申请表。
第九条
员工的挑选:
企业成立招聘组负责对人员的筛选,至少由3人组成,分别来自人事、用人部门、企业领导或聘请外部人力资源专家。
(1)初选。行政人事部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挑选初步合格者,寄发面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
(2)面试。招聘组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填写面试记录表;有必要时,可对其进行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定、个案研究,以及外语能力的测试。
(3)录用。招聘组对所有复试者作出评价,提出录用或不录用意见,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发送体检通知及录用通知书。对不录用者,最好电函通知,并致谢。
第十条
了解应聘者的一般期望因素: (1)较高的待遇与福利; (2)便捷的工作地点; (3)优雅的工作环境; (4)企业声望;
(5)行业的发展性和前景; (6)良好的人际关系和雇佣关系; (7)开明的领导;
(8)具挑战性,或其喜爱的工作; (9)快捷的晋升机会;
(10)面试已给应聘者良好的形象; (11)国内或国外培训、进修机会; (12)企业正规,规章制度完备。 第十一条
面试注意事项: (1)安排好适当时间;
(2)安排安静、雅洁、舒适的场所; (3)主持者事先熟悉招聘要求; (4)与应聘者的对话应明确主题; (5)要分配充分的面试时间; (6)营造坦诚、轻松、融洽的气氛; (7)随时记录面试重要事项; (8)注意控制时间及场面; (9)列出重要发问问题;
(10)核实应聘者填写事项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
面试提问的要点: (1)请其简述家庭背景; (2)陈述过去的经历; (3)应征本职位的动机; (4)在校喜欢的科目; (5)请剖析自己的优缺点;
(6)陈述自己喜欢向别人谈及的往事; (7)请分析所投入行业之现状与未来展望; (8)请设想如果有机会,将重新选择什么行业; (9)请其自述加盟企业将做出什么贡献; (10)请其界定成功与失败之含义; (11)询问其喜欢哪类领导;
(12)询问业余爱好、休闲活动、书籍; (13)询问其待遇要求; (14)询问其人生目标及安排。
第十三条
涉及录用、面试须澄清的事项: (1)待遇和福利; (2)录用条件;
(3)是否愿意调换工作岗位、地点; (4)出差问题; (5)报到日前;
(6)能接受录用答复得期限; (7)其他特殊要求(如安排住宿之类)。
第五章 录用
第十四条
发录用通知书时,附注明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
应聘者录用后,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六条
应聘者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按时报到,可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第六章 报到
第十七条
新入职员工携录用通知书、劳动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到行政人事部注册报到。报到事项有: (1)签订试用合同;
(2)签订遵守规章和保护企业秘密、知识产权承诺和连带责任保证书; (3)申领考勤卡和员工手册; (4)申领办公用品和其他用品; (5)填写员工登记表入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解释、补充,经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