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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2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03:00: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卫生监督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计划 2011年上半年,我所在县委、县政府、卫生局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活动,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有效维护了全市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医疗市场的安全稳定,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日常卫生许可监督

截止至7月份,共计出动监督员980人次,车辆420车次,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404份;共受理新、改、扩建的餐饮预防性卫生审查186家、公共卫生许可100家.监督许可发放餐饮服务卫生许可167家,不予许可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19家,年审餐饮卫生许可证198家,通过审查发放公共卫生许可证100家,餐饮服务及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发放1889张,通过了餐饮卫生许可证的年审191家,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名称(法人)变更9家

二、食品卫生监督

(一)餐饮单位专项整治

1、与全县701家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餐饮服务单位安全承诺书》,落实餐饮单位做好采购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强化负责人管理意识。

2、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开展拉网式的调查摸底工作,要求32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和备案登记,并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管理做到“五专”: 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人保存,做好相关记录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公示。第一阶段主要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进行《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和监督检查,发现使用索证索票不完整的食品添加剂一律现场销毁共10公斤,现场行政处罚(警告)21家。主要表现在大型餐饮单位超范围使用(如蛋糕色素);熟食卤味(香精)、小吃店、面制品(油条、馒头、炸粿)添加明矾、甜蜜素、糖精钠等超范围超量使用。经过严

厉打击后如今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已得到规范使用。

3、出动执法人员3200多人次,检查大、中、小型餐饮单位 701家,强化措施严防“问题奶粉”、“地沟油”、“毒筷子”、“罗丹明”、“硼砂”和含塑化剂食品、瘦肉精肉品等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4、帮助指导701家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饮废弃物管理制度”并做好废弃油脂去向登记。对未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台账及未进行索证索票的103家餐饮单位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对25家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给予警告。

5、结合卫生县城迎检工作,深入开展打击无证经营行为。采用分组分片的形式对城区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检查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无证并未按办证通知及时申办的给予立案查处12家(其中取缔1家),已履行处罚金额1万元,取缔1家,使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6、按照餐饮服务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对城区范围内的701家监管对象进行逐一指导,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纠正了100多家餐饮单位厨房内食品及食品原料随意堆放行为和对“三防”或消毒设施进行了更新维护。

7、认真开展餐饮具及食品的检测检验,净化餐饮消费市场。共抽检餐饮具 966份,合格852份,合格率88.1%,近期我所购置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抽检各类食用油41份、食品(面条、水饺皮、牛肉和肉制品、米粿、油条等)94 份,检测指标均阴性。

8、完善生猪产品准入制度,指导、督促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使用生猪产品的单位必须在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定点屠宰场采购,严格索证、验货、建立台账制度;对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场屠宰生产加工的肉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制品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场,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9、加强对现有2家的集中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每月向餐饮服务单位出示合格的餐饮具检测报

告。经监督抽检1次2家均合格。其中一家场所不规范已在整改中。

10、在文明县城迎检工作中,出动人员300人次,车辆120车次,分片落实,顺利通过验收。

11、依照泉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未设住宿星级以下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德化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德化县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对餐饮业300平方以上8家(非个体)单位进行培训,并按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已通过上级的检查。

(二)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与自备水

1、全县中、小学食堂34家(城区8家,许可8家;乡镇26家,有20家以热菜为主,取得许可2家);托幼机构食堂43家(其中乡镇3家),许可24家。

2、学校自备水6家,已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正在整改中。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上半年开展了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专项整治:检查6家,4家有中央空调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消毒记录不全面,未定期消毒,责令改正3家;游泳场馆专项整治:检查2家游泳池,池水检测合格,提出强化管理意见;加大对美容美发业的无证查处:上半年共出动245人次,检查102家,查处5家理发店,罚款2500元,责令立即改正7家,开出意见书102份。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确定其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并按县政府下达的创建国家级文明县城的有关要求做好迎检工作。

四、医政和传染病卫生监督:

上半年我局牵头联合药监、计生、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我科室开展了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检查94家,城区两镇诊所普遍存在交接医疗废弃物超时的情况,发出监督意见书94份;开展医学美容专项整治,主要对象为美容养生会所(馆),检查8家,查处1家,罚款1500元,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和各乡镇卫生院和中小学校传染病日常监督:

截止至7月份,日常监督检查共计355次,专项检查18

次,检查城区94个单位医疗机构,乡镇205个机构(卫生所和学校),查获无证行医1个单位,取缔1个单位,未经许可开展终止人工妊娠手术的1个单位,上半年共罚款1.45万元,涉案人员2人,责令立即改正16个单位。

五、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 (一)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德化县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县成立德化县《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德卫函[2011]9号文件“关于开展德化县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于4月下旬开始开展了德化县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本次宣传周活动,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⑴利用有线电视在新闻前播放宣传标语和标题新闻。从4月25日至5月1日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文件下发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标语和标题新闻。同时在县有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进行了报道。

⑵在街头的显眼位置挂宣传标语10幅。

⑶县卫生局、总工会、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等单位,在瓷都广场,开展开展主题为“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的宣传咨询活动,接受现场咨询的有30多人次。并利用职业卫生检查组织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县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厂区发放各种宣传单进行宣传。共出动人员16人次,车辆16辆次,分发法律法规及劳动卫生知识各类宣传资料2500多份。

整个宣传周宣传过程中,主办单位县安委会和县卫生局、县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重视,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狠抓落实,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但由于各个部门的人力都存在不足,无法全面深入到各个企业进行宣传。各相关部门接下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开

展了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劳动卫生知识工作。

(二)认真开展以涉尘作业用人单位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抽调了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于2011年3月组织开展的粉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做法: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措施到位。二是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三是监督与指导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四是加大监督力度,认真查处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逐步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62家陶瓷生产企业和1家非金属材料加工企业,占总数245家的25.7%,存在粉尘危害的53家,占总数的92家的57.6%。62家陶瓷企业中,生产日用陶瓷的15家,占24.19%,生产工艺陶瓷的44家,占70.97%,两者均生产的3家,占4.84%。日用陶瓷生产企业100%存在粉尘危害,其中有喷釉工艺的占46.67%(7/15),有刷坯岗位的占33.33%(5/15),磨瓷岗位的占53.33%。44家工艺陶瓷生产企业存在粉尘危害的34家,占77.27%,其中16家有喷釉工艺,占47.06%,7家有喷色工艺,占20.59%,5家有磨瓷岗位,占14.71%。本次检查还对32家存在粉尘危害的企业进行了粉尘作业场所总尘浓度监测,共监测36个作业点,合格27个点,合格率75.00%,其中磨瓷7个点,合格3个点,合格率42.86%;喷釉喷色9个点,合格8个点,合格率88.89%;刷坯7个点,合格3个点,合格率42.86%;制模及其它13个点,合格12个点,合格率92.31%。连同2010年监测的21家63个点,近两年来共对53家存在粉尘危害的企业监测了99个作业点,合格76个点,合格率为76.77%。

上半年,有一家企业的10名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人接受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出职业禁忌3人,占30%,均为可疑尘肺。另有5家企业与县疾控中心联系,等待职业健康检查。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三)认真开展放射卫生监管和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工

作。

我县共有9家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项目,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5家,今年一月份,我所结合2010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进行调查和检查,针对县级医疗机构能按要求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并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五所开展放射诊疗项目的乡镇卫生院由于条件简陋,防护设施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县卫生局邀请上级技部门和相关设备供应商现场指导和商讨,在很短的时间内落实了各项防护设施和各项制度,做好各项记录等。经上级放射监测机构检测后,所有开展放射诊疗的乡镇卫生院均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目前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9家,放射人员证23本。

(四)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划与管理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我县唯一一家取得资质职业健康检查技术服务机构,目前已依法按规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目前正在考虑县医院和县中医院申请职业健康检查资质。以缓解职业健康检查的紧张局面。

(五)开展职业病危害企业职业病危害预警监测工作

按照“泉卫法监[2010]90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德卫[2011]128号文件”下发了《德化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职业病危害预警监测工作方案》指定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室的人员负责监测过程的监督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科的监测人员负责监测工作。按规定开展基本情况调查和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并确定了3家省级、5家市级和5家县级预警监测企业,要求监督覆盖率达100%,监测率达80%以上,在岗期间健康体检率达50%以上。

六、下阶段工作计划

1、我所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社区活动。

2、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主要针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按照整治情况确定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建立餐饮单位监管长效机制。

3根据餐饮消费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工作重点任务、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对餐饮单

位、学校食堂和肉丸加工店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工作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食用油现场检测,严防“地沟油”进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

5、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和监测工作,杜绝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反弹现象发生。

6、按照创建卫生县城各项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着重对主干道小餐饮单位的整改整顿。

7、加强做好未设住宿星级以下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的各项指标。

8、继续开展粉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继续组织人员开展涉尘作业企业的监督监测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9、认真开展放射诊疗单位和监督检查,完成放射诊疗机构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10、认真开展预警监测工作。严格按照预警方案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监测工作。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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