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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员量化考核制度
一.合格部员的标准
1.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主动地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2.具有一定的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
3.主动与部长、副部长沟通交流,及时表达对活动和组织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向其他成员请教,主动学习和熟悉各项工作技能。
5.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得失与成败,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二.考核组成
考核由各部部长与副部长共同进行。考核分为例会考核和活动考核两个部分,每项考核满分10分,每月每位部员有5分的基础分,采用分数评定,低于5分者视为不合格者。总分由两项考核得分相加后取平均得出。
三.例会考核
1.例会中能提出建设性意见者,加1分/次。
2.无故旷会者,扣2分/次。学生会大会中旷会者,扣3分/次。
3.无故迟到、早退者,视为半次旷会,扣1分/次。学生会大会中无故迟到(秘书处点名结束后)、早退(主持人宣布结束前)者,扣2分/次。
4.例会过程中扰乱会场秩序并被给予点名批评者,扣1分/次。
5.违反例会的有关规定者,视情节严重扣1~2分/次。
6.未尽事宜,可由各部视具体情况增减0.5~2分。
四.活动考核
1.
2.
3.
4.
5.
6.
7.活动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加0.5~1分/次。 对活动提出创造性意见,得以实施后证明效果出色者,加1~2分/次。 在活动中得到老师、主席团或部长表扬者,加0.5~2分/次。 及时进行活动总结,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者,加1~2分/次。 活动中没有履行相应职责,视情节严重扣2~4分/次。 活动中有违反学生会相关规定者,视情节严重扣2~4分/次。 未尽事宜,可由各部视具体情况增减0.5~2分。
五.考核结果
1.例会考核或活动考核不合格者,将给予会内警告并在例会上通报批评。
2.一学期两次及两次以上考核不合格者,将视为本学期不合格,予以解聘。
3.所有考核记入期末考核中,将以此为基础评选出学生会优秀部员,如有必要,进行相应人事变动。
备注:各部应于每月月末将考核结果上交至秘书处,秘书处监督制度实施并有权对
量化考核结果表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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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