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捧乍中学2012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考核推评领导小组
为保质保量完成我校2012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或初评工作,根据兴市人社通(2012)45号、兴市教政(2012)36号文件及黔人通(2007)8
6、8
7、8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成立《兴义市捧乍中学2012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核推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2012年教师的职评推荐工作。
组长:蔡刚
副组长:金宝明
成员:陈光兴、熊章勇、汪焱、李佰林、颜学华、张仕启、孙兰辉、陈永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由汪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齐整理及送评工作。
兴义市捧乍中学
2012年7月21日
兴义市捧乍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量化考核量化方案
一、总则
1、根据兴市人社通(2012)45号、兴市教政(2012)36号文件精神要求,坚持个人申报、空岗推评、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2、参评人员要求
参评人员必需符合兴市人社通(2012)45号、兴市教政(2012)36号文件、黔人通(2007)8
6、8
7、88号文件要求。
3、以下所有量化考核没有明确时间段的均指任现职以来的时间,任职年限以年度和专业技术考核表为准。
4、所有获得奖项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取得同级职务以后的),如任现职考核表(本科为1+3以上,专科为1+4以上)。
5、申请人的量化分数的确定:由本人对照《细则》,在《得分表》中按秩序自己评分,然后由两个以上申报人交换审查签字认可,交学校职评推荐领导小组确认,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核分数相同无法排序的,由学校职评推荐领导小组讨论表决确定次第。
6、本《细则》的酝酿、修改、通过:由《兴义市捧乍中学2012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核推评领导小组》及全体申报教师,围绕《细则》提出的量化项,充分讨论,所有对量化项的修改、补充及确定(每位参会人员限提出不超过两点或两处的修改或补充意见交会议讨论通过),均须由《职务晋升考核推评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全体申报教师三分之二以上签字确认通过后形成。
二、量化标准
(一)思想政治(任现职以来)
1、年度或专技考核(以考核表为准且只计一样),每获得一年优秀的计1.5分,合格1分(转评前的同级职称职务时间减半计分)。
2、党委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十佳”园丁等综合性荣誉称号,按国、省、州、市、镇级,分别计
6、
5、
4、
3、2分。
3、教育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团员)等称号):按国、省、州、市、镇级,分别计
5、
4、
3、
2、1分。
4、任现职以来,教育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荣誉证书,按国、省、州、市、镇级,分别计
5、
4、
3、
2、1分。
5、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同一奖项多次获奖(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年度的),只以最高一个档次赋分;同一人在不同学年度多次获奖,进行重复赋分,累计计算。
(二)学历、资历
1、学历:博士计8分,硕士计7分,本科计6分、专科计5分、中专计4分、中专以下计3分。
2、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镇级骨干,分别计
5、
4、
3、
2、1分(满分5分)。
3、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骨干培训对象,分别计
4、
3、
2、1分(以结业证书为准,可累积计分,满分为4分)。
4、教龄:按实际任教时间每年计0.6分(0.05分/月)。
(三)教育教学(任现职以来)
1、教学竞赛:
(1)镇级:
一、
二、
三、优秀等次奖,分别计1.5、1.
2、0.8、0.4分。
(2)市级:
一、
二、
三、优秀等次奖,分别计2.4、1.
8、1.2、0.8分。
(3)州级:
一、
二、
三、优秀等次奖,分别计3.2、2.
4、1.6、1.0分。
(4)省级:
一、
二、
三、优秀等次奖,分别计4.0、3.5、
3、2.5分。
(5)国家级:
一、
二、
三、优秀等次奖,分别计
6、
5、4.5、4分。
教师参加的其他竞赛如书法、音乐、体育、演讲比赛等按以上标准的二分之一相应计分,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分。以上项目同年度多层次奖的,取最高级别计分,不同年度可累积计分。
2、辅导竞赛:
教师指导同级以下教师或学生,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国际、国家、省、州、市级奖,分别计
5、
4、
3、
2、1分。
3、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成绩明显,圆满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计10分。
(四)教研、科研(任现职以来)
1、科研成果
参加由政府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举行的教育科研成果(含科技进步、创新专利)评奖活动并颁发证书的,主要承担者国家级5分,省级4分,州级3分,市级2分,次要承担者按二分之一计分。同一课题只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同课题累积计算。(成果界定:以证书为准。)
2、教研论文和专著
(1)发表的论文
凡在国、省、州、市级学术期刊或市级期刊上(同时具备国际或国内统一刊号ISSN或CN等)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分别计
5、
4、
3、2分。
(2)论文获奖(包括教学课件、课堂设计、教具制作或软件等)
国家级:
一、
二、
三、优秀等级奖,分别计
4、
3、
2、1分;
省级:
一、
二、
三、优秀等级奖,分别计3.2、2.
4、1.6、0.8分;
州级:
一、
二、
三、优秀等级奖,分别计2.4、1.
8、1.2、0.6分;
市级:
一、
二、
三、优秀等级奖,分别计1.6、1.
2、0.8、0.4分。
3、其他:在由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中,获得与上述计分项目以外证件的(不含各种会议代表证),按国、省、州、市、镇级,分别计
5、
4、
3、
2、1分。
4、考勤(基础分10分)。事假一节扣0.05分,一天扣0.2分(本人结婚、本人父母岳母及公婆丧事假不扣,假期为5天,超过5天经学校批准的按事假处理,为经学校批准的按旷工处理)。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节扣0.2分。时间从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30日。扣完为止。
(五)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当年职称评定: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在申报过程中能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查处的。
4、不符合其他规定要求的。
三、说明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兴义市捧乍中学职称考核推评领导小组,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认可人签字:
捧乍中学职称考评推评考核领导小组
201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