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党支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6:35: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绪 言

中共浙江温州城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战斗堡垒,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对公司发展起着保证、促进和监督、协调作用。为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我公司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六”大文件精神及省、市、区、建设局党委有关文件要求和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汇编。

入 党 誓 词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 员 义 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发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它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形式。党员大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委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提供党员政审和鉴定材料。

(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和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领导和支持本部门群众组织的工作。 党支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一)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安排党支部日常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

(二)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与党员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协调部门内的党政关系,保证本部门业务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协助支部领导落实支部各项制度;安排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内统计和收缴党费工作;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宣传委员: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建议,组织、安排党课学习,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技术、文化知识。

纪律检查委员:提出党风、党纪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党员遵纪和违纪情况,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并及时向支部和纪检部门汇报;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案件;考察了解受处分的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 群众工作委员:听取和反映群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协助群众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公司党支部工作原则

党支部的工作着力点要放在“服务、促进、引导、保证”上,处理好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和公司自主经营之间的关系,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

一、围绕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和公司实际,加强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企业员工的方针。

二、把保证和促进企业改革、转换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监督企业守法经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作为公司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三、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促进企业发展和改进企业管理结合起来,积极为企业培养和推荐优秀管理及技术人才,配合公司建立一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主动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尊重公司的自主经营权,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为企业发展出谋献策,支持企业在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允许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从公司实际出发,切实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健全党组织生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党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利益。

四、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活动,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发展。

五、发挥好上级党(工)委与公司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使上级党(工)委及时掌握党员情况,让党员及时了解上级党(工)委的工作要求。

六、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七、协调公司股东与职工群众的关系,支持原则,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八、主动加强与企业所在地街道、社区党工委的沟通联系,促进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九、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建设有企业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

十一、负责实施对企业党员的监督,执行党的纪律,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对违反党章有关规定的党员进行处理。

二、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集体领导原则

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党支部报告。在委员会里,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要共同维护党支部班子的团结,形成党支部班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成员分工原则

党支部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在公司中的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

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

(一)对上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对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定公司党建计划,确定党建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四)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宜。

(五)确定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听取其对分管工作的报告和总结,并对其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作出相应的决议,以及检查、指导和监督其实施。

(六)审定本党支部的重要制度,协助企业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四、保密原则

支部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凡党内讨论的问题,并明确必须保密的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问题,必须保守党的机密,不得随便外传,否则视为违反党的纪律。

党内选举制度

一、公司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必须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

二、党的支部委员会改选换届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其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本届支部委员会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三)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选举支部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产生。

(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必须在党内广泛开展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使党员明确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和意义,明确选举规定,珍惜和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的产生,必须发动党员,由党员自下而上酝酿提名,自上而下协商,最后集中多数党员的意志产生。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上报区建设局党委审批。经过上级批准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4/5时,会议有效,对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再进行酝酿讨论,党员有权利对某些候选人的情况提出质询,党组织应作出解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志可以更换候选人,当大家意见统一后,则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支部委员。当选的支部委员的票数应超过支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支部正副书记的产生,应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分别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并上报上一级党委批准。

(三)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后,要做好分工,制定工作、会议、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各自的工作走上正轨。

四、在选举中,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履行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党员必须从党的事业出发,正确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党的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进行派别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追查选票、虚报选票以及打击报复等违反党章的行为。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轻者要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要级予党纪处分。如果发现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委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及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决定。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科研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带头参加改革和经济建设,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小组推荐,经支委会讨论审定。共青团员和28岁以下的青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征求企业团组织的意见。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地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每半年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三)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区建设局党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的教育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报区建设局党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

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经上级党委会讨论审批,并下发转正批复,党支部要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组织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四、组织落实

(一)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支部组织委员要努力做好和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三)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四)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支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双争双评”考评内容,以此增强党员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的责任心。

(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三个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并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

(三)会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党员要从党的事业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发表意见,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支委会尤其是支部书记要坚决带头贯彻,认真实施,并于下次党员大会上报告。

二、支部委员会议

(一)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自身的建设;进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众组织的工作;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以及监督保证经济、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二)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组织实施意见;

2、支部年、季、月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对生产、经营、行政工作的保证、监督措施;

4、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措施;

5、党员、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以及针对性开展工作的措施;

6、群众组织工作的问题;

7、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以及本支部需要讨论的问题。

(三)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议题,就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各委员准备意见可提出方案,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

(四)支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制度,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上遇到重要意见分歧时,不要匆忙作决定,应当通过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再作决定。

(五)决议之后,要按照分工负责的精神,支委分头组织落实,支部书记负责全面的检查督促,并按制度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或增减。

(二)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知识;

2、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3、检查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向支委反映党员、职工的要求以及关心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4、协助支部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及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的汇报,并及时向支部汇报。

组织党小组的党员积极贯彻支部的决议,发挥党员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党课

上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

(一)党课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要求进行安排。当前,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的教育,以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党课教育内容由上级党委统一安排。

(四)支部应根据党(工)委的安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五)为了提高党课的质量,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讨论,如中心发言,专题讨论、演讲以及作业、测验、知识竞赛等形式,帮助党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五、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二次,由公司支部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组织生活会前,支部应召集党小组长开会,分析党员队伍的状况,做到解决问题心中有数,同时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组织生活会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同时,就党员之间、党员同领导之间、党员同群众之间的问题进行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

(五)在组织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但不能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六)组织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或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制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向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六、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

(二)考核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每季度一次。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可离开。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

(三)要加强对组织生活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组织生活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四)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组织生活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五)支部每委度要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党内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上党级的有关文件。

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支委会要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监督。

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能否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严格按制度办事。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四)能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重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五)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保证党员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坚持和发扬求真务实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六)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在干部选拨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推荐、任用干部。

(七)能否廉洁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监督的主要办法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年终要总结和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及时向党员公布,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支部要建立对党员的戒勉谈话制度。

(二)按时召开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后要将会议原始记录和整改措施报上级党组织,并认真整改。

(三)支委会在换届选举前和年终总结时要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四)通过多种渠道,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支委会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活动。每一位党员都有1-2个联系对象,联系的重点对象为:为入党积极分子、困难职工、帮教对象等。联系的内容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职工意见和要求。

二、党员必须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念,积极做群众工作,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在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的形象,帮助群众提高觉悟,坚定地走党所指引的道路;有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党支部活动日制度

党组织的活动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开展。在活动形式上要体现非公有制企业特点,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务实、新颖”的原则,把党组织的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在活动时间上,坚持班上与班下相结合,除了必须集中的重要活动外,尽可能少占或不占用生产经营时间,多利用空隙时间、节假日和企业停工停产时间开展活动;在活动经费上,采取企业出一点、党费下拨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在活动内容上,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坚持与生产经营相结合,把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与企业文化活动、管理活动和党员牵头组织的技术攻关、产品销售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对市场经济理论、岗位技能、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的学习,开展“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一、每月 26日(公历)为本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党员应当自觉参加。

二、党员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党支部请假。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批评教育,连续六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作为不合格党员,以自行脱党论处。

三、党员活动以上党课,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研究自身建设问题和本单位有关事项,布置工作任务,组织党员义务劳动,访贫问苦等为内容。每次活动内容由支委会安排或由全体党员讨论决定。

四、党员参加活动要签到,党支部确定专人做好活动情况记录。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支部每年一次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评议结合党内外测评,在党内民主测评与党外职工代表测评的基础上,再进行党内评议。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支部要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己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公司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

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公司党组织的活动。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区建设局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执行。党支部按规定将党费上交区建设局党委。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单位的业务和中心工作,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制定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实施。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干部职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形势任务教育;理想、道德、纪律、民主和法制教育,帮助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职工队伍。

思想政治工作要以理顺情诸、平衡心理、改善关系、增强内聚力、战斗力为目的,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与开展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法纪规范教育相结合、坚持表扬与批评相结合、以表扬为主的原则,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上下功夫。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渗透力,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