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为环境保护保驾护航
洪福
法,如巍然青山的庄严,若古老长城的磅礴,似苍茫大地的肃穆。从古至今,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法治。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繁荣富强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标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里程碑,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环境保护工作在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下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梦回往昔,我们的家园,一片片的青山绿水,一习习散蔓花香,微风吹绿柳,荷叶伴新心,细雨朱露梧桐岸,轻轻地吸一口空气,醉了心间。可是而今,我们的环境,一滩滩的恶臭污水,一股股浓烟废气,漫天地雾霾,大风起兮尘飞扬,不经意呼吸一口,闷了心肺。两幅场景是这样的不相同,不和谐。所以,我们迫切需要,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下,将法治融入环保工作,改变如今的这个状态。
而保护环境要依靠法治来保驾护航,首先我认为是要保证法制的核心——公正。《黄帝经·经法·君正》说道:“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这是说,法律以公正为最高价值,统治者秉公执法、依法从政就可使国家大治,否则就会使国家大乱。公正是法治的核心,也是我们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的准则,要做到一视同仁,不能徇私枉法,不能执法不公。 古时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借鉴古法之理念,环保工作在法治下,亦须公正,这不仅仅是说说而已,领导干部要落实在实际上。在做环保事业时,监测内容要按照国家法定标准,对于环境监测数据不能欺上瞒下,不能篡改数据,不能强迫下属更改数据;执法过程遵守相关法律,毅然需要干部职工不能迫于上级威压,不能徇私情,要公平公正;面对出现的困难及时反馈和解决,为百姓掌好权、用好权。过去在司法实践中,不乏权力过度干预司法的先例,“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的质问时常可闻。这样造成执法不公,行政干预,导致法不可信,法不可施。所以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让社会生态环境处于公平的体系。
其次,保护环境要依靠法治来保驾护航,我认为是要在保护境时要心有法治,要从本心出发。想起康德的一句话:“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所以习主席也强调:“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民的内心里。”因此只有从本心出发的法治,才能真正的去实践环保。
目前的生态环境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和我们心中没有环保法治观念有关。例如县乡一级的生态问题主要是:企业构成不合理,农药化肥不减量,秸秆粪便不利用;污水预先无处理,河道淤塞无人清,生活垃圾无人管。而对于其中水环境的污染,就是因为心中没有环保的法治意识,就像对于环境水质,很多人抱着“涨水冲走了不污染自己”的心理,造成河道水质严重恶化;对于环境大气,企业抱着侥幸心理排放,农民抱着“烟子一会就吹走了”的心态„„都没有从本心出发,没有从心里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没有从心里保卫我们的家园。公众的环境意识还处在较为初级的层次,环保问题不同于其他问题,不仅需要每个人关注自己周边的环境,更要通过个体的行动和付出为公众谋福利。监测人员、执法人员要从本心出发,把环保的责任大旗担当起来,确保环保的质量,发现问题不可拍,可怕的是发现问题而掩盖问题,不去解决问题。当我们人人都把环境放在心间,把法治装在心里,环境意识才有可能从口头变为行动,从被动走向自觉。
最后,保护环境要贯彻法治,重点要落实《新环保法》。过去这些年来有两大势头随着经济发展而增长得很快:一是领导者个人的决策指挥权力很大,一些地方或部门领导人仅凭个人意愿就拆除古迹扩建城区、毁掉良田修房屋、牺牲环境搞经济,造成自然资产的巨大浪费。二是各种大小资本的开拓能量很大,超越法律法规边界使用环境容量和生态资源,造成的污染和破坏触目惊心。
《新环保法》颁布以来对环境问题做了很大的贡献,让环保工作有了方向和支柱,解决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新环保法》确定了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强化了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赋予环保部门更大的执法权、明确了构建环境保护大格局的要求、对党政领导和环保监管者提出了约束性要求。《新环保法》增加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权利与义务,调整了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提出和完善了生态补偿、排污许可证、联防联控、公众参与、按日处罚等制度,对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和引领规范作用。 但是《新环保法》在落实的过程中也是阻力重重,所以依法治国对于环保问题,我们必须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的相关内容。苏轼曾说过:“有法不行,与无法同”,有一部好的法律,我们如果不好好贯彻,那就与没有法律一样。莎士比亚也说过:“我不能把法律当作吓鸟用的稻草人,让它安然不动地矗立在那边,鸟儿们见惯以后在它顶上栖息而不再对它害怕。”落实《新环保法》,让它不像稻草人只会吓唬没有武器,要让每一位人民,敬畏《新环保法》,落实《新环保法》,建立重大决策的程序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追究机制,对于官员在任的时候,就需要考虑决策可能产生的后果,防止不科学的决策给社会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让《新环保法》成为有牙齿的法律。
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首先是法治的中国;一个充满绿色气息的社会,则需要法治的环保。法律,像指挥官那双充满活力的手,指挥着社会这个巨大的乐队,奏出安定与和谐的音符;而环保事业是维持家园的使者,保卫生态环境,谱写一片青山和绿水的未来。对于环保工作,我想总是挂在嘴上不如记在心里,记在心里不如扛在肩上。只要人人都肩负起保护环境的义务,我坚信未来的生态环境会更加美好。
忽记起一首自己以前写的诗:
当白天太阳冉冉升起
当黑夜星辰悄然漫天
当我们一步步走向每一条河流、每一座高山 曾经,青山绿水就在我们跋涉的脚下 而今,废水臭气伴着我们行走的步伐 难道我们愿意就这样被污浊环绕? 难道我们能眼看曾经的美好不再复回? 向着一切污染环境的事物斗争吧 环保——就是守卫我们自己的家园 法治——就是我们守卫家园的武器
虽然我一人很渺小
只是法治江河中那一朵环保的浪花
但当每一位环保工作者 都变成最平凡的你、我、他
平如水,心有法 人人环保,处处环保
环保的未来 我们就已经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