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工作时间

发布时间:2020-03-03 16:57: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在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我国主要存在3中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制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根据2008年《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目前职工的法定工作时间具体是: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将工作日与计薪天数进行了区分,法定节假日虽然不是工作日,但是算作计薪天数,因此,目前的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但月工作日为20.83天。因此,根据新的折算方法,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均以月计薪天数作为除数,而不是月工作日。

Q:“做六休一”,合法吗?

A:根据《劳动法》和《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也就是说,法律并不强制用人单位每周必须安排两个休息日,“做六休一”是可以的。但是“做六休一”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的限制:(1)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2)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Q:每日工作8小时,包含午休和用餐时间吗?

A:所谓午休用餐时间,其实是劳动法上所称的“工作日的间歇时间”,指的是在工作过程中给予劳动者的必要的休息和用餐时间。一般来说,实行一班制或两班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间歇时间应当在职工开始工作以后4小时左右开始,间歇时间供劳动者用餐和休息,通常为一至两个小时,但最少不应少于半个小时。

至于午休时间是否计入8小时工作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午休时间计算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但是,对于未将午休时间计算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午休时间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应由劳动者自行支配,企业应避免安排工作和随意占用。、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而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即8小时(或40小时),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根据1997年《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举例,某企业经审批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总工时应为508小时/季,注:根据2008年新的折算办法,总工时应为62.5天*8小时=500时/季)。若职工在该季的第

一、二月份刚好完成了508小时的工作,第三个月整月休息。该企业这样做应视为合法且没有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确实由于工作性质特殊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二是,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未经审批的,用人单位不能擅自决定或与劳动者约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1、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列劳动者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亦工亦农或由于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乡镇企业的职工等。另外,对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也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

2、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程序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除了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情形,还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和获得批准。各地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申请和审批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指引,企业HR可以根据当地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对于这种打破常规的工作时间安排,一定要取得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并且注意劳逸结合,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三、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劳动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一样,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确实由于工作性质特殊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二是,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未经审批的,用人单位不能擅自决定或与劳动者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对下列劳动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

(2)

(3) 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的职工。

2、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程序

用人单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程序与本节前述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申请程序一样。但这里HR需要注意例外情形,有些地区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无需通过审批。

 不定时工作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工作时间不固定,何时工作一律由员工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企业以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来考核工作量。因此,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时的员工,不能再以标准工时的管理制度要求员工打卡、记考勤,更不能以员工未记考勤为由而按照旷工作出违纪处理。

 Q: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作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有关加班加点的规定

加班加点,即《劳动法》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或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加班一般是指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进行工作,一般以天数作为计算单位。加点则是指在法定的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1、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

(1) 加点

加点,即在工作日8小时以外的加班。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延时加班,但不能随意延长。《劳动法》规定,一般每日延长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企业安排员工延时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报酬。

但是下列情况下的加班加点,则不受上述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第一,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

紧急处理的;

第二,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

时抢修的;

第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休息日加班

休息日加班,即安排员工在休息日进行工作。员工的休息日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具体确定,不一定是周六周日,有可能是一周的某一天,或者某两天。

企业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报酬;

(3) 法定节假日加班

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企业安排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报酬。

2、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

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即8小时(或40小时),但如果计算周期内劳动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则超过部分应视为延时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工资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在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由于工作时间是综合计算,因此不存在休息日加班的问题。但是,员工仍然享受法定节假日,如果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视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加班

不定时工作制下,员工可以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不存在加班的问题。但是,就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是否视为加班,各地规定不太一致。实践中,大部分地区规定,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不视为加班。但个别地区有不同的规定。

医务室工作时间

国家规定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报告

工作时间证明

厨房工作时间

民政局工作时间

保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调整

挡车工工作时间

五脏六腑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