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飞剑潭中学“师徒结对”制度
一 对象
1 参加教学工作未满五年的教师,原则上均是被带对象,个别五年以上的教师经学校研究也可指定成为被带对象。
2 经上级教育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中、高级教师在学科教学、教学科研方面有一定成效的初级教师,经教研组和学校认定,可成为指导教师。
二 方式
1 新教师主动求师或由教研组提出建议,各教研组将教学结对名单报学校审定。
2 原则上采取“一带一”的方式,特别优秀的指导教师可以“一带二”。
3 教学结对关系经审定后,学校将予以公布,并签定师徒协议。如因教学岗位发生变化,可重新建立结对关系。
三 要求
1 指导教师对帮带对象首先要做全面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指导计划。计划中应包含培养目标、提高新教师教育、教研能力的阶段性措施。
2 指导教师听新教师的课,每期不少于8节,每少1节扣币2元。平常要加强教学指导,包括钻研大纲、考纲、教材、组织教材、备课、上课、教学预见等,指导期限不少于2年。 3 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教师教学教育新理念的发挥,不拘泥于传统,鼓励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并指导新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
4 原则上要求新教师在见习期内要听指导教师的每一节新课,以后可逐年减少。每学年上一至二次调研课。
5 新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要主动多向指导教师请教。超周备课,备课教案要给指导教师签审,并能根据指导教师要求做出修改,课后及时小结,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努力更新知识结构,在加强专业学习的同时,注意学科渗透,使自己成为复合型人才。
四结果认定
1 新教师经两年以上的指导,通过教研组、学生反馈,由学校认定是否达到学校教师任课要求。如果认定已经达到,由学校发给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证书”,作为晋级、评职、聘职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2 指导教师每指导一位新教师,学校每期给津贴50元。
3 新教师晋级时,指导教师要写出评价意见。
4 学校教科处建立新教师业务档案,对新老教师结对进行跟踪服务和指导,采取不定期听课、检查业务学习笔记、举行新教师业务比武等方法,了解和掌握新教师的发展。
5 对不尽职的指导教师,新教师可以提出更换;对不求进取的新教师,指导教师也可提出解除师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