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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25号

发布时间:2020-03-02 21:39: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从发〔2007〕25号

关于印发《从化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党工委和办事处,市直局以上单位,驻从化有关单位:

现将《从化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从化市委 从化市人民政府

2007年11月29日

— 1 —

从化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下简称“创优”)工作,按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 (以下简称“创优”标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创优”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创优”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指导思想和目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积极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全面改善我市旅游大环境,提升旅游业发展整体水平,着力打造高端商务游、乡村风情游、休闲生态游和温泉养生游四大系列的特色旅游产品,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转变,把从化建设成为珠三角、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生态旅游胜地。力争用三年时间创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指导原则:

(一)市场导向,对标发展。充分发挥我市特色旅游资源优势,以市场和游客为导向,按照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检查标准、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的标准、全国工业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评审标准、国家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的标准、中国温泉之都的申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倾力打造温泉养生文化、乡村生态休闲 — 2 — 文化、体育旅游时尚运动文化三大文化旅游品牌,积极开发面向市场的精品旅游线路,努力打造叫响广东、全国甚至世界的知名旅游品牌。

(二)以创促建,整体提升。通过“创优”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塑造城市旅游形象,提高市民对旅游的认知度,促进旅游行业管理水平、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统筹城乡,协同推进。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和乡村旅游,促进三次产业协调互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四)保护资源,持续发展。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在保持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自然、文化原真性前提下,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创优”推动旅游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努力走出一条资源永续利用、旅游经济稳定增长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五)多方联动,创新体制。按照 “区域协作、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的总体要求,完善“创优”指挥协调机制,创新旅游发展投入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形成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格局。

(六)全民参与,全民受益。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参与“创优”的良好氛围。立足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以游客满意、市民受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创优”工作成为群众拥护、群众受益的“惠民工程”。

— 3 —

二、“创优”工作的领导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对“创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从化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优”组委会),“创优”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任:常务副主任:副

任:

员:

— 4 —

欧阳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梁建清(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建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艳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王建红(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梁锦华(副市长、市流溪温泉旅游度假区管

委会主任)

朱虹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朱宏章(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市旅游局局长)

徐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投资服务中心

主任)

谢焕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属机关党

委书记)

梁耀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李小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炳文(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宗教局局长) 李伟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冯树标(市发改局局长) 王建中(市经贸局局长) 邝健平(市教育局局长) 吴裕兴(市科技局局长) 胡记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记雄(市民政局局长) 李夏明(市司法局局长) 赖志英(市财政局局长) 张从敏(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李泽铃(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陆广英(市建设市政局局长) 钟继阳(市交通局局长) 江柱兴(市水利局局长) 邱瑞贞(市农业局局长) 刘

敏(市外经贸局局长)

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宝玲(市卫生局局长) 邓耀慈(市环保局局长) 彭德循(市规划局局长) 高志明(市统计局局长) 朱永明(市物价局局长) 何向阳(市林业局局长)

— 5 —

高广雄(市安监局局长)

— 6 —

余俊杰(市流溪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曾培军(市总工会主席) 林

康(团市委书记) 李金花(市妇联主席)

校长)

刘健尧(市体育局局长) 赵子毅(市公路局局长) 徐惠贞(市档案局局长) 邝显能(市城监大队大队长) 谢晓明(市新闻中心主任) 潘伟明(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朱镜中(市爱卫办主任) 谢

政(市地税局局长) 罗桂新(市国税局局长)

赖灶炎(广州市工商局从化分局局长) 孔

伟(从化质监局局长)

曾斐文(从化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于法磊(市邮政局局长) 单耀昌(市电信局局长) 朱伟平(从化供电局局长)

罗桂平(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市行政学校

陈少烟(街口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巢石养(城郊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黄鉴洲(江埔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叶志忠(太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志强(温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志坚(良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辉(吕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鉴池(鳌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创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旅游发展组、项目建设组、宣传活动组,分别负责各项创建具体工作。

1.办公室

任:李艳阳(兼) 副主任:朱虹霞(兼)

朱宏章(兼)

(市旅游局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创优”工作;协调、检查、督促、推进“创优”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创优”组委会日常工作,确保“创优”工作顺利进行。

2.旅游发展组

长:梁锦华(兼)

常务副组长:

(市旅游局局长) 副

长:冯树标(兼)

— 7 —

王建中(兼) 高志明(兼) 徐惠贞(兼)

鸿(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泽宁(市旅游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完成“创优”标准规定的工作任务。负责“创优”工作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制订各阶段工作方案,编制“创优”任务分解表;起草预审、初审、验收评估报告,做好预审、初审、验收申报工作;协调修编城市旅游规划,促进旅游设施的配套建设;收集、整理“创优”活动有关资料(包括文字、照片、音像宣传资料),规范“创优”档案管理。

3.项目建设组

长:王建新(兼) 常务副组长:陆广英(兼) 副

长:钟继阳(兼)

李泽铃(兼)

彭德循(兼)

邓耀慈(兼)

邝显能(兼)

工作职责:完成“创优”标准规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创优”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旅游景区(点)和旅游项目的建设工作;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际通行 — 8 — 公共信息符号和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加强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实施城市人居环境、城市园林景观、城市旅游标志性景观、旅游通道景观、特色旅游商业区(街)、残疾人通道建设;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制定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推进旅游环境综合治理。

4.宣传活动组

长:王建红(兼) 常务副组长:李小敏(兼) 副

长:谭

智(兼)

潘伟明(兼)

谢晓明(兼)

朱小河(市文联主席)

工作职责:完成“创优”标准规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创优”宣传工作方案;协调各媒体对“创优”工作宣传报道;制作“创优”宣传片和各种“创优”宣传资料、宣传品;协调、组织“创优”各项节庆活动;宣传推广从化精品旅游线路。

三、“创优”工作的任务

国家旅游局最新颁布的“创优”标准设20大项共183个评分点,总分为1000分,地级市以上“创优”达标分为900分,县级市“创优”达标分为850分。根据“创优”标准和“创优”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把“创优”的总体任务安排如下:

(一)旅游发展组(“创优”标准第

1、

2、

3、

4、

5、

9、

12、

— 9 —

13、

14、

15、

16、

19、20等13个大项,共615分)

(1)城市旅游经济发展水平(60分) (2)城市旅游产业定位与规模(35分) (3)城市旅游业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35分) (4)城市旅游业发展的政府主导机制(35分) (5)城市旅游业的管理体系(70分) (6)城市的旅游教育和培训(40分) (7)城市的旅游促销与产品开发(60分) (8)城市的旅游住宿(50分) (9)城市的旅行社(40分) (10)城市的旅游餐饮(40分) (11)城市的旅游购物(40分) (12)城市的旅游市场秩序(70分) (13)城市的旅游安全与保险(40分)

(二) 项目建设组(“创优”标准第

7、

10、

11、18等4个大项,共185分)

(1)城市的生态自然环境(45分) (2)城市的旅游交通(60分)

(3)城市的旅游景区的开发与管理(40分) (4)城市的旅游厕所(40分)

(三)宣传活动组(“创优”标准第

6、

8、17等3个大项,共200分)

— 10 — (1)城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60分) (2)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100分) (3)城市的旅游文化娱乐(40分)

四、“创优”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创优”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7年7—12月) 1.成立“创优”工作机构。

2.对照“创优”标准,制订有关工作方案。 3.筹备召开全市“创优”动员大会。

4.正式申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争取2007年12月底前列入全国参创城市名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1月—2009年5月) 1.2008年1—2月

(1)根据“创优”的20个大项183个评分点的基本要求和“创优”细则,制订《从化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把各项量化指标落实到有关单位。

(2)各工作组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定出时间表,按计划推进“创优”工作。

2.2008年3—12月

对照“创优”标准进行自查、自检、自评。根据自评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2009年1月,迎接省创优预审。

— 11 — 4.2009年2—5月,对照省预审小组审查、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6月—2010年6月) 1.2009年6—7月,向省提交“创优”初审请示。 2.2009年8月— 2010年2月,迎接省初审。

3.2010年3—6月,迎接国家旅游局、广东省旅游局对我市“创优”工作的全面验收。力争通过验收,正式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颁发证书和标志物。

(四)巩固提高阶段。按照验收考核意见,对照整改,巩固成果,探索建立旅游发展长效机制,接受省的复核。

主题词:旅游工作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创建

工作方案

通知

中共从化市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30日印发

(共印500份)

— 12 —

通粮发25号

泰青发25号

龙教发25号

烟大校发〔〕25号

东教发〔〕25号

海纪发〔〕25号

成房发〔〕25号

科协发普字〔〕25号

宁经管委发〔〕25号

固农发【】25号文件

从发〔〕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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