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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工商六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19:54: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件

十工商法〔2011〕167号

关于印发《十堰市工商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工商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十堰市工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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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工商

法制宣传

规划

通知

抄送: 省工商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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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6日印发

十堰市工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为了巩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深化全市工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保障十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省工商局《湖北省工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全市工商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全市工商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总局“五个四”的工作理论和省局“两个第一”的工作理念为主线,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新要求和法治工商建设的新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结合起来,着力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为构建“法治十堰”、“和谐十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市工商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法治意识以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依法经营意

— 3 — 识和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努力提高全市工商系统的法治化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新法规普及率、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法治工商建设单位创建率达到100%,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六五”普法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涵。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引导全市工商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使全市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强化全市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种腐败行为发生。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和重要意义,全面掌握其基本内涵和基本构成,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工商部门服务发展和市场监管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以促进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律法— 4 —

规,促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健康发展。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市场规范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公平交易管理、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不断优化市场环境。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水平。以提升工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法律法规,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与工商职能密切相关的新法新规为重点,逐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切实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扩大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积极延伸普法工作触角,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领域和全过程。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机关,着力提高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扎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发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挥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委员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大力推进12315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进景区工作,积极延伸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通过红盾护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等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深入基层群众,贴近百姓需求,开

— 5 — 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把消费维权、打击传销等活动推进社区。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重点做好消费维权、食品安全、打击传销、网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培养其依法维权的观念。

(四)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市委市政府《法治十堰建设纲要》、《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和《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省工商法治工商建设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切实增强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提升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消费争议调解处理办法,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工商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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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干部、职工,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重点对象是全市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全市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继续坚持和完善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不断培养和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试行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制度,测试结果作为其任职的依据之一。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把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工商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市工商系统要以提高工商队伍依法行政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增强工商干部履职履责岗位能力为目标,以全面掌握和准确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工商执法人员分层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工商干部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特别是新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列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专门培训的必修内容,逐步提高依法行政知识在教学内容中的比重。采取组织法治大讲堂、法律考试、在线学法、案例研讨、疑难解答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以考促学,

— 7 — 以答释惑,切实提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并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工商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发挥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测评系统的作用,努力提升工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工作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宣传与经济发展、市场监管、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行政相对人和广大消费者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切实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理性消费意识,不断提高其通过正当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的能力,指导帮助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围绕侵害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安全、商品质量、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开展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各单位要从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创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方式的高度,正确认识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深入推进工商行政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配套工作规则,促进行政指导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相结合。加大对行政指导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督办力度,科学设定行政指导考核标准,公正评判行政指导工作成果。充分运用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等非强制性手段,教育和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自愿遵— 8 —

守法律法规,有效化解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对抗和矛盾,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坚持在服务发展和监管执法中弘扬法治理念、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广大工商干部职工作为法制宣传员的作用,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行政执法人员向行政相对人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

(五)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工作简报、红盾信息网、12315消费维权热线作为传统普法宣传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与工商职能密切相关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颁布实施20周年、《商标法》颁布实施30周年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或者纪念日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工商法律法规。依托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开辟工商法制宣传专刊专栏增强宣传效果,形成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和法治环境。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工商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内容具体、措施可行的“六五”普法规划,并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报市局普法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法办”,设在市局法规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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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至2015年)。各单位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局拟于2013年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各单位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自查报告。市局对各单位普法工作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并向省局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表彰“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普法组织领导,明确普法工作职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对于全市工商系统贯彻依法治市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分局(队)、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督办落实、协调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具体承担组织安排全系统普法学习和考试,部署开展普法检查考核、评先表彰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保障本单位普法规划落实到位。

(二)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健全普法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全市工商系统普法工作情况日常交流机制,促进普法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工商局要对下级工商局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下级工商局要及时将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总结和经验做法上报上级工商局。建立健全分级统一的普法考核指标体系,把普法工作纳入— 10 —

到年度目标责任制统一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标准,客观评价普法工作成效,检验和推动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对“六五”期间和中期荣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应予表彰奖励,肯定成绩,促进工作,提升全市工商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新境界。

(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普法工作水平。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开展法治工商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及时发现和培养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全市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工商机关普法办要善于抓典型,树标杆,及时发现身边的先进个人典型(包括工商干部和普通群众),宣传报道他们的普法先进事迹,用身边人说身边事,在全系统掀起争先创优的热潮。

(四)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保障普法工作经费。各单位要注重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普法工作人才资源库,加强普法队伍培训教育和日常管理。市局适时组建全市工商系统普法讲师团,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要求,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标准不断提升,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基层工商所要强化普法阵地建设,保障普法工作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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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规划

六五规划

六五普法规划

六五普法规划

六五规划1

普法六五规划

六五普法规划

六五普法规划

六五普法规划

六五普法规划

十堰工商六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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